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交規扣分細則全文
1、走非機動車道罰50
2、違規使用專用車道罰100
3、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100 記2分
4、在禁停標誌、標線停車罰100 記3分
5、在高速行車道停車罰200 記6分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透過,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9、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1、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11、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5、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3、駕駛二輪機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7、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稽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8、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9、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10、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11、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2020年最新交規釋出實施
1、強制實施國六a排放標準
2016年,環境保護部、國家質檢總局釋出《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輕型車將於2020年7月1日,強制執行國六a排放標準,並在2023年7月1日強制執行國六b排放標準。
2、全國高速公路實行分段式計費
2020年起,全國高速公路將陸續調整計費方式,從此前的“一次性彙總”收費模式轉變為“分段式”收費模式,但總收費金額保持不變。簡單來說,今後高速公路收費是透過ETC門架來實現分段計費和分段扣費,也就是走一段扣一段費用,總金額和之前還是一致的。
3、新車強制安裝胎壓監測
根據《乘用車輪胎氣壓監測系統的效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在產的乘用車都將強制安裝TPMS胎壓監測系統,也就是說,未來胎壓監測將會成為國內新車的標準配置。
4、高速公路實施不停車稱重監
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不停車稱重監測,超限超載車輛不髮卡、不放行、一律勸返,將無法上高速。嚴禁超載車輛進入高速,這在一定程度將會減少車禍的發生。
5、八九座車降為一類車高速花費省一半
2020年1月1日起,全國將統一按照新版《收費公路車輛通行收費車型分類》收取通行費,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現為二類車的8、9座客車將調整為1類客車,機車通行將按一類車劃分。
2020新交規超速處罰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1、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2、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3、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4、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5、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2020新交規闖紅燈的界定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公安部最新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1、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2、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即是闖紅燈扣6分從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0新交規18分規定
日前,公安部發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範(試行)》通知:從2020年3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並經考試合格的,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並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累計最高減免6分)。劃重點:累計最高可減免6分!
1、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2、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
3、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一次減免1分。
4、機動車駕駛人在本記分週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6分。
5、政策的出現不是為了讓大家犯更多的錯誤,而是為了提升交通安全意識,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從你我開始。
2020年新交規扣分細則全文
1、走非機動車道罰50
2、違規使用專用車道罰100
3、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100 記2分
4、在禁停標誌、標線停車罰100 記3分
5、在高速行車道停車罰200 記6分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透過,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9、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1、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11、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5、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3、駕駛二輪機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7、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稽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8、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9、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10、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11、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2020年最新交規釋出實施
1、強制實施國六a排放標準
2016年,環境保護部、國家質檢總局釋出《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輕型車將於2020年7月1日,強制執行國六a排放標準,並在2023年7月1日強制執行國六b排放標準。
2、全國高速公路實行分段式計費
2020年起,全國高速公路將陸續調整計費方式,從此前的“一次性彙總”收費模式轉變為“分段式”收費模式,但總收費金額保持不變。簡單來說,今後高速公路收費是透過ETC門架來實現分段計費和分段扣費,也就是走一段扣一段費用,總金額和之前還是一致的。
3、新車強制安裝胎壓監測
根據《乘用車輪胎氣壓監測系統的效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在產的乘用車都將強制安裝TPMS胎壓監測系統,也就是說,未來胎壓監測將會成為國內新車的標準配置。
4、高速公路實施不停車稱重監
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不停車稱重監測,超限超載車輛不髮卡、不放行、一律勸返,將無法上高速。嚴禁超載車輛進入高速,這在一定程度將會減少車禍的發生。
5、八九座車降為一類車高速花費省一半
2020年1月1日起,全國將統一按照新版《收費公路車輛通行收費車型分類》收取通行費,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現為二類車的8、9座客車將調整為1類客車,機車通行將按一類車劃分。
2020新交規超速處罰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1、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2、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3、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4、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5、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2020新交規闖紅燈的界定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公安部最新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1、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2、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即是闖紅燈扣6分從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0新交規18分規定
日前,公安部發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範(試行)》通知:從2020年3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並經考試合格的,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並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累計最高減免6分)。劃重點:累計最高可減免6分!
1、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2、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
3、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一次減免1分。
4、機動車駕駛人在本記分週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6分。
5、政策的出現不是為了讓大家犯更多的錯誤,而是為了提升交通安全意識,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從你我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