在信用創造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
在貨幣金融學中有一個重要的流派,即以18世紀的約翰.勞為先驅、以19世紀的麥克魯德、韓以及20世紀的熊彼特等人為代表的“信用創造學派”。在這一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約翰•勞說:“信用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信用量增加與貨幣量的增加有同樣的效果,即它們同樣能產生財富、興盛商業。,“透過銀行所進行的信用創造,能在一年之內比從事十年貿易所增加的貨幣量多得多。所以,法國如欲富庶,實在有求助於信用的必要;不然,比之於利用信用的其他列強,法國即將陷入貧弱的狀況。”“只要貨幣豐富,即能夠創造一國之繁榮;只要有信用設施(他主要指銀行等),即可以供應豐富之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衝擊;依靠這種衝擊,就能夠為法中國產出大量的財富。”約翰•勞的基本邏輯是這樣的:貨幣就是財富——貨幣不必是金銀,而以土地、公債、股票等為保證所發行的紙幣為最好——紙幣是銀行的一種信用——銀行透過供給這種信用,就可提供豐富的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衝擊——依靠這種衝擊,就可以使國家富強、經濟繁榮;總之,信用即貨幣;貨幣即財富,即資本。
麥克魯德在他的《信用的理論》中指出:“人們以生產物與勞務和人交換,而換得貨幣,此貨幣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體,然而人們卻樂於用其生產物與勞務換取貨幣,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換得貨幣以後,可在需要之時,憑以換取所需之物的緣故。所以,貨幣的本質不過是向他人要求生產物與勞務的權利或符號,從而實為一種信用”,“因此,金銀貨幣也可以正確地稱之為金屬信用。”麥克魯德認為信用與貨幣兩者的本質是一致的,信用的創造就是貨幣的增加,兩者可以統一於“通貨”的概念之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1)信用只有單一的價值,但是貨幣卻有多數的價值或者一般的價值,信用只是對某個人的要求權,但是貨幣卻是對一般商品的要求權;(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確定的價值(因為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信用就變得沒有價值了),而貨幣則有持久的價值。
韓被公認為信用創造理論的代表人物,他於1920年發表了《銀行信用之國民經濟的理論》,影響很大。他是這樣論述信用就是貨幣的: “為了支付的目的,從一人轉讓給他人的支票或者存款劃條,就法律的觀點來看,自然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但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只要它需要兌換成本位貨幣而完成了貨幣的功能,則它就不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而實是貨幣本身。”“向銀行兌取貨幣的憑證,只要它確實可靠,為任何人所願意接受,則它就被當作貨幣而流通了。”韓的理論重點在於闡明瞭信用能夠形成資本。他認為信用愈擴,利率愈低,資本商品的生產就愈多,從而資本也就愈能形成;相反,信用愈縮,利率愈高,資本商品的生產即愈少,從而資本即不易形成。他的著名命題就是:“資本形成不是儲蓄的結果,而是信用提供的結果。”“假如說需求對生產是第一性的,那麼信用提供對資本形成也是第一性的。若是沒有信用提供則任何資本商品都不能夠生產,因而資本形成就不可能。信用供給之能引起資本形成,恰如需求之引起生產一樣”。
信用創造是銀行的特殊職能,即銀行透過在其日常業務活動中發行銀行券和支票等信用工具,以及藉助於支票流通,銀行可以超出自有資本和吸收的資金總額而擴大信用時所發揮的一種職能。
在信用創造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
在貨幣金融學中有一個重要的流派,即以18世紀的約翰.勞為先驅、以19世紀的麥克魯德、韓以及20世紀的熊彼特等人為代表的“信用創造學派”。在這一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約翰•勞說:“信用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信用量增加與貨幣量的增加有同樣的效果,即它們同樣能產生財富、興盛商業。,“透過銀行所進行的信用創造,能在一年之內比從事十年貿易所增加的貨幣量多得多。所以,法國如欲富庶,實在有求助於信用的必要;不然,比之於利用信用的其他列強,法國即將陷入貧弱的狀況。”“只要貨幣豐富,即能夠創造一國之繁榮;只要有信用設施(他主要指銀行等),即可以供應豐富之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衝擊;依靠這種衝擊,就能夠為法中國產出大量的財富。”約翰•勞的基本邏輯是這樣的:貨幣就是財富——貨幣不必是金銀,而以土地、公債、股票等為保證所發行的紙幣為最好——紙幣是銀行的一種信用——銀行透過供給這種信用,就可提供豐富的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衝擊——依靠這種衝擊,就可以使國家富強、經濟繁榮;總之,信用即貨幣;貨幣即財富,即資本。
麥克魯德在他的《信用的理論》中指出:“人們以生產物與勞務和人交換,而換得貨幣,此貨幣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體,然而人們卻樂於用其生產物與勞務換取貨幣,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換得貨幣以後,可在需要之時,憑以換取所需之物的緣故。所以,貨幣的本質不過是向他人要求生產物與勞務的權利或符號,從而實為一種信用”,“因此,金銀貨幣也可以正確地稱之為金屬信用。”麥克魯德認為信用與貨幣兩者的本質是一致的,信用的創造就是貨幣的增加,兩者可以統一於“通貨”的概念之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1)信用只有單一的價值,但是貨幣卻有多數的價值或者一般的價值,信用只是對某個人的要求權,但是貨幣卻是對一般商品的要求權;(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確定的價值(因為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信用就變得沒有價值了),而貨幣則有持久的價值。
韓被公認為信用創造理論的代表人物,他於1920年發表了《銀行信用之國民經濟的理論》,影響很大。他是這樣論述信用就是貨幣的: “為了支付的目的,從一人轉讓給他人的支票或者存款劃條,就法律的觀點來看,自然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但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只要它需要兌換成本位貨幣而完成了貨幣的功能,則它就不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而實是貨幣本身。”“向銀行兌取貨幣的憑證,只要它確實可靠,為任何人所願意接受,則它就被當作貨幣而流通了。”韓的理論重點在於闡明瞭信用能夠形成資本。他認為信用愈擴,利率愈低,資本商品的生產就愈多,從而資本也就愈能形成;相反,信用愈縮,利率愈高,資本商品的生產即愈少,從而資本即不易形成。他的著名命題就是:“資本形成不是儲蓄的結果,而是信用提供的結果。”“假如說需求對生產是第一性的,那麼信用提供對資本形成也是第一性的。若是沒有信用提供則任何資本商品都不能夠生產,因而資本形成就不可能。信用供給之能引起資本形成,恰如需求之引起生產一樣”。
信用創造是銀行的特殊職能,即銀行透過在其日常業務活動中發行銀行券和支票等信用工具,以及藉助於支票流通,銀行可以超出自有資本和吸收的資金總額而擴大信用時所發揮的一種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