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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老炮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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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離2801
一、拔高原則
在為企業進行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時,必須遵循拔高原則,即整體設計應緊扣企業的發展戰略,充分考慮企業未來所要從事的行業、規模、技術以及人力資源配置等,為企業提供一個幾年內相對穩定且實用的平臺。
二、最佳化原則
任何組織都存在於一定的環境之中,組織的外部環境必然會對內部的結構形式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企業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要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使企業組織結構適應於外部環境,謀求企業內外部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三、均衡原則
企業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應力求均衡,不能因為企業現階段沒有要求而合併部門和職能,在企業執行一段時間後又要重新進行設計,一句話:職能不能沒有,崗位可以合併。
四、重點原則
隨著企業的發展,會因環境的變化而使組織中各項工作完成的難易程度以及對組織目標實現的影響程度發生變化,企業的工作中心和職能部門的重要性亦隨之變化,因此在進行企業組織結構設計時,要突出企業現階段的重點工作和重點部門。
五、人本原則
設計企業組織結構前要綜合考慮企業現有的人力資源狀況以及企業未來幾年對人力資源素質、數量等方面的需求,以人為本進行設計,切忌拿所謂先進的框架往企業身上套,更不能因人設崗,因崗找事。
六、適用原則
企業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要適應企業的執行能力和一些良好的習慣,使企業和企業員工在執行起來時容易上手,而不能脫離企業實際進行設計,使企業為適應新的組織結構而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七、強制原則
重新設計的組織結構必然會因企業內部認識上的不統一、權利重新劃分、人事調整、責任明確且加重、考核細緻而嚴厲等現象的產生而導致幹部和員工的消極抵制甚至反對,在這種情況下,設計人員和企業老總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採取召開預備會、邀請員工參與設計、輿論引導等手段,消除阻力,但在最後實施時,必須強制執行,嚴厲懲罰一切違規行為,確保整體執行的有序性,某些被證明不適合企業的設計可在執行兩三個月後再進行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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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設計的原則:
一、有效管理幅度原則
有效管理幅度是指一個管理者能夠直接有效管理下屬的人數。影響管理幅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管理幅度會因組織或個人的差異而不同。由於管理幅度的大小影響和決定著組織的管理層次,以及主管人員的數量等一些重要的組織問題。所以,每一個管理者應根據不同情況並結合工作的性質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質等特徵來確定適合本組織的管理幅度,從而既能保證統一指揮,又有利於組織內資訊的溝通。
二、統一指揮原則
統一指揮原則就是指組織中每一個下級只能接受一個上級的指揮,並向這個上級負責。後來,人們又將這個原則發展為組織中每一個人只能接受同一個命令。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領導人同時指揮,則必須在下達命令之前,進行相互溝通,達成意見後再下達命令,以免下級無所適從。統一指揮原則排除了組織中更高級別的主管或其他部門的主管越級指揮或越權釋出命令的現象,有利於組織的政令統一、高效率的貫徹執行各項決策。但是,在實踐中這一原則有時過於刻板,使組織缺乏必要的靈活性,同層次的不同部門之間的橫向溝通困難,因此,在組織結構設計和溝通方式設計時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予以彌補。
三、責權一致原則
責權一致原則是指在賦予每一個職務責任的同時,必須賦予這個職務自主完成任務所需的權力,權力的大小需要和責任相適應。有責無權,無法保證完成所賦予的責任和任務,有權無責將會導致權力濫用,組織賦予每一個職務的權力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一定要與所賦予的職責相適應,這是組織設計時必須注意的問題。
四、分工與協作原則
分工是指按照不同專業和性質將組織的任務和目標分成不同層次的部門或個人的單項任務或目標,並規定出完成各自任務或目標的手段和方式。分工是提高組織工作效率的基本手段,可以使每一個部門或個人專心從事某一方面的工作,增加熟練程度和技巧,配備專業化的儀器裝置。協作是指規定各個部門之間或部門內部的協調關係和配合方法。組織是一個系統,作為其子系統的各個部門不可能相互脫離而獨立執行,必須相互協調才能高效率地完成各自的任務,最終實現組織的總目標,所以分工與協作是相輔相成的。
所謂分工與協作原則就是指在組織設計時,按照不同專業和性質進行合理的分工,並規定各個部門之間或部門內部的協調關係和配合方法。這是提高組織執行效率的有效手段。
五、機構精簡原則
所謂機構精簡原則是指在能夠保證組織業務活動正常開展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管理層次、簡化部門機構,並配置少而精的主管人員。堅持這個原則的優點是非常明顯的,第一個優點是組織精幹,反映敏捷,協調工作量小,工作效率高;第二個優點是節省人員的費用和組織的管理費用。
六、彈性結構原則
彈性結構原則就是指組織的部門結構、人員的職位和職責是可以隨著實際需要而變動的,以便使組織能快速適應環境的變化。
為了使職位保持彈性,應按任務和目標需要設立崗位,而不是按人設崗。人員的崗位職責要根據不同時期的組織目標和任務的特性進行調整。各級管理人員要定期更換,努力做到一專多能、一人多崗。還可以透過實行多種用工制度使人員富有彈性。
七、集權與分權相平衡原則
集權與分權相平衡原則就是根據組織的實際需要來決定集權和分權的程度。集權是指組織的大部分決策權都集中在上層。分權是指將組織的決定權根據各個層次職務上的需要進行分配。集權和分權的程度完全是根據組織在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下為了完成組織目標的需要而決定的,例如,當組織的外部環境比較穩定時宜採用集權,當外部環境變化激烈時宜採用適當程度的分權;當組織規模較小時宜採用集權,當組織規模較大時宜採用適當程度的分權; 集權和分權的程度沒有固定的尺度,關鍵是組織的決策者要高瞻遠矚、審時度勢,根據需要把握好這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