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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1.短路,兩根導線相互接觸行成迴路,電阻電流增大,溫度急劇升高。
2.接觸不良,阻礙電流在導線中流動產生熱量。
3.線路超負荷,或使用的導線不符合標準,雷擊等。
4.漏電,絕緣材料效能不佳。
5.電弧或者電火花的產生。
弱電箱大量的電纜聚集在一起,且經常人為改動,拉曳,造成絕緣材料受損,造成火災隱患。
主要原因:1.短路,兩根導線相互接觸行成迴路,電阻電流增大,溫度急劇升高。
2.接觸不良,阻礙電流在導線中流動產生熱量。
3.線路超負荷,或使用的導線不符合標準,雷擊等。
4.漏電,絕緣材料效能不佳。
5.電弧或者電火花的產生。
弱電箱大量的電纜聚集在一起,且經常人為改動,拉曳,造成絕緣材料受損,造成火災隱患。
(1)短路
短路是電氣裝置最嚴重的一種故障狀態,電力網中的火災大都是由短路所引起的,短路後,線路中的電流增大為正常時的數倍乃至數十倍,使溫度急劇上升,如果到達周圍可燃物的引燃溫度,即可引發火災。
(2)過載
所謂過載,是指電氣裝置或導線的電流超過了其額定值。過載後電流增加,時間一長,就會引起電氣裝置過熱。
(3)接觸不良與散熱不良
接觸不良主要發生在導體連線處,例如固定接頭連線不牢,焊接不良,或接頭表面汙損都會增加絕緣電阻而導致接頭過熱。可拆卸的電氣接頭因振動或由於熱的作用,使連線處發生鬆動,也會導致接頭過熱。各種電氣裝置在設計和安裝時都會有一定的通風和散熱裝置,如果這些設施出現故障,也會導致線路和裝置過熱。
(4)漏電
電氣線路或裝置絕緣損傷後,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漏電,漏電電流一般不大,不能使線路熔絲動作,因此也不易被發覺。當漏電電流比較均勻地分佈時,火災危險性不大;但當漏電電流集中在某一點時,可能引起比較嚴重的局部發熱,而引起火災。
在正常發熱情況下由於烘烤和摩擦引起的火災和爆炸
照明用燈泡在正常發熱狀態下,就相當於一個火源或高溫熱源,當其安裝、使用不當時,均能引起火災,例如白熾燈泡表面溫度隨燈泡功率大小和廠家不同差異很大。當200W燈泡緊貼紙張時,十幾分鍾就可將紙張點燃。發電機和電動機等旋轉型電氣裝置,軸承出現潤滑不良,乾枯產生幹磨發熱或雖潤滑正常,但出現高速旋轉時,都會引起火災。
機房電氣火災預防措施:
(1)電氣火災爆炸危險源的辨識
所謂危險源,是指有潛在危險性的物質與能量,危險源辨識就是識別危險的存在並確定其危險等級的過程。因此,電氣火災爆炸危險源的辨識,對預防電氣火災爆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電氣火災爆炸危險的防護原理從根本上來說是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發生的條件,控制點就是根據危險物質級別和組別以及危險場所的判斷與區域劃分,選擇防爆電氣裝置和電氣線路。
因此對電氣火災爆炸危險源的辨識就是辨識是否正確劃分火災爆炸危險物質的級別和組別,是否正確判斷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危險場所區域劃分,是否正確選擇合理的電氣裝置和線路。
(2)保持電氣裝置和線路的正常執行
電氣裝置和電氣線路的安全執行包括電流、電壓、溫升和溫度等引數不超過允許範圍,還包括絕緣,良好連線和接觸良好,整體完好無損、清潔,標誌清晰等。保持電流、電壓、溫升等不超過允許值就是防止電氣裝置過度發熱。
(3)防止電氣火災和爆炸的安全措施
電氣火災和爆炸的防護必須是綜合性措施。它包括合理選用和正確安裝電氣裝置及電氣線路,保持電氣裝置和線路的正常執行,保證必要的防火間距,保持良好的通風,裝設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等。
(4)保持良好的通風
在爆炸危險環境中,保持良好的通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良好的通風裝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從而降低環境的危險等級。
