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章魚在上海
-
2 # 賴貓
疾病身故又分為一般疾病身故和重大疾病身故兩種。其中涉及到壽險、意外險和重疾險。
1.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如果被保險人因普通疾病導致死亡,保險公司會依照壽險的投保額來支付賠償金。
舉個例子:小九20歲時購買了一份定期壽險,保額100萬,保障到70歲。那麼保險生效後小九70歲之前死亡都會被賠付100萬。但是注意:保險生效後2年內自殺不可賠付。另外吸毒、打架鬥毆、醉駕等原因造成死亡不賠付。
2.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業務之一。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如果被保險人因意外造成死亡,保險公司會按照一般意外身故保額進行賠付。
如果被保險人急性病身故,保險公司會依照附加急性病身故保障責任的意外險保額進行賠付。
舉個例子:小九20歲時購買一份一年期意外險,其中意外身故責任100萬,急性病身故50萬。那麼保險生效後小九因摔跤導致意外死亡,保險公司賠付100萬。如果小九因急性心肌梗死死亡,如果在條款要求的急性病保障時間內且不是既往疾病,則在100萬的基礎上疊加賠付50萬。
3.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指的是在保障期間,除重疾責任外,若被保險人不幸去世,保險公司也會賠付保額或保費或現金價值作為補償。
-
3 # 小鹿保貝
保險產品裡面的疾病身故的話分為幾種情況:
1、罹患一般疾病身故(不屬於重疾險規定的重疾標準的範疇)
2、罹患重疾身故
3、猝死
那麼這三種情況的話,有哪些險種可以得到賠付。
1、過了等待期並在保障期間內的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和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防癌險。定期壽險能夠賠付的就是身故的情況,因為疾病身故(如果是先天性的疾病的話,要看在購買時是否如實告知,以及身故是否由於先天性疾病身故),只要過了等待期和在保險保障期間內,受益人就可以得到賠付。
2、不帶身故責任的重大疾病保險、防癌險的話,就只能賠付疾病部分的責任,如果是因為一般疾病身故(比如:肺炎、流感等情況)且未達到重疾的賠付標準的前提下,重疾險和防癌險都是無法得到賠付的。
3、猝死之所以單獨列出來,是因為和意外險是有一定的牽扯的。大部分意外險其實是不包括猝死責任的。但是這些年出的意外險陸續加上了“猝死”的責任。不過猝死的定義其實很難去界定和達到。比如個別險種是這麼定義猝死的:突發疾病且在6小時內身故,並此項疾病為之前未罹患疾病。搶救的時間可能都會超過6小時……所以一般想購買意外險的人員,並不建議注重意外險裡面的猝死責任,主要還是關注主險的意外身故/傷殘責任。另外,意外險裡面的猝死責任和主險責任和其他的附加險不一樣的是,大部分猝死責任和主險責任並不疊加賠付,畢竟,猝死屬於疾病身故,並不屬於意外身故。
-
4 # 心語保
如果大家關注一些網紅產品的話,我們會發現,現在很多保險公司取消了不含身故版本,如果要是購買保險產品,就必須包含身故責任,說實話,這事情是可以預料到的,這也是沒有辦法事情,保險公司把好產品推薦給市場,另外一方面也要控制償付風險,都在逐漸透過捆綁身故責任的方式,來變向的提高投保門檻。
今天心語君就圍繞這個話題,來好好講一下重疾險要不要包含身故責任。
如果我們不附加身故責任,沒有達到重疾的理賠標準就身故了,只能拿到現金價值。如果附加了身故責任,保費上漲不少,確診重疾後不幸身故,重疾保額跟身故保額只能賠一種。如果你跟我一樣有這種疑惑,今天,心語君就來為大家分析一下。買重疾險,要不要附加身故責任?
文章主要內容包括:
買了重疾險,怎麼賠?附加身故責任真的這麼重要嗎?身故責任,三種方案對比。關於身故責任問題解答一、買了重疾險,怎麼賠?
1、重疾險包含身故責任
很多不怎麼了解保險的朋友,我先簡單介紹一下,很多線下的產品主險都是終身壽險,附加重疾險,這些的保險產品組合就比較貴。作為一個普通人,在保險方面花的預算也不算多,就先要一個重疾保障就可以了,壽險以後再慢慢配置,但是主險都給整了一個終身壽險,導致我買一個保險的預算都好高。
再加上今年疫情的原因,很多很多朋友都跟我抱怨說,保險費用都快交不起了。而這種終身壽險和重疾險的產品,如果不幸身故,保額 50 萬就賠 50 萬。
2、不包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怎麼賠
在保障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身故了,一般只會賠付現金價值(退保能退回多少錢),而不包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我們管他叫做消費型重疾險。消費型重疾險的條款沒寫身故保障,但投保人是隨時可以拿回現金價值的,這也算是一種 “身故保險金”
而附加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一般有這幾種選擇——
賠付已交保費:比如已交總保費是10萬,保障期間內身故,賠付10萬。賠付基本保額:比如保額是30萬,保障期間內身故,賠付30萬。賠付現金價值/已交保費:賠付兩者之中的較大者,在保單後期,有可能出現現金價值大於已交保費的情況,這時候身故,賠付的是現金價值。二、附加身故責任重要嗎?
