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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hmsh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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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47338691315
一個月投訴三次順豐。
第一次,對方告訴我,會改正。
投訴之後的幾天時間,順豐打電話詢問是送貨上門還是放在快遞櫃。
我以為這事情結束了。
沒幾天,我買了東西,順豐又給我放在快遞櫃。
我繼續投訴。
投訴後的幾天時間,順豐再打電話,詢問是送貨上門還是放在快遞櫃。
我以為這事情結束了。
沒幾天,我繼續買東西,順豐又一次給我放在了快遞櫃。
我本來打算繼續投訴,結果忘記了。
之後又買了一次,還是放在快遞櫃。
我打算投訴,又忘記了。
直到我這次購買快遞時,想起來這個事情,於是就有了第三次的投訴。
前面的投訴,我說一下大概內容。
第一次投訴,順豐給了我一張抵用券,以表歉意。
投訴時我詢問,是否會將我的個人資訊告訴快遞員,順豐說不會的,請放心。
第二次投訴,順豐還要給我抵用券,我說不用了。
因為當我拿到抵用券的當天,剛好有個東西要寄出去,快遞員上門來收件,得知我用抵用券時,詢問了我一句“你抵用券從哪裡來的?”
我當時愣了一下,後來我琢磨這話是什麼意思。
是不是上面告訴他,有人投訴了,但他不知道是誰,而我剛好我用了抵用券。
所以他覺得是我這個有抵用券的人投訴的。
所以第二次投訴,我拒絕了順豐送我抵用券。
並且一再確認,對方是否會知道我的個人資訊。
順豐依舊告訴我,不會。
而當我詢問,為什麼投訴之後,只幾天時間,又繼續放在快遞櫃。
順豐告訴我,因為他們只能聯絡當地區域的負責人,將客戶投訴的資訊告知。
然後由負責人處理這件事情。
而當我詢問,能否確定他們以後不會再給我放在快遞櫃時,客服告訴我,不能確定。
我真的是…
當時那種心情,沒法說。
我寄快遞基本都是順豐,因為印象裡順豐的服務就是比別的快遞好。
購買的一些物品,商家也是寄的順豐。
可就是價格比別的快遞要貴的順豐,連打個電話的功夫都沒有,就給我放在快遞櫃。
在我投訴之前,我曾經主動給順豐快遞小哥打過電話,詢問他是否可以將快遞放在小區的菜鳥驛站。
小哥說不行,他們順豐不放。
我不知道別的地方的順豐是不是不放,但這位小哥當時就是這麼迴應我的。
好吧,你不放,那你就給我送過來啊。
不送,就是放在快遞櫃裡。
快遞櫃距離我住的樓棟,一南一北,步行十五分鐘。
每一次去拿快遞,心裡的怒氣就積幾分。
不到一定程度,我都不會投訴。
而現在,我投訴了,卻告訴我,你投訴,我們起到告知和督促,但不能保證他們一定改。
我還能說什麼?
第三次投訴。
這次投訴我是抱著以後都不用順豐的態度的。
結果,這位客服姑娘忽然告訴我,你投訴的資訊,快遞員都是知道的。
???
說好的快遞員不知道呢?
於是我更火了。
客服說,客戶的投訴資訊,會直接出現在快遞小哥的什麼裝置上,如果快遞小哥查詢的話,會知道是因為哪一個件的問題,而導致投訴。
這不就是明擺著告訴快遞小哥,就是xx棟xx單元xx室的人投訴你的嗎。
我說那我不投訴了,反正投訴也沒用。
接著告訴他們,我不投訴的原因,就是怕你麼快遞員報復。
別說我小人之心。
這種事情不是沒發生過,雖然機率小,但我一點小機率的風險都不想承擔。
雖然心裡生氣,但和有可能發生的後果相比,我還是決定不投訴。
客服說,沒關係的,快遞小哥不會的巴拉巴拉。
我繼續說不投訴了,並告訴他們,這種問題一直存在,你們如果不相信客戶的話,我可以提供快遞櫃的資訊,或者你們自己查詢快遞員是否與客戶提前電話聯絡過。
如果放在快遞櫃,都是很多快遞一起放,資訊也都是同一時間發出去的。
難道連這點都查不到?
非得把我的個人資訊發給快遞員?
這到底是什麼操作了?
發給他們的原因是什麼呢?
我不理解,是真的不理解。
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客服說,可以不公佈我的個人資訊進行投訴。
我說行吧,只要不公佈我個人資訊,你怎麼做都行。
然而,客服還是將我的個人資訊告訴了快遞小哥。
第三次投訴,是在我的快遞被順豐小哥送到快遞櫃之後。
那個快遞我沒去拿,打的第三通投訴電話。
而就在我投訴之後,快遞員去快遞櫃取了快遞,給我送了過來。
非常快。
基本上掛掉電話不到二十分鐘,快遞員就送上門了。
我以為快遞員恰好在我們小區。
可等快遞員敲門,我開門,從快遞小哥嘴巴里聽見那句“對不起”的時候,我就知道,我被客服賣了。
誠然,這位快遞小哥的素質很高,並沒有出現我所擔心的情況。
但這並不能說明這種情況不會存在。
而在我一再要求,如果透露我個人資訊,我就不投訴的情況下,她們在口頭保證不會透露,卻依舊透露的行為,讓我很生氣。
真的很生氣。
距離投訴過去已經有段時間了。
至今沒用順豐快遞,所以我也不清楚在我三次投訴之後,順豐是否還是和以前一樣,不打電話,直接放在快遞櫃,我已經不關心了。
因為我懶得管。
反正我不用順豐了。
畢竟菜鳥驛站可比快遞櫃離我更近。
…………
快遞小哥辛苦不辛苦,跟我沒關係。
我花錢買的服務,商家加錢上的順豐,卻連最基本的服務都沒有,還讓我去體諒你?
我憑什麼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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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九幽46
1、當快件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未保價快件,信件類按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他附加費)的2倍賠償,包裹類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他附加費用)的5倍賠償。對其他損失或間接損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保價的快件,按保價金額的2%計收保價費,快件發生丟失時,按照被保價金額進行賠償,保價最高限額為每票人民幣壹萬元整;
3、快件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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