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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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想做拆遷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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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筱丹922
轉正降薪不要主動辭職。為什麼會給你轉正降薪呢?按照正常的來說,轉正要加工資才對,這樣一看就是比較反常了,無非就是想要用這種手段讓你自己辭職罷了。
如果你真的主動辭職了,那麼就正好符合了他們這幫人的心意了,達到他們的目的了。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主動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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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小夏荷
這個要看自己的個人情況,決定是不是要主動辭職。說白了,就是自己的能力究竟怎樣,能不能忍下這口氣。
我的能力強,就是不服,當然要主動辭職。因為辭職以後再找工作也不是很難。如果公司認為你的水平一般,要降薪,而自己確實水平不行,那還辭啥職,老老實實待著,先把自己水平提高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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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飛躍重名
轉正降薪說明單位對你工作的不認可,你要做好走的打算了。一般情況下,轉正都會加薪,至少不會降薪,出現你這種情況,領導心裡對你評價肯定不高,在這個單位基本沒什麼發展前途了。作為你個人,建議你先幹著,私下就要留心外面的工作機會,等到機會成熟,再辭掉現有工作。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的。
調崗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檔案。若勞動者未同意的,用人單位調崗降薪的,勞動者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已經同意調崗降薪的,再辭職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