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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語言發展7個階段
第一階段
嬰兒從出生至4個月,屬於無意識的交流階段。父母對小兒的咕咕聲或啼哭只能根據自己的想法作解釋,所以,這一階段又稱之為解釋性的交流。小兒開始時也沒有意識自己的發聲或啼哭聲能夠影響父母的行為,但父母自小兒出生後第一天就把孩子當做交流的個體,對孩子的不同聲音作出不同的照顧性應答,有的父母會用短的簡單句對小兒說話,特別是母親,有時以高的音調和誇張的聲音逗引孩子。涉獵在這樣的環境中懂得了尋找交流物件,漸漸地產生父母與小兒之間的相互作用,例如用哭聲示意要父母抱、餓了或尿溼了要父母關照等。於是進入下一個階段。
第二階段
4~9個月,為有意識交流階段。4個月的小兒能用眼睛盯著父母所指的事物,父母和小兒把眼光共同落在同一事物上,此時,最好父母口中唸唸有詞,對孩子說物品的名稱。大約6~8個月的時候,父母可對著圖片說出名稱。而在9個月的時候,小兒可有交流性的眼光注視,即不但注視著事物,還會轉向父母,注意父母的反應,這一能力的出現意味著小兒與父母有了有意識的資訊傳遞。不僅如此,9個月的嬰兒還可理解一些名詞,如"燈"、"球"、"狗"等。
第三階段
9~18個月,為單詞階段。約12個月的小兒會說出單詞,單詞的性質大多數為名詞。儘管小兒很早就能理解一些動詞,但說動詞要落後於說名詞。在這個階段,小兒會在情境中使用會說的一些單詞來表達自己的意思,單詞開始時發展得比較慢一些,但接著就會出現一個很快的兩個字組成的片語。一般來說,小兒至少能說50個單詞,才會發展片語。因此父母在這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擴大兒童的詞彙量,大概在18個月左右,兩個字的片語就會出現。
第四階段
18~24個月,為片語階段。這個時期的小兒會用單詞和片語說自己的事情以及他們生活的環境,而且有了最初的語句形式。父母們無需再把精力放在小兒詞語的內容上,而是訓練孩子使用句子表達,其中包括了語法的成分,而且語言的訓練應在小兒的生活環境中進行,鼓勵他們與父母和老師交流。在這個階段開始時,父母為孩子提供片語示範,如說"坐凳子"、"吻娃娃"。對這種"電報式"的說話示範,語言專家各執己見,有的贊成,有的反對。不過,有一條原則應當記住:語言不只是用簡單的詞的組合來表達意思,而是要用語法組成句子後才能說明意義。因此,在對兒童語言的干預中,父母要避免用語法不確切的話與孩子溝通。
第五階段
24~36個月,為早期造句階段。小兒說事物已不再侷限在此時此景,還能說不在眼前的事情,能用簡單的短句如名詞加上動詞。在說話中,小兒還能使用代詞"我、你、他",介詞"上、下",形容詞"好、壞、多、少"等等。至36個月左右,小兒基本上能用短句進行表達,並且開始步入完整的造句系統。
第六階段
3~5歲,為句子掌握階段。小兒可以使用簡單句和較複雜的句子,掌握了大部分的語法結構形式,而且能夠有一點點理解詞語的抽象關係。一些心理學家認為小兒這一階段的詞彙已接近成人,說話儼然像個"小大人"。這時,父母與孩子的交流要注重完整的句子表達,為孩子起示範作用,同時要培養孩子聽從指令做事,從而為入學做好語言的準備。
第七階段
5歲~成人,為完整的語法階段。從此,兒童逐漸建立了成人樣的語言能力,而這個過程中的兒童,也還是在不斷地擴充自己的詞彙,改善自己的表達及語言在環境中的應用,但不再增加新的語言形式。這個時期是個體交流能力明顯增長的時期,有些專家認為,5歲是語言發育的一個分水嶺,從這時開始至12歲,語言的發展將出現根本性改變,不僅僅是句子的複雜化,而且句子的含義和語言的用途向高階發展,最為顯著的一個變化是兒童用語言學習閱讀和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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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成人,為完整的語法階段。從此,兒童逐漸建立了成人樣的語言能力,而這個過程中的兒童,也還是在不斷地擴充自己的詞彙,改善自己的表達及語言在環境中的應用,但不再增加新的語言形式。
這個時期是個體交流能力明顯增長的時期,有些專家認為,5歲是語言發育的一個分水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