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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言君聊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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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528719
這個問題不能單從一方面來看
一是各個公司工廠制度不一樣,像小的加工廠,私人作坊的,沒有上班是沒有工資的
二是正規企業公司,應該有發工資,可能發個基本工資,補助這些應該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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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小胖的vlog
首先公司已經明確通知2月份因為疫情原因不發工資了麼?還是說延遲發放工資?或者是發少部分工資?
如果公司已經確定了說2月份工資不發了,那我覺得要看下公司的實際情況了,首先要了解一下公司是不是因為疫情原因造成的損失特別嚴重,還是真的發不出來工資來。如果對公司影響不是那麼大,公司故意不發工資的話,我覺得你要考慮一下了?
還有一點就是,你要以你在公司工作期間,對公司的老闆的理解,上司的瞭解,同事的相處,還有公司的管理,公司之前的一些待遇,比如績效,獎金,出差報銷什麼的。想一下是不是還都不錯,如果不錯就證明公司還是不錯的。好的工作不好找,而且換工作也是一件特別麻煩的事,所有事情都需要重頭再來。但是想完了,覺得公司各方面待遇挺不是很好,那我就覺得趁這個機會離開得了。
如果公司說2月份的工資延遲發放,或者發一半,那我覺得也還好,因為這次疫情對全華人民都是一場災難,都特別的不容易。有錢對於做生意的人,如果公司因為疫情關門了,員工換個工作就好了,但是公司的老闆就損失多了,不是換個工作那麼簡單就可以了。所以我也覺得應該要相互理解一下,共同挺過去這段艱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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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心152930806
我們是月薪制,由於疫情嚴重,我們不是不去上班,按照道理憑什麼一分不發工資,最累的時候叫加班,政府疫情補給企業的錢,我們勞動者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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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Ivychow
我們這公司真是奇葩,今天發薪日,原本上月應得的工資一點沒發,說是上班後再發。,,你說不發完,我都能理解,,你發一半嘛,或者發點生活費也行呀,現在一分錢沒有,我就想問下可不可以投訴,,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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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印記在腦海
很明顯不合理,不過你會去勞動部門舉報嗎?可能性不大,除非你做好了離職的準備,個人建議還是和公司商量一下,自己做一些讓步也無可厚非,私企現在不好受,需要大家攻克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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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在我就是我不一樣的
這個問題無法具體的說應該還是不應該發工資,應該取決於老闆個人的人性和與所有員工之間的關係吧。一個對待所有員工猶如兄弟一樣的老闆為了能讓員工對公司有一個好的印象,也為了證實老闆的個人人品,應該會將2月份的工資以最低工資標準發給員工們、兄弟們的。但是作為企業員工的我們在這方面應該做到有理智的去對待老闆不給發2月份工資這個問題,不管什麼原因導致的上不了班,“上班就有工資,不能上班就沒有工資”這句話到哪裡都能說的通啊!因疫情原因上不了班公司也沒有收入啊,怎麼給員工支付工資?但也有的企業老闆因疫情原因公司無法開工,但也給員工支付2月份的最低工資保障,這就屬於老闆個人人性人品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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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北人449
我也是打工的,將心比心誰都有難出,這次疫情老闆過的也不怎麼樣,他們收入高但付出也很多,你沒有工資,他們也許負債破產!我建議看老闆怎樣,如老闆好你可以和他共度難關他會感激你,如老闆不好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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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記錄與時代
疫情其間,單位放假,不給職工發放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
企業因疫情停工的,應當正常向勞動者發工資。企業延遲開工期間(法定假日結束後至開工日前一天),算作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按照國務院《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企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正常工資。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果企業符合規定正常開工,而員工因為道路管制不能返回上班,廣東這邊可以優先安排年假,再安排調休、事假。根據上海人社局官網的通知,延遲復工期間算作休息日,要正要正常發工資:延遲復工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通俗地講,就是兩倍工資。
要正常發工資:延遲復工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通俗地講,就是兩倍工資。
回覆列表
要看公司採取何種方式:
1.公司放假,調劑使用後面的休息日的,無工作。
2.公司決定停工的,第一個月發原工資,第二個月起發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