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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解憂故主

    你在“寫作變現”的路上遇到過哪些坑?

    筆者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是談不上“坑”不“坑”的吧,根據我的寫作經歷,要分為兩種情況來看,兩種情況的寫作,其實都不存在坑不坑的問題,而是隻是你人生寫作的兩種需要而已。因為,寫作,在筆者的寫作生涯中,一直存在著兩種寫作模式:

    一是功利性的寫作,這種寫作可以與你的職業,也就是寫作變現,換來你的生活和生存。你的寫作謀利動機有關,作為一個寫作者,可以是公文,可以是新聞,也可以是各種軟文,也就是用來謀生的文字,既然是作為謀生的文字,那麼,要獲得生活,獲得收入,就必須有一定的寫作規則和要求,要按照人家的要求去寫,要按照受眾的閱讀習慣去寫作,只有這樣寫作,你才能獲得你想要的東西。如果你在寫作過程中加入了過多的個人情緒和情感,以及自己的喜好樂趣,那麼,必然會存在問題,這也就是提問者所謂的“坑”,說白了,這種寫作模式是自己跳進了自己設定的“坑”而不自知。

    二是純粹性的文學寫作。這種寫作純粹是心靈的寫作,完全是自己對於自己心靈的文字反映,在這樣的寫作過程中,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文學和文字修養,利用詩歌、散文、隨筆、小說、雜文等等形式來抒發自己的情緒,至於收穫嘛,本來就是心靈的東西,是比較高雅的寫作,自然也是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文字的底線,這種寫作如果有一天你取得了空前的成功,那麼恭喜你。如果你也就是默默無聞地在某個角落寫了一生,也還是成就不佳,因為是你自己選擇的寂寞而高雅的寫作道路,自然也就談不上“坑”不“坑”的,能不能變現的了。因為你自己喜歡,也是在為自己的心靈寫作,也是完全值得的。

  • 2 # 郭雄333

    “寫作變現”也就現在敢說這個話,在之前寫作多系練練筆而已。

    通過寫作獲得稿費那是之前天經地義的事,無論是寫新聞、寫評論,還是搞創作,發表了就有微薄的稿費。80年代在省報、市報等報刋上發表一篇三五百字的稿件,一般也許2~5元錢的稿酬。記得當年一根冰棒才3分錢,一次盛夏與妻子要趕1公里的路,公交車等等還不來,便決定步行前往。剛巧拿了2元錢的稿費,便一路買冰棒解暑,竟一根連一根吃了4根。心想剛拿得稿費,享受一下勞動果實,也算是犒勞犒勞自己了。

    那時候的兩三元錢還真值錢,可以買只童子雞滋補滋補。但那也只能算是小外快,指望寫作養家餬口,決無可能。那時的作家是有編制有工資的專業作家,也沒指望寫作變現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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