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正常執行和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對於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執行效率、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確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作用。當前,中國城市基礎設施仍存在總量不足、標準不高、執行管理粗放等問題。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拉動投資和消費增長,擴大就業,促進節能減排。為加強和改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現提出以下意見:
當前,要圍繞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資拉動效應明顯的重點領域,加快城市基礎設施轉型升級,全面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
(一)加強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發展”的原則,推進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發揮地鐵等作為公共交通的骨幹作用,帶動城市公共交通和相關產業發展。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排程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設;推進換乘樞紐及充電樁、充電站、公共停車場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城市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規劃同步實施。
城市道路、橋樑建設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網路系統,提升道路網路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網路連通性和可達性。加強城市橋樑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限期整改安全隱患。加快推進城市橋樑資訊系統建設,嚴格落實橋樑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橋的執行安全。各城市應儘快完成城市橋樑的安全檢測並及時公佈檢測結果,到2015年,力爭完成對全國城市危橋加固改造,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橋樑資訊管理系統。
城市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系統建設。城市交通要樹立行人優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環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導綠色出行。設市城市應建設城市步行、腳踏車“綠道”,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腳踏車停車設施、道路林蔭綠化、照明等設施建設,切實轉變過度依賴小汽車出行的交通發展模式。
(二)加大城市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
市政地下管網建設改造。加強城市供水、汙水、雨水、燃氣、供熱、通訊等各類地下管網的建設、改造和檢查,優先改造材質落後、漏損嚴重、影響安全的老舊管網,確保管網漏損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到2015年,完成全國城鎮燃氣8萬公里、北方採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9.28萬公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管網事故率顯著降低;實現城市燃氣普及率94%、縣城及小城鎮燃氣普及率65%的目標。開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36個大中城市全面啟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綜合管廊專案。新建道路、城市新區和各類園區地下管網應按照綜合管廊模式進行開發建設。
城市供水、排水防澇和防洪設施建設。加快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國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質達標雙目標;加強飲用水水源建設與保護,合理利用水資源,限期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切實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全面普查、摸清現狀基礎上,編制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加快雨汙分流管網改造與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將建築、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專案建設的前置條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管理,強化城市藍線保護,堅決制止因城市建設非法侵佔河湖水系的行為,維護其生態、排水防澇和防洪功能。完善城市防洪設施,健全預報預警、指揮排程、應急搶險等措施,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減災能力,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
城市電網建設。將配電網發展納入城鄉整體規劃,進一步加強城市配電網建設,實現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到2015年,全國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環網網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環網網架。推進城市電網智慧化,以滿足新能源電力、分散式發電系統併網需求,最佳化需求側管理,逐步實現電力系統與使用者雙向互動。以提高電力系統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電能質量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城市智慧配電閘道器鍵技術研究與試點示範。
(三)加快汙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城市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以設施建設和執行保障為主線,加快形成“廠網並舉、泥水並重、再生利用”的建設格局。優先升級改造落後設施,確保城市汙水處理廠出水達到國家新的環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類標準。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城區實現汙水“全收集、全處理”,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汙水集中處理,城市汙水處理率達到85%,建設完成汙水管網7.3萬公里。按照“無害化、資源化”要求,加強汙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城市汙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左右;加快推進節水城市建設,在水資源緊缺和水環境質量差的地區,加快推動建築中水和汙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到2015年,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復城市水生態,消除劣Ⅴ類水體,改善城市水環境。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區)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範專案。加大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左右;到2017年,設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確保垃圾處理設施規範執行,防止二次汙染,擺脫“垃圾圍城”困境。
(四)加強生態園林建設。
城市公園建設。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棄置地生態修復等,加大社群公園、街頭遊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完善生態園林指標體系,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到2015年,確保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60%。加強運營管理,強化公園公共服務屬性,嚴格綠線管制。
提升城市綠地功能。到2015年,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結合城市汙水管網、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透過透水性鋪裝,選用耐水溼、吸附淨化能力強的植物等,建設下沉式綠地及城市溼地公園,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淨化生態等功能。
三、科學編制規劃,發揮調控引領作用
