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點供站之所以遭“打壓”,主要與以下這些原因有關:
(1)運輸的安全威脅大。LNG主要透過專門運輸車進行運輸,與管道氣的埋地管道壓力輸送,其帶來的風險和事故危害會更大。如發生LNG運輸車洩漏後一般由相關部門封閉現場,設立警戒區,現場200米內作為重點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將現場500米內作為疏散區域,1000米內作為交通管制區域。
(2)場站管理安全性差。LNG點供站對於安全管理的工藝技術要求非常嚴格。但是,實際操作中由於點供企業多采用無安裝費,裝置安裝時間短的方式招覓客戶,其建設的氣化儲備站工藝“偷工減料”,工藝流程一般只有槽車--氣化--調壓--計量--用氣點。這些企業不僅除開了很多安全保護裝置和環節,而且不少LNG點供站安全間距不達標,也靠近居民區,從而埋下很多安全隱患。
(3)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其一,用氣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如LNG點供站投資少、建設快、裝置模組化程度高,不少燃氣企業或工業企業為規避審批流程,通常私自建設,因此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其二,供氣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如LNG點供入行門檻低,可以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對地方和企業行使的安全責任不高。
(4)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難。與管道氣相比,LNG的意外事故處理難度更大。其一,LNG洩漏後由於LNG液體劇烈沸騰形成閃蒸會迅速降低周圍溫度,導致洩漏點的金屬變得易脆,加劇洩漏,如果是罐體洩漏,只能進行人工封堵,如無法封堵只能在疏散周圍一定區域的人員後人工放散;其二,LNG洩漏後,由於LNG在在標準狀態下是超低溫液體(-162℃到-125℃),故在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穿防靜電服裝、戴防凍手套,護目鏡等在洩漏狀態下進行封堵或者關閉閥門等操作,對裝置和人員的要求極高。
現實中,確實有些LNG點供站存在諸如綜上所述的安全隱患,但在整治LNG點供站安全問題上,建議各地方政府不應該以“打壓”為目的,應該正確引導LNG點供站進行整改。也就是,作為地方政府,應該牽頭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設LNG點供站的工業企業和負責運營管理LNG點供站的供氣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LNG點供站安全管理承擔主體責任。因此,工業企業作為用氣單位,供氣企業要與其簽訂供用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地方政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轄區內工業企業LNG點供站的建設使用、執行管理實施監管,並納入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要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依法履行好監管責任;要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查處,責令整改;嚴格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防事故發生。
(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工業企業LNG點供站安全管理涉及建設、儲存、充裝、運輸、經營、使用等多個環節,需要燃氣管理、經信、公安、交通運輸、工商、質監、規劃、安監、城管執法等多個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監管工作。
總之,在當前中國推進天然氣改革、促進終端競爭的大背景下,LNG點供站是實現中國天然氣供應的另一主要渠道,對保障中國天然氣供應安全尤為重要。因此,在整治LNG點供站安全問題上,建議各地方政府少些“打壓”,多些引導,儘可能賦予LNG點供站更多的發展空間。
LNG點供站之所以遭“打壓”,主要與以下這些原因有關:
(1)運輸的安全威脅大。LNG主要透過專門運輸車進行運輸,與管道氣的埋地管道壓力輸送,其帶來的風險和事故危害會更大。如發生LNG運輸車洩漏後一般由相關部門封閉現場,設立警戒區,現場200米內作為重點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將現場500米內作為疏散區域,1000米內作為交通管制區域。
(2)場站管理安全性差。LNG點供站對於安全管理的工藝技術要求非常嚴格。但是,實際操作中由於點供企業多采用無安裝費,裝置安裝時間短的方式招覓客戶,其建設的氣化儲備站工藝“偷工減料”,工藝流程一般只有槽車--氣化--調壓--計量--用氣點。這些企業不僅除開了很多安全保護裝置和環節,而且不少LNG點供站安全間距不達標,也靠近居民區,從而埋下很多安全隱患。
(3)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其一,用氣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如LNG點供站投資少、建設快、裝置模組化程度高,不少燃氣企業或工業企業為規避審批流程,通常私自建設,因此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其二,供氣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如LNG點供入行門檻低,可以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對地方和企業行使的安全責任不高。
(4)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難。與管道氣相比,LNG的意外事故處理難度更大。其一,LNG洩漏後由於LNG液體劇烈沸騰形成閃蒸會迅速降低周圍溫度,導致洩漏點的金屬變得易脆,加劇洩漏,如果是罐體洩漏,只能進行人工封堵,如無法封堵只能在疏散周圍一定區域的人員後人工放散;其二,LNG洩漏後,由於LNG在在標準狀態下是超低溫液體(-162℃到-125℃),故在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穿防靜電服裝、戴防凍手套,護目鏡等在洩漏狀態下進行封堵或者關閉閥門等操作,對裝置和人員的要求極高。
現實中,確實有些LNG點供站存在諸如綜上所述的安全隱患,但在整治LNG點供站安全問題上,建議各地方政府不應該以“打壓”為目的,應該正確引導LNG點供站進行整改。也就是,作為地方政府,應該牽頭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設LNG點供站的工業企業和負責運營管理LNG點供站的供氣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LNG點供站安全管理承擔主體責任。因此,工業企業作為用氣單位,供氣企業要與其簽訂供用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地方政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轄區內工業企業LNG點供站的建設使用、執行管理實施監管,並納入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要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依法履行好監管責任;要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查處,責令整改;嚴格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防事故發生。
(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工業企業LNG點供站安全管理涉及建設、儲存、充裝、運輸、經營、使用等多個環節,需要燃氣管理、經信、公安、交通運輸、工商、質監、規劃、安監、城管執法等多個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監管工作。
總之,在當前中國推進天然氣改革、促進終端競爭的大背景下,LNG點供站是實現中國天然氣供應的另一主要渠道,對保障中國天然氣供應安全尤為重要。因此,在整治LNG點供站安全問題上,建議各地方政府少些“打壓”,多些引導,儘可能賦予LNG點供站更多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