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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18259661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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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79560699784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根據上述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主要以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為標準。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賠償為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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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哥89789
住院伙食補助費=黨政機關一般工作員公出伙食補貼規範(元/天)×住院日數
醫療費用賠償費=診查費 治療費 住院費 別的
誤工=誤工費月收益×誤工費時間
陪護費=交通事故案發地護理員同樣級別醫護勞務報酬所得規範×醫護日數
傷殘賠償金=受訴法庭所在城市上一本年度人均純收入×20年
除此之外,也有差旅費、住宿費用、立即資產損失賠償、車子停止運營損失賠償、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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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7P1
一、2021道路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後,因其在醫院治療期間支出的伙食費用超過平時在家的伙食費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賠償的費用。因住院治療而產生的超出平時在家的伙食費的費用支出,這在性質上也是一種受害人的財產損失,而且此損失也與加害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應當進行賠償。
1、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都是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標準來補助。其陪護人員不享受此項賠償。這個標準能夠與受害人當地的生活水準保持可比性,比較公平合理。
在伙食補助費的實際認定上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是當地國家機關,這一點要注意是受害人當地;
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員,不能把此任意擴大;
最後還應當注意是“可以參照”,並非必須參照,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充分發揮自由裁量權來確定伙食補助費,如果有比“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更合理的標準確定,如在某些時候由於特殊的自然災害導致伙食費用的高漲,此時再依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顯然有失公允,應當依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確定。
2、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期間。
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3、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對於此規定的理解,要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1)、適用此款規定的前提條件。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是賠償義務人賠償此筆費用的前提條件。對於是否有必要到外地治療,賠償權利人應提供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例如,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到外地治療的書面檔案,或者當地確實沒有條件治療而需要到外地治療的證據等。法院對此要從嚴審查,同時,允許賠償義務人提出異議並提供相關證據。當地醫院完全能夠治療的,而受害人決定到外地治療,由此發生的住宿費等,賠償義務人不予承擔。
2)、關於不能住院的客觀原因。這是指:受害人能夠住院的,應當住院;受害人不能住院而在醫院外住宿,必須因為醫院已無病床等客觀的情況引起,而不是受害人或其親屬等自身的原因造成。
3)、關於“合理部分”。對於受害人到外地治療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合理部分。何為合理,應視具體個案而定。比如,要考慮不同地區之間的物價和消費水平。住宿費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是按照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但是,由於實際的出差標準過低以及住宿標準過高的原因,賠償標準可以適當高於公務員出差標準。
4)、受害人在外地治療,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也應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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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費標準是15一20元左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