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民法上沒有所有權的客體,只有民事權利的客體,物權的客體,債權的客體,智慧財產權的客體,人身權的客體等等。
所有權是物權的範疇。
所以我想你在這題中所說的“所有權客體”應該指的是物權的客體。
物權的客體就是“物”,是指凡是存在於人之外的能夠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的,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財產。
日月星辰不是我們人力所能支配和控制的,所以他們不屬於“物”,因此就不是所有權的客體。
關於人的假肢。假肢作為一種商品或物品的時候,是一種存在於我們人體之外的,能被我們利用和控制的,並且能夠滿足我們、尤其是需要假肢的病人的某種需要的財產,故而它是一種“物”,也就是所有權的客體。
但是這裡說的是“病人身上的假肢”,首先,它在病人身上,充當著病人身體上一種器官的功能、成為病人身體的一部分,這時他就從物權的客體轉化成人身權的客體了,不符合“物”的定義,因此就不是所有權的客體。當有一天假肢從人身上取下來時,它才又一次成為物。
區別它是不是“物”(所有權客體),就看他是在人之外還是在人之內的,關鍵就在於看他能不能和人體分割,如果它作為這個人身體的一部分,那就是不能和人分割的,他就屬於人身權的客體了。
答:民法上沒有所有權的客體,只有民事權利的客體,物權的客體,債權的客體,智慧財產權的客體,人身權的客體等等。
所有權是物權的範疇。
所以我想你在這題中所說的“所有權客體”應該指的是物權的客體。
物權的客體就是“物”,是指凡是存在於人之外的能夠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的,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財產。
日月星辰不是我們人力所能支配和控制的,所以他們不屬於“物”,因此就不是所有權的客體。
關於人的假肢。假肢作為一種商品或物品的時候,是一種存在於我們人體之外的,能被我們利用和控制的,並且能夠滿足我們、尤其是需要假肢的病人的某種需要的財產,故而它是一種“物”,也就是所有權的客體。
但是這裡說的是“病人身上的假肢”,首先,它在病人身上,充當著病人身體上一種器官的功能、成為病人身體的一部分,這時他就從物權的客體轉化成人身權的客體了,不符合“物”的定義,因此就不是所有權的客體。當有一天假肢從人身上取下來時,它才又一次成為物。
區別它是不是“物”(所有權客體),就看他是在人之外還是在人之內的,關鍵就在於看他能不能和人體分割,如果它作為這個人身體的一部分,那就是不能和人分割的,他就屬於人身權的客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