不附加身故責任的話,如果還沒有達到重疾的理賠標準就身故了,這時只能拿回保單的現金價值,在投保前期,這部分錢是非常少的,越往後現金價值會高。
而且重疾險的理賠並不是保險代理人所說的那樣,只要確診重疾險,就可以直接賠付一次錢。
商業重疾險,重疾理賠也是分三種情況
達到某種狀態:惡性腫瘤、急性心梗做了特定的手術:心臟瓣膜置換、冠狀動脈搭橋某種狀態持續一定的時間:深度昏迷、腦中風後遺症。前段時間,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就《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集意見,要在之前規定的25種重疾基礎上新增3種重疾,雖然還沒有正式實施,但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
可以看到,確診即賠的重疾只有惡性腫瘤、嚴重3度燒傷和多個肢體缺失這三種,其他的重疾還需達到特定的理賠條件,比如:
大家看到我標記的紅框了吧,腦中風後遺症需要確診疾病180後才能理賠,而終末期腎病是需要經過某種手術才會理賠。
以腦中風後遺症為例:沒有等到180天,在短時間內就身故了,這明顯不符合“腦中風後遺症”的理賠條件,如果沒有附加身故責任,就是無法獲賠的。
但如果附加了身故責任,在保障期間身故,自然是可以獲賠的,雖然患者不幸身故了,但可以給家人留一筆生活費,從這個角度出發,還是建議附加身故責任,也可以在消費型保險基礎上配置定期壽險,這樣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險都有,只不過定期壽險只保障一定時間。
因為附加了身故的重疾險,需要額外支付對應的保費,如果預算本身就非常有限,附加身故責任後會影響重症保額的話,那還是不要附加這項保障了,買重疾險首先要保證保額充足,在這個前提下,預算允許的,可以考慮附加身故保障。
另外,重疾險中的重疾和身故責任,往往只能二賠一,也就是說即使附加了身故責任,如果已經賠付了重疾險保險金,那麼身故就不會賠了。
三、身故責任,賠保費or賠保額or賠現金價值?
對於想要附加身故責任的朋友來說,是選擇賠保費?還是賠保額或者賠現金價值?
首先,要保證重疾保額充足這個大前提,然後,我們再根據自己的預算來選擇配置哪種身故責任。
接下來,以某款重疾險為例,一起來看看保費差異:
透過這個案例,我們能看出來,方案一和方案三保費差距還是挺大的。如果預算不足,可以選擇方案三,賠付現金價值再配置上定期壽險,預算充足的話,則可以選擇附加賠付保額的身故責任。
買保險就是買保額,這句話我常跟大家提起,現在醫療費用居高不下,真得了重疾,太低的保額是起不到風險轉移的作用的。在實際選擇中可以有一個偏差,但是這個方向不能錯。
四、常見問題解答
1、消費型重疾險身故賠付現金價值,
我們既然都知道了消費型重疾身故是可以賠付現金價值的,但是現金價值具體是多少呢?
消費型重疾險的現金價值前期會逐漸增加,會在保障到期時降為零,以保至 70 歲的 超級瑪麗2號max 為例,它的現金價值如下:
舉個例子,假設A某在 60 歲時不幸身故,這時的現金價值是5.8萬。家人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退保,保險公司拿回這筆錢。並不是想別人說的,保障期身故,一分錢都拿不回來。
2、消費型重疾不能保終身?
消費型重疾險保障時間是非常靈活的,可以選擇一年期重疾,孩子的可以選擇保20年,保30年,成人可以選擇保障至至70 歲的,至80週歲,也可以選擇保終身的。
一年期的重疾險,可以搭配上相互寶作為過渡使用。一年期重疾它的保費會逐漸上漲,並且每年都要續保,但是有停售的風險,停售之後我們就沒有辦法續保了,保障也會中斷,要重新購買新的產品,但保險都有等待期,在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一年期僅僅可以作為過渡使用。
保終身的重疾,它的保障很好,但價格也比較貴,如果我們預算充足,可以優先考慮。
如果在保險這一塊預算不是很充足,可以優先考慮保至 70 歲的產品,等以後預算充足了,再選擇保障至終身,再說保險是很難一步到位的。
結尾
以前沒有消費型重疾險的時候,3000 塊錢只能買 20 萬保額;但現在,3000 塊錢卻能買 50 萬保額。消費型重疾讓我們可以花同樣的錢,得到更好的保障,是非常值得考慮的一類產品。
回覆列表
1、旅遊觀光疾病身故險峻。旅遊觀光過程中,患上急性病的可能性大,可挑選出份附加疾病身故保證的旅遊觀光險峻。必須警告的是,在挑選出此類疾病身故保險時,要明確境內境外給付側重點有所不同。
2、重疾疾病身故險峻。環境的惡化,根本性疾病嚴重威脅著我們的生命安全,不妨挑選出份附加疾病身故保證的根本性疾病保險。在轉售此類疾病身故保險時,需告訴清楚疾病身故賠償標準。
3、人壽疾病身故險峻。大家肩上始終具備對家人無法推卸的責任,若因疾病身故留給家人的將是無窮的哀傷與支出,因此轉售份附加疾病身故保證的人壽保險,將解決問題人們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