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3
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11021642162

    一、刑事案件包括哪些

      1、殺人案。故意殺人的;“打砸搶”致人死亡的。

    2、傷害案。流氓傷害他人的;行兇報復致人重傷的;“打砸搶”致人傷殘的。

      3、搶劫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因“打砸搶”毀壞財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5、放火案。放火燒燬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進行破壞,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決水案。故意決開水庫、河流等堤壩,毀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傷亡的。

      8、強姦案。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輪姦婦女的、姦淫不滿十四歲幼女的。

      9、盜竊案。盜竊槍支彈藥(含小口徑步槍)、爆炸物品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600元以上的。盜竊財物雖不足上述條款所列數額,但造成造成嚴重後果、撬盜保險櫃、連續撬門破鎖多戶,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惡劣的。

      10、騙案。使用各種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參照盜竊案標準執行);

    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造成一定後果的。

      二、八類重大刑事案

      關於八類重大刑事案件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依據刑法來說,就是十七條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刑事案件的流程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偵查權一般由偵查機關行使。

    偵查機關偵查後認為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與案件一併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

    檢察院接到案件後,將對現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訴條件進行審查。

    如果符合條件,將向法院起訴。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 2 # 櫻花シ雪

    一切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類:

    1、危害國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5、侵犯財產罪;

    6、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7、危害國防利益罪;

    8、貪汙賄賂罪;

    9、瀆職罪;

    10、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後,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後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 3 # 清風憑爾任西東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其特徵包括: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絡複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換言之,只要可能觸犯《刑法》的案件,就屬於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利用國家暴力機器打擊犯罪,保護人權的一種具體的司法行為的體現。具體的罪名規定在《刑法分則》當中,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罪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9月18日是什麼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