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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光仔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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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貓兔
公司吊銷十五年未登出的後果是:行政機關予以相應的罰款、法定代表人進入黑名單以及股東也會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因怠於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1、處罰與罰款
根據公司登記條例規定,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法定代表人進入黑名單
根據公司法147條第四款“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公司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股東的連帶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於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檔案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4、董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債務清償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20條: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登出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5、將涉及無照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回覆列表
公司法人登出時主體資格消滅,自此,不能再以該公司名義進行任何民事活動,亦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後、登出前,不能進行與清算無關的活動,但是,可以作為訴訟主體。
公司法修訂之前,許多企業透過登出、吊銷等行為逃避債務,給債權人帶來巨大損失,鑑此,新公司法專門規定了濫用股東權逃避債務時股東的連帶責任。另外,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均對此類問題作出了規定:
(1)根據《公司法》第192條的規定:“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由此,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根據法律的規定,應該由其主管機關(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有關機關、人員進行清算。
(2)《公司法》第193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五)清理債權、債務;(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因此,對於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有關主管機關沒有組織清算組的情況下,你當然可以向主管機關要求其組織清算組,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時候的被告依然是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在法律上它已失去營業行為能力,但沒有失去有關的訴訟能力,只不過應該由清算組代替行使而已。法院可能中止你的訴訟,等待清算組作為被告應訴。在成立清算組後,你的債權將作為公司債務的一個組成部分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