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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樸素紅姐V

    沈某俊是在2022年6月11日13時左右最後一個被抓獲的嫌疑人。沈某俊是江蘇省泰州興化市人,出生於1983年,學歷為小學一年級。抓捕影片裡,他身穿牛仔褲和黑色短袖,短袖前後有很大的金色印花圖案。

    沈某俊在事發後,很難想象他居然一天之內從河北唐山開車跑到了江蘇鹽城,然後選擇棄車逃跑。而那輛豪車賓士邁巴赫最低的配置是160萬,再加上尾號7777的稀有車牌,價格簡直讓人咂舌。

    沈某俊被抓時,棄車躲在距離高速服務區西北方向2公里遠的一處茂密的草叢裡,目擊者稱當時沈某俊逃跑時鞋子都掉了!就是這麼慫的一個賊人,讓人很難想象一天前的當街行兇有多兇殘。抓捕當天天氣炎熱,沈某俊為了逃避抓捕一直躲在草叢裡,持續的高溫讓他實在受不住,一抬頭就被警方發現。這一抓捕現場是不是既滑稽又狼狽?這些惡賊當初作惡多端,早該被繩之以法。

    80後的沈某俊,學歷只有小學一年級,早在他17歲的時候就曾因為聚眾鬥毆被判刑,可謂是“二進宮”。此次當街行兇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他曾多次犯下搗亂和聚眾鬥毆的罪行,在沈某俊過去的履歷中做盡壞事。

    從沈某俊是最後一個被抓捕的人可以看出,沈某俊學歷雖低,但他卻有著強烈的反偵察意識,這也來自於他的不良行為頻繁成為了監獄訪客的反映。

    最後我想說社會不能總是要求女孩子要如何自保,更要有嚴格的律法去威懾不法分子;而男孩更應該從小要學會怎麼去尊重女孩子,一個女孩的衣著打扮永遠不應該成為犯罪人犯罪的理由,也不該被指指點點,更何況她們衣著得體,也沒有去偏僻的地方,也沒有主動招惹,她們晚上去吃飯擼串不是她們的錯!

  • 2 # 小笨孩的奇幻漂流

    僥倖心理吧

    自認為通吃黑白兩道,規矩啥的都門兒清,覺得自己這就是個小事,自己都不放在心上,覺得差不多就過去了,但是慢慢的輿論的發酵越來越超出了自己的認知,可以說心慌了,慌不擇路,至於為啥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了,事情發展得超出了想象,到了必須躲一躲的程度。

    這種級別的輿論事件放在我們個人身上是很難想象的,就好比你一開啟手機,鋪天蓋地的都是你的訊息,網上的人不管是基於哪種目的,正規的非正規的,都恨不得生啖其肉,這種壓力會導致恐慌,再加上我們在某地犯了事,都想趕快離開這是非之地,所以才會潛逃。

    至於其之前的前科,之所以能想起來這檔子事,還是因為此次事件,大家想看一下這個人乾不乾淨,之前的事了了麼,能不能定這次罪,別的什麼目的都沒有,還是那句話,事情不要做的太扎眼了,違法犯罪必被抓。

  • 3 # 樂小小勵志吧

    要說這個沈某俊,還得回到當時很火的唐山打人案,接下來我就來慢慢給大家理一理這個事件,看完你就知道,這個人不簡單啊。

    (1):唐山犯罪人員落網之後啊,經過相關部門的持續調查,發現除了主犯讓人大吃一驚以外,其他幾個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開著豪車逃離現場那幾名嫌疑人,其中有一個人叫沈某俊,他曾在事發之後呢,開著邁巴赫陶搞得一身狼狽,他裝修的豪華別墅曝光後呢,它到底是什麼來頭呢?當時為了逃脫警察對他的抓捕,那麼沈某俊躲到了草叢裡,被蚊蟲叮咬,加上35度的高溫,長時間在那一動不動,終於。

