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九年,明太祖朱元璋規定了官員的工資水平: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從一品,七十四石;正二品,六十一石;從二品,四十八石;正三品,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一十六石;從五品,一十四石;正六品,一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從七品,七石;正八品,六石五斗;從八品,六石;正九品,五石五斗;從九品五石。這個規定,用糧食作為俸祿的計量單位,除了糧食以外,也按照品級給官員發一定數量的紙幣——“大明通行寶鈔”,但只是一種補充而已。一直到明朝滅亡,數值都基本不變。
其實,如果真按照朱元璋規定的這個標準來計算,明朝官員的俸祿,並不比前代低多少。即便是縣官,每月領取七石大米,也是足夠開銷的。但是這種情況並沒有持續多久,到了永樂年間,雖然紙面上的俸祿沒變,但官員們的實際工資卻大大減少了,原因很簡單:大明朝已經拿不出那麼多糧食發工資了!所以,只好透過“折色”(把糧食折算成同等價格的寶鈔)這種手段,來發放俸祿。
為什麼國家突然沒糧食了?主要還是因為遷都。本來明朝的首都是南京,緊靠著江南魚米之鄉,國家的賦稅重地,糧食充足,自然可以發俸祿。但是遷到北京之後,大批人馬都跟著去了。北方生產不出那麼多糧食,只好靠大運河的漕運,從南方往北京運糧食。長途運輸,損耗不小,這麼珍貴的糧食,用來供給京師人口的口糧,已是捉襟見肘,又哪有富餘,去給官員發工資呢?
在這方面,明朝皇帝是真的不走尋常路。比如說永樂年間,“春夏折鈔,秋冬則蘇木、胡椒”。竟然把蘇木、胡椒之類的香料當作工資發給官員了!蘇木胡椒自然是西洋番國進貢的,後來鄭和下西洋,又帶了一大堆回來。可是這些玩意,既不能吃,又賣不出去,官員們拿在手裡,都是面面相覷,猜測一下,後來官員們群起反對“下西洋”,是不是也是因為被“香料抵工資”給氣到了呢?
至於把鈔票折算成大明通行寶鈔,更是件坑爹的事兒。因為紙幣在明朝貶值的一塌糊塗。弘治年間,一貫(一千錢)寶鈔,“僅直銀三釐、錢二文”;到了萬曆年間,即使是數百貫寶鈔,也“不值數十文錢”了。你要是拿著寶鈔去店鋪裡買東西,人家一定把你當神經病趕出來,這鈔票,老百姓根本不承認!
所以,雖然官員名義上還是拿那麼多工資,真正領到手、能花的部分卻越來越少。天順年間的內閣首輔李賢就說,自己的俸祿領到手之後,“日用之資不過十日”,一個月的俸祿,只夠十天的開支。所以,如果要在明朝當個老老實實的官,那日子過的肯定相當清苦。
有多清苦?海瑞的例子太極端了,我們就以弘治、正德年間的內閣閣老李東陽為案例吧。
李東陽最後做到內閣首輔,太子太師,可謂尊榮到極點了。而且,他的三個兒子都少年夭折,家中人丁單薄,養家負擔很小。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清節不渝”,不貪財,只靠工資吃飯的李閣老,他的生活條件是怎樣的呢?——“罷政居家,請詩文書篆者填塞戶限,頗資以給朝夕”,也就是說,他完全沒有積蓄,完全是靠別人求詩文時給的潤筆費,才能勉強度日。等他去世的時候,已經窮的“不能治喪”,全靠門生和老同事湊錢,才辦成了葬禮。(門人故吏醵金錢賻之,乃克葬)這就是一個官居一品的大員,全靠死工資過日子的結局。
由於“鈔法大壞”,貶值嚴重,所以,官員實際上的年收入,只能算“米”和“銀”兩項了,應該說,這確實是個很低的工資水平。
不過沒關係,灰色收入的渠道還是很多的嘛。因為國家對官員優待很多,比如免除徭役、免除稅收等等。有了這種優待條件,加上手中的權力,無數官員紛紛兼併百姓產業,搖身一變,成了不用交稅的大地主。如嘉靖朝內閣首輔徐階,就是當時江南最大的地主,家族田產二十多萬畝,“產業之多,令人駭異”。加上其他行賄索賄、人情往來,在明朝想做個生活滋潤的官僚,其實也容易得很。
