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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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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勇敢的松鼠na
沒錯。首先,有些孩子認為你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並不懂什麼叫感恩。我弟弟兩個孩子,如今一個30,一個27,都工作多年,收入尚可。從他們上學到結婚,我付出的經濟資助可謂巨大,但可從來沒得到他們的任何回饋。當然我覺得這是一個當姑姑的,能力範圍之內做的,不算多大的事,並不值得我去計較,但也可以說明一些問題:你認為你很高尚,是真心為別人付出,別人卻認為你有那個條件和能力,就應該付出,沒什麼高尚的,反而,你沒做就是你不對,就是你不好。
其次,孩子的學習,工作,婚姻是個複雜問題,父母處理起來都難度很大,做為外人的你,就更難做到盡善盡美了。做得好了是僥倖,做得不好負面因素一大堆。所以,還是少參與,特別是居高臨下的指手畫腳,更是惹人討厭。
做個明智的親戚,應該是別人有困難時,如果你有餘力有心就幫一幫,沒餘力,不願意幫也不犯法,用不著內疚。但是,親戚的家務事要少摻和,起不了什麼作用,也沒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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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在紅塵不老
那不一定,我姐夫在1962年工人下放,從常州糧食加工廠回到我們村,在我家隔壁造了2間房,我的大外甥比我小4歲,2外甥小10歲,外甥女小13歲,我們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幾十年從沒疏遠過,就和自己孩子一樣,外甥門會過段時間叫我們過去吃吃飯,或到我家來看看我和姨夫,我2個外甥都是爺爺輩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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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爆炸的小宇宙
太對了。本人有痛徹心扉的教訓。幾年前,小姑子五六歲的兒子來我家。因我和小姑子關係很好,一直把她的兒子當作我的孩子看。這孩子吃飯,嘴離碗一公里遠,桌子下撒一攤。我告訴孩子,“把碗碗接在下巴下面,別在桌下喂小雞。”結果,我小姑子把筷子一摔,說:“我不吃了!”從此,我們友誼的小船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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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騎行俠230
這裡的措詞我是完全不太贊同,感覺前後沒有一點關聯性,什麼叫“人,別把兄弟姐妹的孩子太當一回事,你擔不起那責任”,我看得是一頭霧水。
你兄弟姐妹的孩子,需要你當什麼回事呢?需要你擔什麼責任呢?兄弟姐妹的孩子,你是他們的長輩,這些孩子有出息你不高興嗎?你可以為他們考上大學,找到好的工作,找到好物件感到高興和自豪啊!
他們的好和壞,需要你去擔什麼責任呢?我真的是感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大姐的孩子博士畢業,在大學當老師,二姐的孩子也在大學當老師,全國選30名老師去英國大學任教,他就考上了,我非常替他們高興,我也把他們當回事啊,可是我不清楚我需要但什麼責任呢。
所以寫問題的時候,一定要事情要交代的更清楚為好,不讓讓人很茫然,前因和後果一定要表述的清晰明瞭,這樣大家才能真正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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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紅姐分享家常菜
也不能一概而論,也有知道感恩,相處起來比自己親兒女都親的侄兒女。
就拿我家小孩來說,從小放在爺爺奶奶家帶,小孩的姑姑,伯伯,伯母都對他特別好,小孩雖小,但也會感受得到的,誰對他好,就跟誰親。直到現在上大學了,每年的寒暑假都會去他們家,平時經常影片,節假日的問候更是少不了,鄰居都開玩笑自己小孩都沒這麼親,這不,國慶節放假,又直接去她們那了。
小孩能知道感恩,跟父母的教育關係也很大,我們也會經常在小孩面前提起他姑姑,伯母的好,支援他的想法和行動,親人之間互愛互敬,才是最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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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名稱太白
