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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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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創業
根據稅務局最新規定,繳納個稅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3月30日,財務人員可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退付手續費核對”申請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為確保在上海註冊公司的合法權益,各企業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向稅務機關提交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申請。
步驟:登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點選”退付手續費核對”—點選”獲取結報單,”透過“結報單”和“單戶核對清冊”分別檢視核對上一年度本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彙總與明細申報記錄—核對完成後點選“申請退庫”—在代扣代繳手續費退費申請中依次選擇“開戶銀行”、“銀行賬號”然後提交—待稅務機關稽核完成後,即可返還對應的手續費。
現在已經可以退手續費了,截止到3月30號之前有需要退的務必要記得操作呦!
那麼從稅務機關取得的代扣代繳、委託代徵等各項稅費返還的手續費是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代扣代繳、委託代徵各項稅費返還的手續費應併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費返還需要分為幾種情況,有的需要併入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交稅,有些不需要交稅。
一、留抵退稅和出口退稅
1、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海 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留抵稅額退稅,實際上企業的資產變現,就是把預付出去的“進項稅額”收回來而已,企業並沒有增加收益,所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2、出口退稅:因為出口部分執行的是增值稅稅率為0。按照增值稅原理,銷項稅額0-進項稅額=退稅金額,實際上還是企業的資產變現,也沒有增加收益,所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即徵即退或部分稅費返還
國家為支援某些特定行業,給予即徵即退的政策。即徵即退,是實實在在的增加了企業的收益,理應併入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是,如果規定了特殊用途的,可以作為不徵稅收入處理,同時因不徵稅收入形成的支出或資產折舊等不得稅前扣除。
對於按照規定進行的部分稅費返還,只要不是規定了特定用途的,都應作為應稅收入處理。
三、上繳工會經費的返還
工會經費的返還,有其特殊性。企業按照規定上繳的工會經費,在工資總額2%以內可以稅前扣除。
但是,對於返還的工會經費卻不能作為應稅收入處理——因為,工會經費返還的物件是企業的工會組織,而不是企業本身。
根據法律規定,企業工會也是一個法人組織,可以到銀行去開立專門的賬號,上級工會返還的工會經費等是應該直接撥入(打入)工會專門賬戶。如果是這樣,就跟企業賬目完全分割開了。
但是,現實中很多企業工會並不健全,即便是成立了工會組織的,很多也沒有去銀行開立專門的賬戶。無奈之下,上級工會返還的工會經費只能退到企業的賬戶上。因此,企業只是幫助工會組織代收,並不是企業本身的收入。
所以,企業收到返還的工會經費是不需要併入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