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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暖心財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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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江牛
有視同繳費年限是在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前提下才有的。也就是說必須有一定的繳費年限,哪怕是幾個月。沒有實際的繳費年限,就談不起視同繳費年限。這樣你自認為多少年的視同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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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熱血青年德惠6k1
視同工齡只針對未改革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中包括下鄉知青、退伍軍人。現在的退伍軍人,如果參加工作也有視同工齡。有二十年視同工齡,但未到退休年齡依然需要繼續繳納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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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翱翔蘭天鷹
繳費與養老金是成正比的,繳得越多,養老金就越多。況且,單位是在你的工資裡面每月強行扣繳養老金的,並未由於你有20年“視同繳費”而停止扣繳。繳費時間的多少,只有15年的保底,而沒有封頂。
當然,也可能由於種種原因,你有了20年“視同繳費”年限後而沒有工作了,如果是這種情況,你的年齡到了60歲時,是有養老金的,不過,僅按20年“視同繳費”計算養老金的,養老金是有限的;如果你有了20年“視同繳費”年限而繼續繳費的話,退休時的養老金會多一些。不如這時多繳點,這時的苦可以換來退休時的更多的甜,何樂而不為呢?
要相信繳納社保的政策,多繳,退休時必然會多得,是不會吃虧的;如果這時停繳,退休時看到別人續繳而多得養老金,你又會後悔的事!要相信:世上沒有後悔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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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劉正民
有20年視同繳費年限還需要繳社保嗎?我認為,不僅是需要的,而且是必然與必須的。
那麼,為什麼已有20年視同繳費,還需要繼續繳納社保呢?大家知道,參保繳費是法定的職責與義務,是參保物件職業生涯全過程都必須一以貫之,並身體力行的基本權利。這也就是說,參保繳費是有政策“底線”的,卻是沒有政策上限規定的。所謂的政策“底線”,是指目前執行的最低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的政策規定;而沒有政策上限規定,是指參保繳費年限壓根上,是沒有數量上限規定的。廣而言之就是,參保人員按時足額繳費,是不受“底線”規定所限制的,要直至到達本人法定退休年齡的最後一個月時止。
總之,上述分析與解讀明確告訴我們,依法依規參保繳費,既是義不容辭的職責,又是責無旁貸的權利,也就是在參保繳費問題上,沒有個人可以自由選擇的餘地與空間。具體講就是,在參保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下,只要本人有穩定的工作與工資收入,即有承擔法定繳費義務的經濟條件與能力,就要義無反顧,順理成章參保繳費沒商量。這就是告訴我們,在參保繳費問題上,突破“底線”是勢在必行的,沒有上限時間約束,也是自然而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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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海147035523
一:企業及企業職工:
①:有20年的視同工齡、沒有實際交費的年限,視同工齡不被社保部門所承認、不能退休並享受養老金;
②:養老保險的實際交費、必須達到5年→10年〈各地規定的年限有差異),才能享受視同工齡的待遇;
二: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
①:2014年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沒有實際交費的年限、可正常退休並享受退休養老金的待遇;
②:2014年→2024年期間的“中人”,沒有實際交費的年限、可以退休並享受退休養老金的待遇,其前提是,2014年以前的工齡、必須滿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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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正直天空IZ
有二十年視同繳費年限還需要交社保嗎?
首先我覺得,這題出得有點繞,是隻有二十年視同繳費年限,還是除了二十年之外,還有實際繳費年限。這實際上,是區別很大的兩個問題。但從題目上根本就看不出來。
好吧,今天我就將這兩個問題,分別來一一回答。與大家共勉。
1、如果,只有二十年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實際繳費年限,還需要交社保嗎?
答案是肯定的。只有二十年視同繳費年限,而沒有實際繳費年限。到退休時,這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所以,還是需要繼續繳納社保的。這是肯定的。
為什麼?
因為,依據國家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我們從以上的政策規定中,就不難看出,要想退休領取養老金,就必須的具備三個重要的條件: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3)、累計繳費最低15年。
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是最重要的前提。意思就是:只有在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前提下,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滿15年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待遇。
還因為,由於你在社保局沒有任何的參保記錄,也沒有個人的繳費賬戶,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的視同繳費達到了二十年,但由於沒有參保記錄,也是無法順利辦理退休的。
所以,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就自然得到了一個,清晰的答案就是:雖然你現在已經有了二十年的視同繳費年限,但因為沒有實際繳費年限,所以說,還是需要繼續繳納社保的。
2、如果,除了二十年視同繳費以外,還有實際繳費年限。還需要交社保嗎?