    (2):難以忍受了,決定要離開,不料一抬頭就發現警察已經到跟前了,那麼這一下逃不了呢?作為這起事件中最後一個被抓住的嫌疑人,讓大家記得格外清楚,該人開的是四個七車牌的邁巴赫更加讓人記憶深刻,要知道一般人很難搖到四個相同數字的車牌號,這讓網友更加堅信這個人不簡單。隨著調查逐漸的深入,大家發現沈某俊可不是一般的有錢,該名男子的豪華住宅也在網路上直接曝光了沈某俊的豪華。裝修看起來十分大氣,那麼面積至少有500平米以上,他的錢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呢?在沈某菌的這個年紀,出門就能開得起百萬豪車,還能住上上百平米的別墅,不少人猜測他手中應該有大生意,但是大家很快就發現,實際上只有小學文憑的這一切看上去並不合理。

    (3):更令人詫異的是,調查結果顯示,該人在18歲的時候就被判刑,出獄以後呢,依舊沒有悔改,緊接著因聚眾鬥毆對他人造成故意傷害又。判了四年沒有收手的沈某俊呢?2010年的時候呢,再次聚眾鬥毆判了三年,沈某俊犯的事兒可一點兒也不比陳某要少。這冰山一角的罪行,沈某俊到底是什麼來的呢?從他惡行累累的經歷來看,應當是沒有什麼工作經驗,但是犯下這麼多事兒以後還能這麼有錢,就讓人不得不懷疑了。經警方深入挖掘調查發現呢,原來他們部分的財產來源於非法網站,他們曾在多次非法開設賭局謀利,那麼就在此。

    (4):這次打人的前一天呢,他們還在商量如何非法牟利,多次犯罪被抓還能如此猖狂,這樣的黑惡勢力太過於猖狂,我們的社會絕對不允許,一旦發現,必須嚴厲打擊。我們應該意識到,哪怕是他的身份在不簡單,哪怕這樣的人可能背後有大樹撐腰,我們也要相信真正的正義不會缺席惡勢力,惡勢力必須受到打擊。

    那這一次他們曝光在Sunny之下呢,已經是邁出了相當重要的一步,接下來受害人需要一個。拱到大眾需要一個交代,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不簡單的兇手最終也會得到懲罰,法律也絕對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 4 # 飄影隨風

    對於題主詢問,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中,唯一一個沒有動手打人的那個男人,沈某俊為什麼還倉皇而逃呢?

    其實回答這個問題非常簡單,俗話說得好: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說白了就是做賊心虛,因為沈某俊不但是有前科,而且本次他來唐山與陳繼志之所以能夠一起在那個燒烤店喝酒,就是為了商談所謂的世界盃賭球合作事宜。

    雖然打人當天晚上,他沒有動手打人,而且還主動勸阻陳繼志他們打人,但是沒有人聽。

    尤其是陳繼志這些黑惡勢力分子,根本就不在乎打人,說白了就是知道自己可以輕鬆擺平這件事情。

    但是,自從打人影片在網上發酵以後,作為擁有前科的沈某俊,在服刑方面可以說習以為常。

    而且關鍵是吃一塹,長一智,沈某俊前前後後已經坐牢三四次了,對於這種事情,已經被網路曝光,他深知情況嚴重了。

    所以說,雖然當天晚上在燒烤店他也沒有打人,但是他知道陳繼志這些豬隊友,下手太狠毒,而且在全國反響太大。

    作為正常人的條件反射,沈某俊當然就迫不及待地逃跑。

    至於題主的詢問,沈某俊究竟有哪些前科,大家可以看看上面圖片介紹,他所做的那些事情,充分說明他沈某俊也不是什麼好鳥!

