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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妖夭3

    保障措施是 WTO 《保障措施協議》所允許的保護國內產業免受進口損害的貿易救濟手段。即在進口增加 , 國內產業受到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的情況下 , 進口國可採取提高關稅或實施數量限制等手段 , 對國內產業進行一段時間的保護。

    保障措施在性質上完全不同於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針對的是公平貿易條件下的進口產品 , 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針對的是不公平貿易。

  • 2 # 九世之仇尤可復

    WTO體制下的特別保障

      特別保障措施(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 Measures) 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利用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針對來自特定成員的進口產品採取的措施。即在WTO體制下,在特定的過渡期內,進口國政府為防止來源於特定成員國的進口產品對本國相關產業造成損害而實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


      最早的特別保障措施適用於日本。1953年日本申請加入關稅與貿易總協議(GATT)時,一些GATT締約國擔心日本的紡織品進口可能對本國相關產業造成損害,決定在日本加入GATT之後其它成員國可以對日本適用特別保障條款,即GATT締約國在發現原產於日本的紡織品進口數量增加從而對本國構成市場擾亂時,可以單方面針對日本的紡織品採取保障措施,以抵消或減少對國內產業的衝擊。


      特別保障措施違反了WTO非歧視原則。其適用物件具有選擇性和歧視性。保障措施是WTO自由貿易原則的例外製度,特別保障措施則是保障措施的例外,具有嚴重的歧視性。其適用條件具有模糊性和隨意性。對實質損害和實質損害威脅等相關概念並無明確的定義和說明,運用和解釋有很大的隨意性。所以其適用應當嚴格遵循以下的程式。


      一是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對來自他國的進口產品數量、市場份額及其對進口國同類產品的價格和國內產業的影響以及市場擾亂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二是公告和通知。進口成員國應及時公告有關資訊,包括調查的啟動、調查的結果、擬採取的措施、採取措施的決定等應該立即通知保障措施委員會。

    三是磋商。原產於他國的產品進口的數量或所依據的條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生產者造成或威脅造成市場擾亂時,受此影響的WTO成員可請求與他國進行磋商。


      四是臨時保障措施。在遲延會造成難以補救的損害的緊急情況下,受影響的WTO成員可根據一項有關進口產品已經造成或威脅造成市場擾亂的初步認定,採取臨時保障措施,並立即通知保障措施委員會,同時提出進行雙邊磋商的請求。臨時措施的期限不得超過200天並應計入將來採取保障措施的期限。


      五是報復。WTO成員只能在防止和補救市場擾亂所必需的時限內採取措施。如果基於進口的相對增長而採取的特別保障措施期限超過2年,或基於進口的絕對增長而採取的特別保障措施超過3年,他國有權採取報復措施,即針對實施該措施的WTO成員的貿易暫停實施GATT 1994項下實質相當的減讓或義務。

  • 3 # 熱鬧春風0h

    一般所說的WTO保障措施,是指成員針對未可預見的急劇增加的進口,為補救國內產業因此所受的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的威脅而採取的進口限制措施。

    它與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一樣,是WTO允許的保護國內產業免受進口損害的貿易救濟手段之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到處都是大學生,工資也不高。那些沒考上大學的孩子都做什麼工作?工資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