現在是一切向錢看的時代…過去一大家子住在四合院裡其樂融融,親情無限,現在還有嗎?人性已經沒有了,親戚關係變得生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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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地冰花
此話很有道理。
首先,養不教,父之過。養與教是父母的責任,同監護權一樣 ,法律賦予父母必須承擔的義務,而作為父母以外的親人則沒有這個義務。
其次,從血緣上,孩子與父母最親,在教育的過程中,父母說多了少了,即使孩子年少不懂事,一時記恨,大了也可以理解,但其他親人,則有吃鹹蘿蔔操淡心之嫌,搞不好孩子會記恨一輩子,得不償失。
第三,對父母都管不了的孩子,更不要把自己當回事,搞不好會讓孩子的父母產生妒忌,甚至心生怨氣。另外,孩子是自己的好,雖是親人,畢竟是外人,如何管,管到什麼程度,非常不好把握。
凡事都有例外,人都有感情 ,雖不是自己親生的,但作為如此親近的人,對孩子好一些也是應該的。有的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齡,雖然對父母容易逆反,但對其他親人比較容易接近,在這種情況下,對孩子好一些,會起到父母難以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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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有一點糊塗
親戚攀親戚,兩頭費東西。有來有往的交往和撫養 贍養有著本質區別,視同己出都是讚美之詞,事實是有區別就會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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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ylqwh
那當然了。管好自家的事,別家的孩子有爸媽罩著,是循規蹈矩還是肆意妄為,全在人家的教育方式不同罷了。
只是我不能管那麼多,我們代替不了別人的家庭教育,也很難左右孩子的未來。只能拭目以待。
所以,哪怕孩媽樂意把兒子當女兒養,用假髮妝扮孩子,我們也不能說一個字。不然人家會反懟:我生的兒子,想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你說的人格倒錯是不存在的。
儘管這樣的孩子成長堪憂,我們也只能冷眼旁觀,不能介入。但願孩子未來的成長順暢些,少點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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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嶺農
老農覺得“當回事”和“擔責任”應該沒有因果關係,如果說有的話,那也是我們做長輩的首先要擔起責任。
記得我講過和愛人妻侄女的關係,孩子上中學時住在了我們家,我和愛人都是拿她當自己閨女看待,兒子也視她如親姐姐。那時候根本沒想過這孩子將來有什麼出息了,有什麼回報了,一點都沒有,我就覺得都是一家人,妻兄家在溝裡,孩子在這上學,住在我們這裡不是應該的嗎?想想我們小時候,兄弟姊妹好幾個,不也都拉扯長大了嗎?就當是兩個孩子撫養了,我和愛人都明白,雖然不是親生,但是既然交給我們,我們定當盡到撫育和養護的責任與義務。除了每年的學費,衣食住行都是按照倆孩子來計劃安排,包括家長會、訓練營,我和愛人也都是以家長的身份出現,說是一個四口之家一點也不為過。
幾年後,她順利地考入大學,每次放假回來,必定先到我們家住上一天,然後再回自己家,直到參加工作之後也是如此,後來我和愛人外出打工搬離當地,她也是繞道先來住上一天,再回去。現在已經在外地安家落戶了,用她自己的話說,她和姑姑(我愛人)聊天的時間要比和她媽媽多出好幾倍,確實如此,我知道的過去打電話娘倆有時候能嘮一兩個小時,多虧後來有了WIFI影片。她現在經濟條件比較好,買衣服、用品啥的,一般都是三份,我們一份,她兩頭的父母各一份。
提起和我兒子的關係,那是比親弟弟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兒子高考時,她提前一週從南方請假回來一直陪到考完試;兒子結婚時,她又拿出幾萬塊錢,讓他們到泰國普吉島旅拍婚紗照;兒子幹工程有時需要點資金週轉,姐姐就是他的“小金庫”。有時候,我和愛人說不聽兒子的時候就讓她來“修理”,她訓弟弟的時候也是相當的“很”,沒辦法,兒子打小就聽他姐姐的話。
其實,兄弟姐妹的孩子和我們都有著濃濃的血緣關係,不論擔起擔不起,對於他們的成長進步,我們或多或少地都有一些做長輩的責任,這點是無法推脫的。退一萬萬步講,即使兄弟反目成仇,孩子也是無辜的,他們仍然是我們血脈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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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很對,不是自己的孩子,親不起來。我雖然會對弟弟妹妹的孩子好,見面會給他們孩子錢,生日我也會轉紅包他們。實際上就是面子問題,客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