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機械修理工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 1、 燙傷 2、 機械傷害 3、 壓傷 4、 高處墜落、 墜物 5、 油料妨害 二、 機械修理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1、 機械修理工必須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 熟悉安全作業規範。 2、 機械修理工作業人員, 在作業時, 必須穿戴與工作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3、 機械修理工嚴禁酒後作業、 疲勞作業。 4、 機械修理工嚴禁不聽指揮、 冒險作業、 違規作業。 5、 機械維修上下同時作業時, 必須由專人指揮, 協調作業。 6、 對電動裝置的機械故障進行維修時, 必須切斷電源, 並派專人看守。 7、 機械的電氣故障, 必須由專業電工處理。 8、 對於運轉過熱的機械進行維修時, 必須待機械冷卻後方可拆卸部件和放油、 水等。 9、 拆卸機體時, 必須檢查支撐點是否安全可靠。 10、 在吊裝作業前, 必須檢查吊繩是否超負荷和是否掛好, 吊裝部件上是否有容易掉下的工具或部件。 11、 在機械下方作業, 必須防止機械上方拆卸後臨時存放的零件或使用的工具掉下傷人。 12、 在機械上方作業, 必須穿軟底防滑鞋防止在機械上滑倒。 在高於 2 米的機械裝置上作業, 如沒有護欄應系安全帶。 13 多人操作的工作臺, 中間應設防護網, 對面方向朝著時應錯開。 14、 清洗用油、 潤滑油脂及廢油渣及廢油、 綿紗不得隨地亂丟, 必須在指定地點存放。 15、 扁鏟、 衝子等尾部不準淬火; 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 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板手不準反向使用; 打大錘不準戴手套; 大錘甩轉方向不準有人。 16、 用臺鉗夾工作, 應夾緊夾牢, 所夾工件不得超出鉗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 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墊實, 有迴轉機構的要卡牢。 17、 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 支撐牢固。 使用千斤頂時, 須用直立墊穩。 18、 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架空試車, 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 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19、 檢修機械前必須先切斷電源, 鎖好開關箱, 應掛有“正在修理, 禁止合閘開動” 標誌。 非檢修人員, 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 檢修時, 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20、 嚴禁未拉閘斷電, 擅自檢修機械裝置或機具。 21、 裝置檢修後應先接零接地, 後接電源, 未接零接地前, 禁止送電試機。 22 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 聲響等, 發現不正常情況, 應立即停車 23、 根據施工環境、 施工現場的情況不同, 其他安全防範措施。 三、 事故應急措施 1、 當出現異常情況或事故發生時, 危險區域內的作業人員要緊急撤離, 應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或現場管理人員報告, 並履行緊急救援。 2、 發生事故後, 首先確定有無再次發生事故的危險。 危險排除後, 本著“以人為本” 的思想, 全力搶險。 現場情況允許時, 應當做好現場救助。 3、 根據情況及時撥打 120 急救電話。 如條件方便可直接用車送醫院搶救、 治療。 4、 根據情況對受傷、 昏迷人員可採取人工呼吸或進行止血包紮以待專業醫生救治。 5、 配合相關部門執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 根據施工環境、 施工現場的不同情況, 制定其他相應的事故應急措施。
一、 機械修理工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 1、 燙傷 2、 機械傷害 3、 壓傷 4、 高處墜落、 墜物 5、 油料妨害 二、 機械修理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1、 機械修理工必須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 熟悉安全作業規範。 2、 機械修理工作業人員, 在作業時, 必須穿戴與工作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3、 機械修理工嚴禁酒後作業、 疲勞作業。 4、 機械修理工嚴禁不聽指揮、 冒險作業、 違規作業。 5、 機械維修上下同時作業時, 必須由專人指揮, 協調作業。 6、 對電動裝置的機械故障進行維修時, 必須切斷電源, 並派專人看守。 7、 機械的電氣故障, 必須由專業電工處理。 8、 對於運轉過熱的機械進行維修時, 必須待機械冷卻後方可拆卸部件和放油、 水等。 9、 拆卸機體時, 必須檢查支撐點是否安全可靠。 10、 在吊裝作業前, 必須檢查吊繩是否超負荷和是否掛好, 吊裝部件上是否有容易掉下的工具或部件。 11、 在機械下方作業, 必須防止機械上方拆卸後臨時存放的零件或使用的工具掉下傷人。 12、 在機械上方作業, 必須穿軟底防滑鞋防止在機械上滑倒。 在高於 2 米的機械裝置上作業, 如沒有護欄應系安全帶。 13 多人操作的工作臺, 中間應設防護網, 對面方向朝著時應錯開。 14、 清洗用油、 潤滑油脂及廢油渣及廢油、 綿紗不得隨地亂丟, 必須在指定地點存放。 15、 扁鏟、 衝子等尾部不準淬火; 出現卷邊裂紋時應及時處理; 剔鏟工件時應防止鐵屑飛濺傷人;活動板手不準反向使用; 打大錘不準戴手套; 大錘甩轉方向不準有人。 16、 用臺鉗夾工作, 應夾緊夾牢, 所夾工件不得超出鉗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 機械解體要用支架,架穩墊實, 有迴轉機構的要卡牢。 17、 修理機械應選擇平坦堅實地點, 支撐牢固。 使用千斤頂時, 須用直立墊穩。 18、 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架空試車, 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 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19、 檢修機械前必須先切斷電源, 鎖好開關箱, 應掛有“正在修理, 禁止合閘開動” 標誌。 非檢修人員, 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 檢修時, 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20、 嚴禁未拉閘斷電, 擅自檢修機械裝置或機具。 21、 裝置檢修後應先接零接地, 後接電源, 未接零接地前, 禁止送電試機。 22 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 聲響等, 發現不正常情況, 應立即停車 23、 根據施工環境、 施工現場的情況不同, 其他安全防範措施。 三、 事故應急措施 1、 當出現異常情況或事故發生時, 危險區域內的作業人員要緊急撤離, 應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或現場管理人員報告, 並履行緊急救援。 2、 發生事故後, 首先確定有無再次發生事故的危險。 危險排除後, 本著“以人為本” 的思想, 全力搶險。 現場情況允許時, 應當做好現場救助。 3、 根據情況及時撥打 120 急救電話。 如條件方便可直接用車送醫院搶救、 治療。 4、 根據情況對受傷、 昏迷人員可採取人工呼吸或進行止血包紮以待專業醫生救治。 5、 配合相關部門執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 根據施工環境、 施工現場的不同情況, 制定其他相應的事故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