通風系統應用非燃燒性材料製作,結構應堅固,連線應緊密。通風系統內不應有阻礙氣流的死角,電氣裝置應於通風系統聯鎖,執行前必須先通風,透過的氣流量不小於該系統容積的5倍時才能接通電氣裝置之電源;進入電氣裝置和通風系統內的氣體不應含有爆炸危險物質或其他有害物質,爆炸危險環境內的事故排風用電動機的控制裝置應設在事故情況下便於操作的地方。
(5)防火防爆電氣線路的選用
1)對於爆炸危險環境的配線工程,應採用銅心絕緣導線或電纜,而不用鋁質的。
2)電氣線路一般應敷設在危險性較小的環境或遠離存在易燃、易爆物釋放源的地方,或沿建、構築物的外牆敷設。
3)絕緣電線和電纜的允許載流量不應小於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的1.25倍和自動開關長延時過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25倍。線路電壓1000V以上的導線和電纜應按短路電流進行熱穩定校驗。
4)電氣線路之間原則上不能直接連線,必須實行連線或封端時,應採用壓接、熔焊或釺焊,確保接觸良好,防止區域性過熱。線路與電氣裝置的連線,應採用適當的過渡接頭,特別是銅鋁相接時更應如此,而且所有接頭處的機械強度應不小於導線機械強度的80%。
(6)接地與接零
爆炸危險環境的接地比一般環境要求高,除生產上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情況下可以不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險區域內仍應接地,如:
1)敷設鎧裝電纜的金屬構架應接地。
2)安裝在已接地的金屬結構上的電氣裝置應接地。
3)爆炸危險環境內,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
4)在導電不良的地面處,交流額定電壓為380V以下和直流額定電壓為440V以下的電氣裝置正常時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應接地。
5)在燃爆危險區域,如採用不接地系統供電,必須裝配能發出訊號的絕緣監視器。
6)在乾燥環境,交流額定電壓為127V以下,直流電壓為110V以下的電氣裝置正常時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應接地。
7)為了提高接地的可靠性,接地幹線宜在爆炸危險區域不同方向,不少於兩處與接地體相連。
8)在燃爆危險區域,如採用變壓器低壓中性點接地的保護接零系統,為提高可靠性,縮短短路故障持續時間,系統的單相短路電流應大一些,最小單相短路電流不得小於該段線路熔斷器額定電流的5倍或自動開關瞬時動作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5倍。
(7)隔離和間距
隔離是將電氣裝置分室安裝,並在隔牆上採取封堵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將工作時產生火花的開關裝置裝於危險環境範圍以外(如牆外),採用室外燈具透過玻璃窗給室內照明等都屬於隔離措施,戶內電壓為10kV以上,總油量為60kg以下的充油裝置,可安裝在兩側有隔板的間隔內,總油量為60~600kg者,應安裝在有防爆隔牆的間隔內,總油量為600kg以上者,應安裝在單獨的防爆間隔內。10kV及其以下的變、配電室不得設在爆炸危險環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變電室與各級爆炸危險環境毗連,最多隻能有兩面相連的牆與危險環境共用。
10kV及其以下的變、配電室也不宜設在火災危險環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可以與火災危險環境隔牆毗連。變、配電站與建築物、堆場、儲罐應保持規定的防火間距,且變壓器油量越大,建築物耐火等級越低及危險物品儲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間距也越大,必要時可加防火牆。為防止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火災,開關、插銷、熔斷器、電熱器具、照明器具、電焊裝置和電動機等均應根據需要,適當避開易燃物或易燃建築構件。
10kV及其以下架空線路,嚴禁跨越火災和爆炸危險環境,當線路與火災和爆炸危險環境接近時,水平距離一般不應小於杆柱高度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