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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社保小達人

    失業保險繳費十年以上,可以領取最長24個月。一個人一生中最長也只能領取24個月。所以說,失業保險繳費十年,基本上達到極限了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比較苛刻。就是不能使個人意願去辭職的。必須是單位破產,或者是單位開除或者怎麼樣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所以這也是大多數人,享受不到失業金的原因所在。不過,現有的失業金一個月基本上是1000多塊錢,還是比較高的。所以能領24個月也是比較不錯的事情!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 2 # 無損檢測

    您是問:失業保險繳了10年以上可以領幾個月的失業金?

    可領取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已繳10年以上失業險,領取失業金的期限為24個月。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

    繳納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領取失業金的前提

    需要滿足下面3個條件,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金的標準

    失業金的發放標準,一般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大部分地區是按原單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

  • 3 # 丫頭矯情

    簡單說,失業保險金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根據最新的《社會保險法》,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以下幾點: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按照規定已辦理失業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的。

    主動辭職是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非本人的意願失業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共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滿一年但不足五年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

    累計繳納滿五年但不足十年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累計繳納時間十年以上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納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之前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的材料:

    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失業登記證明。

    提示:相關手續需要自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六十天內辦理有效。

  • 4 # 勞動維權

    您提出失業保險十年以上可以領取多少個月?解答如下:

    一、領取失業金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金領取多少個月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前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失業人員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5 # 顧雲孫

    謝謝邀請!失業保險十年以上可以領多少個月?對題主所提出問題,我個人是這樣看的,作為一個企業員工只要你參加了社會保險(五險一金),其中就有失業保險,那麼你在某企業如遇上企業倒閉,或者破產,即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至於多少年應該拿幾個月的失業費,只里社會保障中心都會有明確規定的。也就是說你參加工作自日起計算,滿一年是多少,滿三年是多少,滿十年又應該是多少,可以去社保機構去查詢一下就一目瞭然。據我個人估計現行政策就多可以拿到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待你從新上崗並簽了正實合同之曰起,你的失業金就開始停發。這就是勞動法的規定,僅是我個人觀點,望你參考!

  • 6 # 47547577軍哥

    失業保險十年以上可以領多少個月?您所講的領多少個月,應該是指領取失業保險金。

    眾所周知:人們對失業來講,都是很不情願的一件事情。本來工作好好的,月月領取工資,持家過著安穩平淡的生活。對我們普通百姓來講,也就心滿意足了。無奈,天有不測風雲。由於企業經營不善,由於企業轉換機制,由於等等原因所造成。我們失業沒有而工作了,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面對如此窘境,怎麼辦?事在人為!重新振作起來,重新點燃起對生活的希望,挑起家庭的擔子。論成敗,人生豪邁!大不了,重頭再來!

    那麼,我們以前曾在某企業成單位工作過,而正規的企業都要為我們繳納失業保險。其中企業要繳納1.5%、個人繳納0.5%的比例。如今失業了。失業人員可根據規定來領取相應數額的失業保險金。具體金額多少,則要看每人所繳納失業保險的所在地,其最低的工資標準。通俗的講,就是每個月所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是其繳納的失業保險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其中規定:失業保險累計繳納費用的時間,滿一年不滿五年的,最多能每月領取到失業保險金為12個月。(一年)。累計繳納費用時間滿五年不滿十年的,最多能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為18個月。(1年半)。累計繳納費用時間滿十年以上的,最多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為24個月。(二年)。

    綜上所述:根據您的繳費情況在十年以上,您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二年時間。在此時間內,您不妨根據自己的情況,出去到共它企業等單位去找找工作。爭取重新就業。畢竟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金額不太多。還需要您去努力工作,掙錢養家餬口。關鍵還存在以後的退休問題。必須要這樣做!加油祝好運!最後,希望並期待您如願以償!好運相伴!萬事如意!旺財旺運!闔家幸福!謝謝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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