(一)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牢固樹立規劃先行理念,遵循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客觀規律,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民生為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禁止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強化城市總體規劃對空間佈局的統籌協調。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防止各類開發活動無序蔓延。開展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地下各類設施、管線佈局,實現合理開發利用。
(二)完善和落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提高科學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無序建設。儘快編制完成城市綜合交通、電力、排水防澇和北方採暖地區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規劃。抓緊落實已明確的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城鎮供水、城鎮燃氣等“十二五”規劃。所有建設行為應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準,落實《綠色建築行動方案》。
(三)加強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規劃統籌。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過程中,要統籌考慮城鄉醫療、教育、治安、文化、體育、社群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佈局和建設專業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場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人防設施以及防災避險場所等設施建設。
四、抓好專案落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進度
(一)加快在建專案建設。各地要統籌組織協調在建基礎設施專案,加快施工建設進度。透過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案資訊系統,全面掌握在建專案進展情況。對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市政地下管網建設、城市供水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等在建專案,要確保工程建設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各地要列出在建專案的竣工時間表,倒排工期,分項、分段落實;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資金、材料、人工、裝備設施等及時或提前到位;要最佳化工程組織設計,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推進在建專案實施。
(二)積極推進新專案開工。根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落實具體專案,科學論證,加快專案立項、規劃、環保、用地等前期工作。進一步最佳化簡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審批流程,減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預,逐步轉向備案、核准與審批相結合的專業化管理模式。要強化部門間的分工合作,做好環境、技術、安全等領域審查論證,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專案探索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效率。在完善規劃的基礎上,對經稽核具備開工條件的專案,要抓緊落實招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等配套工作,儘快開工建設。
(三)做好後續專案儲備。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求,超前謀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職能和工作作風,透過統籌研究、做好用地規劃安排、提前下撥專案前期可研經費、加快專案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實現儲備專案與年度建設計劃有效對接。對2016年、2017年擬安排建設的專案,要抓緊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建立健全統一、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專案儲備庫。
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正常執行和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對於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執行效率、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確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作用。當前,中國城市基礎設施仍存在總量不足、標準不高、執行管理粗放等問題。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拉動投資和消費增長,擴大就業,促進節能減排。為加強和改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現提出以下意見:
當前,要圍繞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資拉動效應明顯的重點領域,加快城市基礎設施轉型升級,全面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
(一)加強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發展”的原則,推進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發揮地鐵等作為公共交通的骨幹作用,帶動城市公共交通和相關產業發展。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排程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設;推進換乘樞紐及充電樁、充電站、公共停車場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城市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規劃同步實施。
城市道路、橋樑建設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網路系統,提升道路網路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網路連通性和可達性。加強城市橋樑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限期整改安全隱患。加快推進城市橋樑資訊系統建設,嚴格落實橋樑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橋的執行安全。各城市應儘快完成城市橋樑的安全檢測並及時公佈檢測結果,到2015年,力爭完成對全國城市危橋加固改造,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橋樑資訊管理系統。
城市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系統建設。城市交通要樹立行人優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環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導綠色出行。設市城市應建設城市步行、腳踏車“綠道”,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腳踏車停車設施、道路林蔭綠化、照明等設施建設,切實轉變過度依賴小汽車出行的交通發展模式。
(二)加大城市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
市政地下管網建設改造。加強城市供水、汙水、雨水、燃氣、供熱、通訊等各類地下管網的建設、改造和檢查,優先改造材質落後、漏損嚴重、影響安全的老舊管網,確保管網漏損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到2015年,完成全國城鎮燃氣8萬公里、北方採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9.28萬公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管網事故率顯著降低;實現城市燃氣普及率94%、縣城及小城鎮燃氣普及率65%的目標。開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36個大中城市全面啟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綜合管廊專案。新建道路、城市新區和各類園區地下管網應按照綜合管廊模式進行開發建設。