  • 5 # 無憂的小魚Ld

    沈某俊判了幾年,目前暫時沒有官方的公告,尚不知道具體的刑期,但根據相關資訊來看,沈某俊的刑期應該在3-10年之間。而他沒有動手,為何會倉皇而逃,具體情況給大家分析一下吧。

    沈某俊是誰

    他是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中7名男性中的一個,名叫沈小俊,江蘇人,之所以出現在“唐山燒烤店打人”現場,是因為他跑過來就是為了該案主犯陳繼志,密謀將要實施違法犯罪的勾當。

    之所以跑過來找陳繼志等人,因為此人此前與陳繼志等人有過合夥犯罪的歷史,而且當時合作感覺對方還行,於是就有了這次跑過來又找陳繼志了。

    沈小俊雖然沒有動手,但在現場實施了恐嚇威脅

    雖然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沈小俊在現場並沒有動手打人,沒有實施直接的犯罪。但在調查中,沈小俊在燒烤店,以及邊上的小衚衕多次威脅受害人遠爽不得報警等違法事實。

    另外,根據官方的通報,陳繼志的惡勢力組織是由7人組成。根據公告,沈小俊並不是陳繼志惡勢力組織的成員,但他曾與陳繼志等人合作開設賭場。

    他們曾犯下的罪行也是刑事責任,而且他也知道陳繼志的部分過往,知道這次攤上事了,所以他連夜倉皇逃竄,回到了江蘇。

    沈小俊為什麼會被判3-10年

    因為沈小俊去找陳繼志,就是密謀繼續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但這次尚未實施,就被抓獲;而他們此前就已經有過犯罪。

    根據調查,他們實施的犯罪行為涉案金額66萬餘元,並且還是藉助網路,還涉嫌洗錢,這種情況屬於情節嚴重的。

    根據相關的法律條款,作為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會被處以3-10年的有期徒刑。

    所以,沈某俊的刑期基本上是在3-10年,大機率會是6年左右;而他之所以選擇倉皇而逃,原因就是他知道經此一事,他們的犯罪事實會被抓住。

  • 6 # 有夢想的魚1r6C

    80後的沈某俊,學歷只有小學一年級,早在他17歲的時候就曾因為聚眾鬥毆被判刑,可謂是“二進宮”。此次當街行兇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他曾多次犯下搗亂和聚眾鬥毆的罪行,在沈某俊過去的履歷中做盡壞事。從沈某俊是最後一個被抓捕的人可以看出,沈某俊學歷雖低,但他卻有著強烈的反偵察意識,這也來自於他的不良行為頻繁成為了監獄訪客的反映。

  • 7 # 其紫書單

    拔出蘿蔔帶出泥,對他們的形容再確切不過。

    6月10號,唐山打人案事發,他們當時動手時沒有任何的顧及,全然憑著一腔兇狠,對女孩子們毫不留情,毫不顧及後果,或者說不在意後果。

    6月11日到6月12日兩天多時間,輿情猛發,大家對如此惡劣的行徑痛斥不已,嚴訴要求他們付出代價。

    6月13日到14日,唐山方釋出“雷霆行動”,嚴整調查相關過失方,並監督社會安全。

    6月21日,唐山公安路北分局副局被免職。

    8月29日,陳某志28名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多人被公訴。

    9月13日,唐山燒烤店打人案開庭審理。

    9月23日,一審宣判,陳某志數罪併罰,共獲刑24年,其餘27名相關人員也均被判決。

    這裡問到沈某俊,就要了解他的相關財務情況。

    在家裡他有一套價值不菲的別墅,在外,他有一輛好幾百萬的邁巴赫豪車,這還不是主要,主要的是他的車尾號居然是7777,沒有一定的關係,很難拿到。

    他18歲,便因為打架進過監獄,而後出獄依舊不老實,參與聚眾鬥毆故意傷害他人,再次獲刑四年。2010年,他再次因為同樣的事情,入獄獲刑三年多。

    對他而言,入獄這件事彷彿只是家常便飯。

    但終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他在6月11日下午一點,在35℃的高溫下,在草叢中被抓獲,過程中還丟掉了鞋和車,落荒而逃終被抓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話“一月不上兩次墳,一人不上兩年墳”,連續兩年上墳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