這個問題就很簡單了。根據現今我們國家社保的:多交多得、長交多得、少交少得、不交不得的基本原則。雖然你現在的,繳費年限已經超過15年,到60週歲時就可以辦理退休。但為了退休後有一個更高的養老金待遇,還是建議你,繼續繳納社保,才是萬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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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燎原雜談
必須的!
為什麼這麼說?
這是因為中國的社保制度雖然是國家主導的民生工程,但是它也是一種個人養老與醫療的保險業務。也就是說,如果想享受社保的養老與醫療等保險待遇,首要條件是必須參保繳費,而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以上,且個人年齡要達到法定退休標準。
正常的人參加職工社保,退休領取的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塊組成。而為了保證實行社保制度之前參加工作,之後才退休的這部分人的利益不受影響,國家又實行了一項過渡養老金的優惠政策。
回到本題上:這個過渡養老金裡邊有一項叫做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指當事人在實行社保制度之前,經人社部門審批認定的工齡。但是,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如果你光有20年的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實際參保繳費,社保根本就沒有你的個人資訊,你是得不到養老金的。
換個角度講,光有視同繳費年限,就適用於所說的“老人老辦法”,可以在實行社保制度之前退休。而實行社保制度之後,視同繳費年限只是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一個因素,只能在有實際繳費發生的情況下才有效,如果你沒有參保繳費,就等於跟社保沒有任何關係…
社保根本就沒有你的個人資訊,又怎麼給你辦理退休?拿誰的錢給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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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翰墨雲海
如果某人只有二十年的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當其法定退休年齡時,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如果只有二十年的視同繳費年限,意味著只有過渡性養老金,無職工養老保險實際年限,即無個人賬戶,所以也就無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只能領取過渡性養老金。
個別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存在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而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由於未接續職工養老保險,造成無職工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或實際繳費顯示很少的窘境。
對於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來說,只有視同繳費年限還是遠遠不夠的,還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接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實現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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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昌平8
有20年視同繳費年限還需要繳社保嗎?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一,如果你是在職工養老保險時就達到退休年齡辦法退休的話,是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了,因為你已經達到退休年齡,可以直接辦理退休手續。
二,如果是職工養老保險改時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不繳納養老保險是不能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因為,是同繳費年限要具備兩個條件:一養老保險改革前的工齡必須是來勞動、人事部門承認的工齡;二是工齡是連續的並與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相銜接的。你沒有實際參加養老保險,就不存在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所以不能憑20年工齡不參加養老保險而退休。
三,實際繳費年險限各統籌地規定不同,有的需繳五年,有的需繳10年或更長,應以當地規定為準。
四,在職人員與靈活就業人員有區別。在職人員只要有工資收入,都必須繼續繳費,不管有多少年視同繳費年限,一直繳費到退休年齡。下崗職工需要按統籌地規定繳納一定年限的養老保險才能正常退休。退休時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為繳費年限,養老金分別計算合併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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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iusm1234
其實視同繳費年限,從總體上說基本就是那樣一個時間段,是比較固定的。加上每一個人的退休年齡大致在六十歲左右,因此,不可能有超過上述時間段長度的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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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繳費年限包含了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說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20年,並不耽誤退休領取養老金。
但是,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我們除了要推動延遲退休以外,還要提升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至於個人到退休年齡,20年是不是最低繳費年限?這一點確實不好說。
說實話,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即使我們有20年的視同繳費年限,還是建議多繳一段養老保險的好。
看看養老金計算公式,繳費年限是計算養老金的重要因素,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隨著不斷繳費、個人賬戶的積累而不斷增多。
不過,擁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職工,要根據當地的視同繳費年限政策繳費,否則可能會吃虧的。
由於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個人賬戶,有的地方是將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指數通通按照一計算,也有的是按照後期的實際繳費指數計算,情況非常複雜。
比如說北京市,基礎養老金是使用本人實際繳費指數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是按照兩部分計算,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按照實際平均繳費基數計算、1992年10月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指數按照1計算。
山東省沒有視同繳費指數的規定,實際上是按照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比如說一般至少要繳費4年以上才能夠計算為平均繳費指數。
這種情況下,如果本人的後期始終按照300%繳費,這樣平均繳費指數都是3計算了。
按照養老金計算公式,這樣的養老待遇可就高多了,特別是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