城市供水、排水防澇和防洪設施建設。加快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國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質達標雙目標;加強飲用水水源建設與保護,合理利用水資源,限期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切實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全面普查、摸清現狀基礎上,編制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加快雨汙分流管網改造與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將建築、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專案建設的前置條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管理,強化城市藍線保護,堅決制止因城市建設非法侵佔河湖水系的行為,維護其生態、排水防澇和防洪功能。完善城市防洪設施,健全預報預警、指揮排程、應急搶險等措施,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減災能力,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
城市電網建設。將配電網發展納入城鄉整體規劃,進一步加強城市配電網建設,實現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到2015年,全國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環網網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環網網架。推進城市電網智慧化,以滿足新能源電力、分散式發電系統併網需求,最佳化需求側管理,逐步實現電力系統與使用者雙向互動。以提高電力系統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電能質量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城市智慧配電閘道器鍵技術研究與試點示範。
(三)加快汙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城市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以設施建設和執行保障為主線,加快形成“廠網並舉、泥水並重、再生利用”的建設格局。優先升級改造落後設施,確保城市汙水處理廠出水達到國家新的環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類標準。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城區實現汙水“全收集、全處理”,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汙水集中處理,城市汙水處理率達到85%,建設完成汙水管網7.3萬公里。按照“無害化、資源化”要求,加強汙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城市汙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左右;加快推進節水城市建設,在水資源緊缺和水環境質量差的地區,加快推動建築中水和汙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到2015年,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復城市水生態,消除劣Ⅴ類水體,改善城市水環境。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區)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範專案。加大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左右;到2017年,設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確保垃圾處理設施規範執行,防止二次汙染,擺脫“垃圾圍城”困境。
(四)加強生態園林建設。
城市公園建設。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棄置地生態修復等,加大社群公園、街頭遊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完善生態園林指標體系,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到2015年,確保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60%。加強運營管理,強化公園公共服務屬性,嚴格綠線管制。
提升城市綠地功能。到2015年,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結合城市汙水管網、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透過透水性鋪裝,選用耐水溼、吸附淨化能力強的植物等,建設下沉式綠地及城市溼地公園,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淨化生態等功能。
三、科學編制規劃,發揮調控引領作用
(一)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牢固樹立規劃先行理念,遵循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客觀規律,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民生為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禁止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強化城市總體規劃對空間佈局的統籌協調。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防止各類開發活動無序蔓延。開展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地下各類設施、管線佈局,實現合理開發利用。
(二)完善和落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提高科學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無序建設。儘快編制完成城市綜合交通、電力、排水防澇和北方採暖地區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規劃。抓緊落實已明確的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城鎮供水、城鎮燃氣等“十二五”規劃。所有建設行為應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準,落實《綠色建築行動方案》。
(三)加強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規劃統籌。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過程中,要統籌考慮城鄉醫療、教育、治安、文化、體育、社群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佈局和建設專業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場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人防設施以及防災避險場所等設施建設。
四、抓好專案落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進度
(一)加快在建專案建設。各地要統籌組織協調在建基礎設施專案,加快施工建設進度。透過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案資訊系統,全面掌握在建專案進展情況。對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市政地下管網建設、城市供水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等在建專案,要確保工程建設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各地要列出在建專案的竣工時間表,倒排工期,分項、分段落實;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資金、材料、人工、裝備設施等及時或提前到位;要最佳化工程組織設計,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推進在建專案實施。
(二)積極推進新專案開工。根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落實具體專案,科學論證,加快專案立項、規劃、環保、用地等前期工作。進一步最佳化簡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審批流程,減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預,逐步轉向備案、核准與審批相結合的專業化管理模式。要強化部門間的分工合作,做好環境、技術、安全等領域審查論證,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專案探索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效率。在完善規劃的基礎上,對經稽核具備開工條件的專案,要抓緊落實招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等配套工作,儘快開工建設。
(三)做好後續專案儲備。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求,超前謀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職能和工作作風,透過統籌研究、做好用地規劃安排、提前下撥專案前期可研經費、加快專案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實現儲備專案與年度建設計劃有效對接。對2016年、2017年擬安排建設的專案,要抓緊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建立健全統一、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專案儲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