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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金田一

    好像應該是二級醫院以上主任醫師簽字,經醫院確診發生的重大疾病,且符合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類!當然這個也需要是保險合同生效後的90天等待期過後。

  • 2 # 一保無憂

    重疾險裡一般都有初次/首次發生這樣的約定,隱含的意義是這個疾病是第一次被確診出來,如果以前(含買保險以前)曾經發生過被確診過這個疾病,那現在就屬於第二次、第三次……被診斷出來,不是初次或者首次的範疇,可以拒賠!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概括的話,首次發生的意思有點類似醫療險裡的既往症免責,但又不同……因為重疾險需要確診,所以有個首次/初次發生的約定。

    最後,這個約定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逆選擇,道德風險……

  • 3 # 劉利娜

    就是字面意思,首次經三甲醫院專家確診合同規定範圍內的某一種或幾種疾病。每家公司的重疾險都會有首次發病的字樣。

  • 4 # 御弟哥哥純電動旅行車

    第一:需要合同生效90天后初次發生合同內約定的重大疾病種類。注意是初次,所以投保前對相應的過往病史一定要詳細告知哦。

    第二:保單合同附了一份當地醫院的名單,這份確診單需要裡面醫院的提供。

    第三,平安人壽保險的保單是嚴進寬出,投保稽核嚴格,理賠相比很多公司寬鬆很多,提現了人性化設計。

  • 5 # 種花家四川兔保險顧問

    投保如實告知,從承包日期開始,過了90天等待期後,由醫生確診,符合合同條款定義的疾病,叫首次確診

    在重疾險理賠當中,請不要把確診既賠當真理,往往只有癌症能夠做到確診既賠賠,其他基本都是有條件的確診既賠

    比如腦梗,必須開顱才能賠付,比如心梗,必須開胸才能賠付等等

    還有的疾病就必須是達到一定天數才能賠付,比如腦中風後遺症,有的公司是有後遺症就賠,有的就是要180天后遺症依然存在才賠……

  • 6 # 指尖說險

    重大疾病需要符合條款約定。一般為三種

    1,確診型的,比如穿刺活檢的惡性腫瘤

    2,達到某種疾病狀態,如腦中風後遺症需要180天后肌力達到多少級別才能賠付。

    3,採用某種治療手段,比如冠狀動脈搭橋手術等

    適用於所有重疾險,不僅平安的重疾險。所以重疾險不是看病醫療費,而是收入損失補償和康復費

  • 7 # 虎貓中國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建議你打平安保險的客服熱線做確認。一般首次發病這個定義公司都差不多,但不排除有些條款中沒有寫明

  • 8 # 保媽利險記

    看了平安福2019的條款,被保險人“首次發病並經醫院確診………………”,沒有對“首次發病”的特別解釋。這種約定算友好的。如果等待期內發病、等待期後確診,平安福是可以賠的。有的重疾險對“首次發病”有“第一次發生症狀就算等待期後才確診也不賠”的解釋,這樣子的就不夠友好。比如百年康惠保。但是話說回來,一般人不帶病投保,等待期就發生疾病症狀不多見,不用過多糾結這一點,主要還是看保險產品本身的價效比。

  • 9 # 我是易小保

    我看平安的平安福2019沒有對首次發病作出定義。

    但是弘康哆啦A保(條款備案名稱多倍保)專門註釋了【發病】的定義。

    其實,無論是首次發病,還是首次確診,都是保險公司為了預防道德風險而制定的。

    說白了就是,越是知道自己可能生病的人,越會積極主動地去買健康保險。但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所以,就設定了等待期,規定了如果首次發病或首次確診發生在等待期內,則不給付保險金,只退還保費。

    對消費者而言,首次發病要比首次確診,更苛刻一些。因為如果是初次確診,就意味著在等待期內身體出現了小不適,但是等待期過了才去醫院確診,保險公司還是要賠付的。但是,如果條款裡寫的是初次發病,則不行。

  • 10 # 平安楊芹

    首先,那些其他的保險公司,那麼針對平安幹什麼呢?

    平安能夠排名前29,是有足夠實力的,我個人就是買了中國平安的平安福。

    客戶一旦發生重疾,公司憑醫生的症斷書,三天時間賠付,買多少重疾,賠多少重疾。

    一旦發生輕症,就直接豁免,後期保費全部不交,合同依然生效到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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