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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晃晃蕩蕩半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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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花陰
房子分好幾種,也不知道你說的是哪個。一般住宅的話,大約在千分之2個點,也就是說大約2000元,個人提成。住宅也分好銷售不好銷售的,熱銷的房子一般提成就會少,不好賣的比如別墅之類,可能提成高達三五千也正常,而如果賣一個海景房,提成到一萬也有可能。因為開發商給承包商的提成海景房都到百分之10到15了。
如果商鋪或者寫字間的,一百萬的房子提成更高些,估計是住宅的兩倍,大約四五千是有的。 畢竟商鋪的房子客戶更少些,成交難度更大些。
現在經濟形勢比較差,房地產形勢更甚,為了留住銷售員,都提高了提成,有的地方賣一套房子給上萬也不為過,畢竟有些地方給中介分銷商都要上萬了。
總之一個原則,提成主要看房子的銷售難度,難度越高,提成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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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凡本人
我們公司的提成是千分之二點五,要是期房還的扣掉15%的交房提成,開到手裡2125,不要以為售樓處賣一套能掙好幾萬,我們都是看銷量。
作為行業內人,恰好也是從事房地產銷售工作的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根據地域不同,專案不同,銷售難易程度的不同,銷售團隊組成的不同,等等,影響因素非常多,所以我就較為普遍的一些情況做以下分類。
一、開發商自銷:
就是開發商自己組建銷售團隊來銷售,銷售部的所有人都歸開發企業管理,工資和提成也歸開發企業負責。對於開發專案和體量不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還有對於讓一些不良代理和中介機構害過的開發企業而言,這類情況比較多。
這種情況下,一般採取,底薪加提成的薪酬機制,有些還會有底薪+績效+提成(基礎提成+跳點提成),底薪,因為各個地方招聘難易程度不同,相差比較大,在西北區域大部分底薪在2500-3500之間,如果有績效工資的,那麼也有3000-5000-8000元的底薪的,但是如果完不成銷售任務或者回款任務,扣罰也比較多。提成一般在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不等,也有些專案銷售不太好,提成超過百分之一的,房子越好賣的提成越低,越不好賣的提成越高,基本是這樣的制定方式。當然如果一個銷售團隊之內,某一個人比其他人遙遙領先的,那麼在基礎提成的基礎上,還會增加跳點提成,比如說基礎提成是千分之二,如果每個月銷售超過了4套還是5套,或者10套,那麼設定幾個檔次,賣的越多,拿得越多。
二、聯合銷售。(開發商自銷+分銷)
由於一些專案的規模比較大,近些年來,很多的專案也採取聯合銷售的方式,以加快銷售速度。不僅有開發商自己的銷售團隊,還會邀請中介機構或者其他代理團隊一起銷售,自2020年以來,因為受疫情的影響,很多地區的房子銷售遇冷,採取聯合銷售的專案和開發企業更多一些。
房子越好賣,開發商自己銷售的就越多,因為不需要聯合銷售團隊;
房子越不好賣,那麼聯合銷售就越多,只要能把房子賣掉,“管他是白貓還是黑貓”,因此疫情的這幾年,聯合銷售對於很多專案而言更多一些,尤其是一些上市房企或者下半年回款和銷售壓力較大的專案。
這種的薪酬體系就更為複雜一些,不同團隊薪酬體系就是不一樣的一般而言,開發企業自銷團隊的底薪高提成相對低,而分銷團隊的,大多底薪比較低或者無底薪,但是提成卻很高,往往要超過開發企業自銷團隊的十倍以上,最起碼也要高出好幾倍,要不然也沒人做分銷。
分銷,更多的就是人海戰術,透過高提成的吸引,聚合很多人一起賣房子,還有些便是聯合各個地方的中介機構,然後中間抽成,這個道理不難懂。
越是地產不景氣的時候,那更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可以說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三、社會經紀人。
還是因為近些年房子不太好賣,還有些人脈比較廣的人,自己在做社會經紀人的,就是先與各家樓盤去談,成交一套房子提成幾個點,或者一套多少錢?然後帶著客戶根據需求看不同的專案,成交了,找開發企業拿提成,這樣的模式這幾年也多地出現,開發企業目的還是為了儘早賣掉房子收回房款,好處是不用承擔底薪,也不需要管理,只有成交了才有提成。
而對於這類經紀人來說,比較自由,可能還有自己的工作,可能只是“舉手之勞”,順便賺個菸酒錢什麼的。
總之,房地產市場行情較好的時候,銷售工作人員的底薪和提成的標準,就會低一些;市場行情不景氣的時候,銷售工作人員的底薪和提成的標準,就會高一些。
地區差異也很大,房價越高的地區,消費也越高,底薪和提成的標準也會高一些;否則相反。
全國範圍內來說,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自銷團隊,銷售一套房子提成應該在2500元左右,而分銷團隊一套房子的提成應該在5000元左右,供參考。但是綜合起來,無論是自銷還是分銷,一段時間相比,收入差距只會跟這個人的銷售能力和賣出去房子的多少有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