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透過的,強制報廢。
2、計程車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機車使用12年,其他機車使用13年。
2021車輛強制報廢新規
第一種: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的。非營運家用5座轎車及7座SUV雖然沒有報廢年限,但是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就要強制報廢。一般家用車最多開15年,一年2萬公里左右。這個報廢里程不會影響到私家車主。而且這個規定也是有漏洞的,許多二手車販都會調錶的,調完之後一般是看不出來的。
第二種:未透過年檢或沒有按時年檢的車輛。現在私家車的年檢規定是:新車6年以內每兩年去年檢機構蓋個章,7-15年每一年檢驗一次,15年以後一年兩次。如果不去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就會被強制報廢。
第三種:超出排放標準的車輛。機動車排放標準越來越嚴格。現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最低已經是國5標準,2021年國6也要出臺了。每出一個新的排放標準,就意味著要淘汰掉一批老車。國5標準已經開始實施,國2車已經面臨強制報廢。如果2021年國6標準出臺,國3車恐怕也難逃被強制報廢的命運。
2021車輛報廢年限和公里數
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準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週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1] ,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登出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後,不得辦理註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車輛不報廢有什麼後果
汽車已經到了報廢期而沒有報廢,會影響駕駛證換證或者年審。如果駕駛已經脫審的汽車,可能面臨200元到2000元之間的罰款,還會弔銷駕駛證,汽車會進行強制報廢,費用全部自付。
1、【沒收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1款:“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2、【罰款吊銷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2款:“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被吊銷後2年內不能重新領證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3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車輛報廢手續如何辦理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2、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註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車輛報廢補貼標準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溫馨提示】:綜合上面所說的,中國對於報廢車輛的補貼都是會根據車輛的實際情況才能作出定奪,而且還要按照相關的規定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補貼才能拿到手,所以,在報廢之前一下要多諮詢一下相關的部門,這樣才不會浪費時間,才能更快的進行處理。
車輛登出和報廢的區別
“車輛登出”針對車輛登記的資訊,相當於登出這輛車的戶口資訊。主要指的是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滅失或者機動車因故不在中國境內使用、因質量問題退車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申請登出登記。
“車輛報廢”針對車輛的行駛壽命,就是當這輛車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時,把車輛這個本體給報廢掉,但如果車主沒有去登出的話,那麼車輛的資訊還是存在的。
再簡單點說,你把汽車登出當成是一個人的戶口,把報廢當成是一個人的死亡狀態。報廢好比一個人死亡了,那麼政府確認這個人死亡後,就會把它的戶口資訊登出掉,所以一般車子報廢后還要對車輛進行登出。但是登出不僅可以代表死亡,它還可以代表失蹤、移民等,一旦登出了,則意味著你在本國登記的資訊被消掉了,至於你是死是活,都有可能。
問題解答
【問】汽車報廢后,車牌可以繼續使用嗎?
【答】機動車報廢原車牌是可繼續用的。要申請使用原車號牌,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1、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2、車輛所有人擁有原車3年以上;
3、涉及原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否則,將失去對原車牌的所有權,原車牌由車管所收回。
主要就是以上的三點,當然,每個地方的車管所會根據當地的情況會適當改變政策的細節的,這個不是每一個地方都是完全相同的,就算是在同一個市不同的區裡面也是很難保證的,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到當地的車管所瞭解一下會比較好!
【問】在網上怎麼申請車輛報廢?
【答】機動車報廢目前暫未開通網上申請,需要持以下相關資料和證件報廢。
1、居民身份證影印件(私車);
2、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加蓋公章(公車);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需填寫);
6、委託書(需填寫);個人委託書下載 公司(單位)委託書下載;
7、機動車車輛;
【問】車輛報廢要去哪些部門辦理?
【答】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規定:已註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出: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透過的,強制報廢。
2、計程車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機車使用12年,其他機車使用13年。
2021車輛強制報廢新規
第一種: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的。非營運家用5座轎車及7座SUV雖然沒有報廢年限,但是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就要強制報廢。一般家用車最多開15年,一年2萬公里左右。這個報廢里程不會影響到私家車主。而且這個規定也是有漏洞的,許多二手車販都會調錶的,調完之後一般是看不出來的。
第二種:未透過年檢或沒有按時年檢的車輛。現在私家車的年檢規定是:新車6年以內每兩年去年檢機構蓋個章,7-15年每一年檢驗一次,15年以後一年兩次。如果不去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就會被強制報廢。
第三種:超出排放標準的車輛。機動車排放標準越來越嚴格。現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最低已經是國5標準,2021年國6也要出臺了。每出一個新的排放標準,就意味著要淘汰掉一批老車。國5標準已經開始實施,國2車已經面臨強制報廢。如果2021年國6標準出臺,國3車恐怕也難逃被強制報廢的命運。
2021車輛報廢年限和公里數
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準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週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1] ,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登出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後,不得辦理註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車輛不報廢有什麼後果
汽車已經到了報廢期而沒有報廢,會影響駕駛證換證或者年審。如果駕駛已經脫審的汽車,可能面臨200元到2000元之間的罰款,還會弔銷駕駛證,汽車會進行強制報廢,費用全部自付。
1、【沒收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1款:“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2、【罰款吊銷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2款:“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被吊銷後2年內不能重新領證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3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車輛報廢手續如何辦理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2、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註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車輛報廢補貼標準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溫馨提示】:綜合上面所說的,中國對於報廢車輛的補貼都是會根據車輛的實際情況才能作出定奪,而且還要按照相關的規定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補貼才能拿到手,所以,在報廢之前一下要多諮詢一下相關的部門,這樣才不會浪費時間,才能更快的進行處理。
車輛登出和報廢的區別
“車輛登出”針對車輛登記的資訊,相當於登出這輛車的戶口資訊。主要指的是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滅失或者機動車因故不在中國境內使用、因質量問題退車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申請登出登記。
“車輛報廢”針對車輛的行駛壽命,就是當這輛車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時,把車輛這個本體給報廢掉,但如果車主沒有去登出的話,那麼車輛的資訊還是存在的。
再簡單點說,你把汽車登出當成是一個人的戶口,把報廢當成是一個人的死亡狀態。報廢好比一個人死亡了,那麼政府確認這個人死亡後,就會把它的戶口資訊登出掉,所以一般車子報廢后還要對車輛進行登出。但是登出不僅可以代表死亡,它還可以代表失蹤、移民等,一旦登出了,則意味著你在本國登記的資訊被消掉了,至於你是死是活,都有可能。
問題解答
【問】汽車報廢后,車牌可以繼續使用嗎?
【答】機動車報廢原車牌是可繼續用的。要申請使用原車號牌,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1、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2、車輛所有人擁有原車3年以上;
3、涉及原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否則,將失去對原車牌的所有權,原車牌由車管所收回。
主要就是以上的三點,當然,每個地方的車管所會根據當地的情況會適當改變政策的細節的,這個不是每一個地方都是完全相同的,就算是在同一個市不同的區裡面也是很難保證的,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到當地的車管所瞭解一下會比較好!
【問】在網上怎麼申請車輛報廢?
【答】機動車報廢目前暫未開通網上申請,需要持以下相關資料和證件報廢。
1、居民身份證影印件(私車);
2、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加蓋公章(公車);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需填寫);
6、委託書(需填寫);個人委託書下載 公司(單位)委託書下載;
7、機動車車輛;
【問】車輛報廢要去哪些部門辦理?
【答】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規定:已註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出: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