洪武二十九年,明太祖朱元璋規定了官員的工資水平: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從一品,七十四石;正二品,六十一石;從二品,四十八石;正三品,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一十六石;從五品,一十四石;正六品,一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從七品,七石;正八品,六石五斗;從八品,六石;正九品,五石五斗;從九品五石。這個規定,用糧食作為俸祿的計量單位,除了糧食以外,也按照品級給官員發一定數量的紙幣——“大明通行寶鈔”,但只是一種補充而已。一直到明朝滅亡,數值都基本不變。
其實,如果真按照朱元璋規定的這個標準來計算,明朝官員的俸祿,並不比前代低多少。即便是縣官,每月領取七石大米,也是足夠開銷的。但是這種情況並沒有持續多久,到了永樂年間,雖然紙面上的俸祿沒變,但官員們的實際工資卻大大減少了,原因很簡單:大明朝已經拿不出那麼多糧食發工資了!所以,只好透過“折色”(把糧食折算成同等價格的寶鈔)這種手段,來發放俸祿。
為什麼國家突然沒糧食了?主要還是因為遷都。本來明朝的首都是南京,緊靠著江南魚米之鄉,國家的賦稅重地,糧食充足,自然可以發俸祿。但是遷到北京之後,大批人馬都跟著去了。北方生產不出那麼多糧食,只好靠大運河的漕運,從南方往北京運糧食。長途運輸,損耗不小,這麼珍貴的糧食,用來供給京師人口的口糧,已是捉襟見肘,又哪有富餘,去給官員發工資呢?
在這方面,明朝皇帝是真的不走尋常路。比如說永樂年間,“春夏折鈔,秋冬則蘇木、胡椒”。竟然把蘇木、胡椒之類的香料當作工資發給官員了!蘇木胡椒自然是西洋番國進貢的,後來鄭和下西洋,又帶了一大堆回來。可是這些玩意,既不能吃,又賣不出去,官員們拿在手裡,都是面面相覷,猜測一下,後來官員們群起反對“下西洋”,是不是也是因為被“香料抵工資”給氣到了呢?
至於把鈔票折算成大明通行寶鈔,更是件坑爹的事兒。因為紙幣在明朝貶值的一塌糊塗。弘治年間,一貫(一千錢)寶鈔,“僅直銀三釐、錢二文”;到了萬曆年間,即使是數百貫寶鈔,也“不值數十文錢”了。你要是拿著寶鈔去店鋪裡買東西,人家一定把你當神經病趕出來,這鈔票,老百姓根本不承認!
所以,雖然官員名義上還是拿那麼多工資,真正領到手、能花的部分卻越來越少。天順年間的內閣首輔李賢就說,自己的俸祿領到手之後,“日用之資不過十日”,一個月的俸祿,只夠十天的開支。所以,如果要在明朝當個老老實實的官,那日子過的肯定相當清苦。
有多清苦?海瑞的例子太極端了,我們就以弘治、正德年間的內閣閣老李東陽為案例吧。
李東陽最後做到內閣首輔,太子太師,可謂尊榮到極點了。而且,他的三個兒子都少年夭折,家中人丁單薄,養家負擔很小。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清節不渝”,不貪財,只靠工資吃飯的李閣老,他的生活條件是怎樣的呢?——“罷政居家,請詩文書篆者填塞戶限,頗資以給朝夕”,也就是說,他完全沒有積蓄,完全是靠別人求詩文時給的潤筆費,才能勉強度日。等他去世的時候,已經窮的“不能治喪”,全靠門生和老同事湊錢,才辦成了葬禮。(門人故吏醵金錢賻之,乃克葬)這就是一個官居一品的大員,全靠死工資過日子的結局。
由於“鈔法大壞”,貶值嚴重,所以,官員實際上的年收入,只能算“米”和“銀”兩項了,應該說,這確實是個很低的工資水平。
不過沒關係,灰色收入的渠道還是很多的嘛。因為國家對官員優待很多,比如免除徭役、免除稅收等等。有了這種優待條件,加上手中的權力,無數官員紛紛兼併百姓產業,搖身一變,成了不用交稅的大地主。如嘉靖朝內閣首輔徐階,就是當時江南最大的地主,家族田產二十多萬畝,“產業之多,令人駭異”。加上其他行賄索賄、人情往來,在明朝想做個生活滋潤的官僚,其實也容易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