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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及職責
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行政公署;二是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區公所;三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街道辦事處。政府派出機關設立的依據源於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是獨立的行政主體,能夠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實施行政行為,獨立承擔行政責任。
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為行政督查機構名稱,不屬於一級政府,屬省級政府的派出機關。民國時期的“行政督察區”之“行政督查專員公署”的簡稱,1949年後“行政督察區”改稱“專區”,則成為“專區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1970年代專區改稱“地區”,成為“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
行政公署(行署)是現時中國行政區劃中“地區”和“盟”的行政管理機構。
區公所
區公所最初是為地方自治團體。民國初年,縣以下機構一般均稱“地方自治團體”,只設一級組織,其名稱沿用清末《地方自治章程》的規定,凡府、廳、州、縣治所在的城廂地區,稱城;人口聚居滿5萬以上的村莊、屯集稱鎮;人口不滿5萬的村莊、屯集稱鄉。城、鎮、鄉均隸屬縣,受縣知事的檢查與監督。袁世凱於1914年下令停辦地方自治而結束。但有些省仍自行規定了縣以下的基層制度,如山西的區、村兩級制,縣以下設區,置區公所,為縣政府的輔助機關。這一制度實為後來全國在縣以下設區的開始。
街道辦事處
街道是中國大陸地區不設市轄區的城市(不設市轄區的地級市和地級市所代管的縣級市、縣)、較大城市(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市轄區或功能區(例: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行政分割槽,管理機構為街道辦事處——市轄區政府、不設市轄區的市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的派出機關。2010年,安徽銅陵市主城區銅官山區試點撤銷街道辦事處。2011年9月,銅陵市開始推行銅官山區的改革經驗。銅陵市成為中國第一個全部撤銷“街道”的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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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期待迎雪
政府派出機關是按照《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政府派出機關是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有關機關批准,在一定區域內設立的行政機關。
派出機關是由有權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代表設立機關管理該行政區域內各項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
回覆列表
按照中國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可以依法設立下屬的行政組織,但是,兩者設立的下屬機構並非都是派出機構。一般來說,人民政府設立的下屬機構稱為派出機關,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設立的下屬機構才稱為派出機構。這在行政法中是有嚴格區分的。 在中國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中,派出機關主要有三類: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區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辦事處和縣人民政府派出的區公所。而派出機構則比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值得進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在許多方面存在明顯區別:首先派出機關的職權範圍涉及到所轄區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機構往往只涉及某一項行政職權;其次,在法律地位上兩者區別明顯,派出機關屬於行政主體,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機構在沒有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情況下,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訴訟中往往不能做被告。當然,還有其他一些區別,就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