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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生活裡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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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侯23
教師應把全心全部意為人民膠務記心上,《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教師是否每天在校工作八小時,企業工人最少每天工作八小時,你延長一小時就要收費,企業都是曰工資,而教師每月八天的假期沒上班,照樣領取納稅人的錢,是否把月工資改成日工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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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快樂的宇宙z
孩子託管問題我是這樣看的,孩子放學早家長不能按時接孩子還是放在學校由老師看管好,老師可以在學生寫作業時幫助孩子答疑,並且不只由班主任管理,其他科任老師也可以輪流看管,這樣所有學科都能有答疑時間,也可讓家中有事的老師可以早點回家。收費每人每月150元確實是很合理的。釆取自願的原則。至於收取的費用百分之八十應給老師百分之二十學校統一做為管理費用。這樣家長教師和學校都應該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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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留住記憶75441537
義務教育不是孩子與教育有關的的費用全費,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是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免教科書費、免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免教科書費是指免課本費,教師講講課本知識,學生做做課本上三五個習題就可能把知識鞏固好嗎?所以需要教輔資料來鞏固,這是不免費的。雜費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的經費(像機關事業單位一樣),它不是用來購買學生教輔資料、學生飢用礦泉水、教師加班的工資等的費用,如果是那國家給的雜費遠遠不夠。弄懂了這些,就不會學校一收費就是亂收費了。也就知道義務教育不是全包。本問題這件事,所產生的費用(教師的加班費、學生在校多產生的水電費、學生在後產生的學校責任事故費等)都不是義務教育中的雜費支出範圍。所以學校要求收費難到不正常嗎?收多少那是人者見人,智者見智的事。但前提是不能要求家長,必須家長自願,而且自願教師也要對父母能接送孩子就一定不能留下(不然噴子們有說老師迫著留下了)。如果不是這樣就違法,家長要堅持抵止。最後給教師、學校一介忠告:最好是讓家長去找外面機構做,不然的話噴子又該學教師上課不講補課講,一年有幾十萬的補課費了,最後葡萄沒吃到,乾的一身騷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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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胖子246948810
不違法,這就跟加班給加班費有什麼違法,老師又不是聖人,你有家庭,人家也有家庭。都說了非強性的了,你不想交這150,你也可以請假去接,或者讓外面的託收班帶孩子。你不知道這錢交的多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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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特
是啊,看到如此廉價的勞動力,很多家長高興了。當然,很多託管機構不高興了。哎,不管你們誰不高興,都會把老師作為噴的物件。難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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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積極的微風JNz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一個影片,是一個外國媽媽在給孩子買文具,她說她搞不懂為什麼有的家長抗議,說老師讓給孩子準備各種東西,她說:學校能把熊孩子們接走,一待就是一整天,多好的事,讓她買什麼她都願意。
現在看到這個標題,我表示,不管違規還是違法,換了我,舉雙手同意啊,才150一個月。簡直不能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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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趣的鋼琴O
收費150有點貴哦,算一筆賬給你,每個班至少50個學生,總計7500元,延時服務是週二至週五,週一教師開週會就沒有延時服務,每週十六節課,且都是自習做作業,每天一個老師職守(可能是語文老師職守,也可能是數學老師職守),按照每個老師職守8節課,報酬就是3000以上,這已經是比較高的數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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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兒學校要是有自願參加的託管,一個月五百我都支援,別說一百五了。可惜啊,只有免費的託管,不符合條件還不能參加。什麼條件呢,就是要有我確實不能準時接孩子的證明。夫妻雙方到單位敲公章,證明不能早下班接孩子。我現在每天到家連軸轉,和孩子奮鬥作業,真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