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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252528284541404

    “七出”指的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

    特別要說明的是以下三點:無子,是就妻子過了五十歲以後來說;口多言,指撥弄是非、離間親屬。妒,更多是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於家族的延續;惡疾是指耳聾、眼瞎、腿殘疾等嚴重的疾病。第一、“不順父母”:亦即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大戴禮中所說的理由是“逆德”,在傳統中國,女性出嫁之後,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勝過自身父母,因此違背孝順的道德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事。第二、“無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兒子來,理由是“絕世”,在傳統中國,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無法生出兒子來便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以《唐律》為例: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聽立庶以長。疏議據此認為四十九以下無子,未合出之。隨傳統中國“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漸成熟,真正是以無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為減少。第三、“淫”:敗壞道德、破壞倫常。亦即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生性關係。理由是“亂族”,也就是因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第四、“妒”: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亂家”,亦即認為妻子的兇悍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為妻綱”這樣的理想夫妻關係的混亂,而許多看法中,更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於家族的延續。第五、“有惡疾”: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的職責,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雖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為主要的理由。第六、“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話或說別人閒話。理由是“離親”,在傳統中國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輩分低的女性,被認為不應當多表示意見,而妻子作為一個從原本家族外進來的成員,多話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第七、“竊盜”:即偷東西。理由是“反義”,即不合乎應守的規矩。七出內容與之類似,包括: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整體來看,七出和七去的內容大多是以夫家整體家庭家族的利益為考量,凡是因為妻子的行為或身體狀況,不能符合於這個考量,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離婚。相較而言,妻子要主動提出離婚的義絕,條件就嚴苛得多了。三不去包括:一、“有所取無所歸”:指妻子無孃家可歸;二、“與更三年喪”: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喪三年的;三、“前貧賤後富貴”:指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

  • 2 # 使用者1385004325949860

    六禮是西周所規定的婚姻成立的條件,婚姻解除的條件則是七出三不去。

    其中,七出是解除的具體條件,三不去則是對七出的限制。七出是:一是無子,二是淫,三是不順父母,四是口多言,五是盜竊,六是妒忌,七是惡疾。但是,無子是在妻子五十歲以後才有效,即過了生育期,而此時男方一般有妾生的子女,休妻很難出現,況且還有三不去的限制條件。口多言指撥弄是非,離間親屬。妒忌實際是指自己不生育又不許丈夫納妾的那種妒忌。惡疾是指耳聾、眼瞎、腿殘疾等疾病。三不去是對七出的限制,一是有所取無所歸,二是與更三年喪,三是前貧賤後富貴。第一是指結婚時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時已去世,原來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於是無家可歸。二是和丈夫一起為父親或母親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結婚時貧窮,後來富貴的。從七出和三不去的條件可以看出,婚姻的締結與解除和夫妻雙方的感情沒有任何關係,沒一條是有關感情的。因為古代婚姻是兩家之間的關係,不考慮當事人的感受,所以古代社會才有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木頭抱著走”的說法,因為一不能自己做主,二不能在結婚前見面,只聽媒人說對方情況。婚姻的決定權在於父母,結婚、離婚都由父母說了算。所以才出現了《孔雀東南飛》中的蘭芝、陸游妻子唐氏的離婚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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