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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漫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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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hh640819
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於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案發》是自1996年頒佈實施以來的首次全面修改。 作為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規貫徹施行的重要手段,行政處罰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事關全面依法治國事業,事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設,事關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盼。
此次修法一個最重要的背景,就是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深化行政執法領域改革的重要成果落實在法律中。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在總結行政執法實踐經驗基礎上,針對行政執法實際問題,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行政處罰的基本制度和規則,充分體現和鞏固了行政執法領域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
,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既是一部“有力度”的法律,又是一部“有溫度”的法律。一方面,此次修法堅持為行政處罰權行使定規矩、劃界限,全面體現了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求。與此同時,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新增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規定,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範非現場執法和行政處罰資訊化,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時體現便民原則,強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等權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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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ayunjiao1986
2021年7月15日,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正式實施。將行政處罰權下放到鄉鎮街道、延長行政處罰追責期限、完善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這是行政處罰法1996年施行以來的第三次修訂。
行政處罰法是為了規範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法律。
據瞭解,中國於1996年制定行政處罰法,於2009年、2017年對其兩次修正,並於今年1月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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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9739538808059
2021年7月15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正式施行,完善“一事不再罰”,增加“首違可不罰”……堅持為行政處罰權行使定規矩、劃界限。同時,為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障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作了一系列規定。
落實黨中央重大改革決策部署,推動行政處罰制度進步
■增加綜合行政執法制度,推動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和執法力量分散
——國家在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推行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增加行政處罰權下放鄉鎮街道,推動執法重心下移
——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並定期組織評估;
——為保證這部分行政處罰權“放得下、接得住”,同時加強對行政處罰權下放的規範和保障。
■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納入行政處罰法
——增加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增加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稽核制度。
■細化行刑銜接制度
——對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但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與司法機關之間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強證據材料移交、接收銜接,完善案件處理資訊通報機制;
明確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尚未給予當事人罰款的,不再給予罰款,體現司法最終原則。
■增加疫情防控有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明確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行政機關對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的行為,依法快速、從重處罰。
完善行政處罰設定許可權,強化源頭規範
■適當擴大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行政處罰設定許可權
——增加規定上位法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實施上位法,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
——增加約束性要求,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透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報送備案時,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
健全行政處罰規則,保障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有力度
■增加行政處罰定義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補充列舉行政處罰種類
——增加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延長重點領域違法行為追責期限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行政處罰追責期限由2年延長至5年。
■完善“—事不再罰”原則
——增加規定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範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予以處罰。
有溫度
■增加沒有主觀過錯不罰
——明確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增加首違可以不罰
——明確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完善行政處罰程式,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完善聽證制度
——擴大聽證範圍,將降低資質等級、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較重的行政處罰納入聽證範圍;
——強化聽證筆錄的效力,明確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決定。
■增加電子送達方式
——當事人同意並簽訂確認書的,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
防範行政不作為,加強對行政機關監督制約
■增加行政處罰案件立案制度,防止行政機關有案不立
——明確立案依據等應當公示,符合行政處罰案件立案標準的應當及時立案。
■明確處罰期限要求,防止行政處罰案件久拖不決
——行政機關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加大追責力度
——對行政機關有該制止違法行為不制止、該立案不立案、該處罰不處罰、該移送司法機關不移送等情形的,加大追責力度、擴大追責範圍。
回覆列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21年1月22日修訂透過,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