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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古時期只有不讓火熄滅來保持。為保留火種會挖一個洞,並不斷的丟入樹枝等可燃物,來保留火。這樣總要有人看護火,也需要人不斷的尋覓可以燃燒的東西。
2、新石器時代發明陶器之後,利用陶器可以移動火種。洛陽境內出土的5600年前人類貯存火種的火種器是首個被發現的火種器。
3、南北朝時期發明了火摺子。火摺子用很粗糙的土製紙捲成緊密的紙卷,用火點燃後再把它吹滅,雖然沒有火苗但能看到紅色的亮點在隱隱的燃燒,就象灰燼中的餘火 ,能保持很長時間不滅。
火種最早來自於天然火
最早的時候人們為保留火種會挖一個洞,並不斷的丟入樹枝等可燃物,來保留火。這樣總要有人看護火,也需要人不斷的尋覓可以燃燒的東西。
而保留火的過程中,因燒烤地附近的土變質而受啟發,人類發明了陶器。從而製作了第一個火種器,這樣可以移動火種了。洛陽境內出土的5600年前人類貯存火種的火種器是首個被發現的火種器。
後來為了攜帶方便,又產生了火摺子。很粗造的土製紙捲成緊密的紙卷,用火點燃後再把它吹滅,這時候雖然沒有火苗但能看到紅色的亮點在隱隱的燃燒,就象灰燼中的餘火 ,能保持很長時間不滅。需要點火時只要一吹就能使它復燃
千里火同火刀火石或火摺子一般,是易於攜帶之簡便照明用具。製作方法乃以白薯蔓浸水田中泡濃,取出捶之勿拆,再泡再捶,曬乾,加硝五錢,璜兩,松香四錢,樟腦末一錢,擰為繩,晚間燃之似無火,一幌即亮。
以上是被動存放,下面是主動製造火種的方法。
古代取火法主要有三:1、用木燧;2、用金燧;3、用石敲火。
木燧:即鑽木取火。相傳,遠古人民"茹毛飲血",還不知道取火進行熟食。有一個叫燧人氏的人,見大鳥啄木出火(也有說看到森林自行起火),認為木中藏火,於是"幾經攻治,幾番試驗",才創造出人工鑽木取火的法子,人類才有了自己取的第一把火。此法後世一直沿襲,曾經歷了數千年之久。這一古老傳說,反映了中國原始時代從利用自然火,進步到人工取火的情況。
周代,鑽木取火之法已經大行。古代所鑽之木,一年之中,根據不同季節,還要隨時改變。《周禮·月令》規定:春天用柳,夏天用棗杏和桑柘,秋天用柞樹,冬天用槐檀,這叫"改火"或"更火"。因為,古人認為:只有根據木的顏色,與四時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則不能得火。也就是說,每逢換季之時,就要改新火。到了南朝,當時仍行鑽木取火,但取消過了"更火"這一風俗,不實行改木。
到了唐代,鑽木取火之法,更加廣泛流行。唐杜甫《清明詩》:"旅雁上雲歸此塞,家人鑽火用青楓。"青楓是楓木,用於春日取火。崔元翰詩:"操舟眾工立禁岸,溼櫓鑽火磨星紅。"溼的木櫓也可出火,說明凡木皆可出火。有趣的是每逢寒食節,為了紀念介子推,有禁火而寒食的習俗。因此,每年冬天儲存下來的火焰熄滅了。到了清明,又重新鑽木取火。唐代皇帝在每年清明日要舉行隆重的賜火儀式,把新的火種賜給群臣,以表示對大臣的寵愛。
金燧:金燧,即向太陽取火。在周代,除木燧外,兼用金燧取火。《周禮》載:秋官避開炬,負責用"夫燧"向太陽取明火。夫燧,是古人在日下取火的一種用具。它是用金屬製成的尖底杯,放在日光下,使光線聚在杯底尖處。杯底先放置艾、絨之類,一遇光即能燃火。因此,夫燧即金燧。另外,《考工記》記載了用金錫為鏡,其凹面向日取火的方法。可見,中國在四千年前已有使用光學原理取火的技術了。
取了漢代,仍用金燧取火。當時也叫陽燧。即用銅鏡向日取火,也用艾引火燃燒。到了宋代,仍然流行金燧取火之法。沈括在《夢溪筆談》中有一段詳細的記載:用凹面銅鏡放在太陽下,其光都聚向內。在離鏡一二寸處,光聚為一點,大如麻菽,觸物即著火。實際上這就是今天的凸面玻璃鏡。如果我們拿這玻璃鏡,向著太陽,鏡也會聚如豆,再用易燃物放在底下,頃刻間即可得火。古代沒有玻璃,故用金鏡。現代的太陽灶就是從這一道理髮展而來的。過去古人出門,身邊都帶著燧。因為那時的燧為尖頂杯,體積很小,都佩帶腰間以備用。但以陽燧取火,有個不足之處,就是天陰或夜晚就不能取到火。故古人往往是"左佩金燧,內佩木燧"。這樣,有太陽就以金燧取火,沒有太陽則以木燧取火。
以石敲火:到了魏晉六朝,已經有以石敲火了。敲石所發的火,叫"石火"。潘岳詩:"煩如敲石火"。劉勰在《新論·惜時》中,曾形容人的短促一生,猶如"石火"。到唐時,敲石取火者更多。柳宗元詩:"夜發敲石火,山林如晝明"。白居易詩:"深爐敲火煮新茶,石火光中寄此身"。
古代以石敲火之法,是用鐵片與石相撞,下面在放著"火絨",當火星落在絨上,燃燒時,再用"取燈"接引,即取得火。火絨,是艾或紙,加以硝水製成,揉之使軟,極易起火。"取燈",北方叫"發燭",以褪皮麻秸做成小片狀,長五六寸,塗硫磺於首,遇火即燃,用以發火。在南方,發燭則用松木或杉木製成。高士奇《天祿識餘》中記載:"杭人刻松木為小片,其薄似紙,溶硫磺塗木片頭,作為接火之用。"宋時,民間劈小杉條,並染上硫磺,置之待用,一與火遇,迅即得火,人呼之為"引光奴"。後來一些以此為業者,則呼之為"火寸"。以石敲火之法盛生後,必須有引燃物配合,所以"發燭"、"火寸"等助燃物的行業就逐步發展起來。
光緒初年,火柴還未盛行。當時取火技術又進了一步,用一種叫"火鐮"的工具。這種火鐮,縫皮為包,安鐵為刃內裝火石一片,火絨一團,如果要用火,取火絨豆許,放在石上,再用鐵刃撞擊,能發出火星,頃刻間就得火,是當時吸旱菸者不可離身之物。後來有了火柴,火鏡、火石、火絨等物就逐漸衰落了,最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