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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月高風黑樹大招風

    可能是A也持有B的股份,這種情況也是很普遍的,比如現在的阿里系騰訊系旗下的公司,至於另一位朋友回答的股份和股份不一樣,這個只是經營權決策權投票權的不同,控股還是按股份來的

  • 2 # 科幻讀者

    聯想控股、聯想、聯想控股企業(應該叫聯想控股投資企業更恰當)是不同的概念,打個比方更好理解,“聯想控股”是個公司,他下面有很多業務,這些業務都成立了獨立的公司,比如聯想,就是他的科技公司。“聯想控股公司”錢多,也投資了很多企業,包括“翼龍貸”,持股33%。創始人王思聰持股55%。大股東是王思聰,對外宣傳叫“聯想控股”,其實是聯想控股投資的企業。

  • 3 # 雪山林

    成立的一家公司中,A公司佔33%股份,B公司佔55%股份,對外宣稱A公司控股。這就意味著A是B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或A控股B公司。

  • 4 # 西瓜子彈頭

    成立一家投資公司(a),再成立一家合夥企業,投資公司為合夥企業的GP,出資33%。其它資金方(b)為合夥企業的LP,出資52%。這家合夥企業投資一家科技公司,佔該科技公司股權的85%(=33%+52%),此時投資公司(a)對科技公司擁有控股權,其它資金方(b)透過合夥企業對科技公司進行了財務投資,可以享受科技公司成長帶來的股權增值,但沒有投票權。

    上述所說的股權結構是科技公司常見的股權設計,有利於創始人團隊(一般為a)控制科技公司,同時有利於科技公司融資(一般為b),也有利於對科技公司員工進行股權激勵(利用科技公司剩餘的15%的股權)。

    我本人在創業時,曾多方請教專家,設計過這種股權結構,今天有幸與大家分享。

  • 5 # 遁逃者

    1、明明a佔股份比例沒有b高,為何a還能控股?

    這種股權結構通常在網際網路或者高科技企業裡比較流行。a和b誰控制公司不是由他們的持股比例決定的,而是由他們所持有股份對應的投票權決定的。通常:A類股1股代表1票投票權,B類股則是1股代表多股投票權,比方說1股代表2票或者1股代表股10票的投票權,這樣的話大家就明白了,可能題主所說的a雖然持股比例只有33%。但他的投票權卻有可能是66%甚至更高,這樣b持有再多的股權也沒有a投標權高。而B類股一般由公司創始人或者管理層持有的。

    2、劉強東和他的京東就是實行雙重股權結構的典型

    比如,京東集團的2018年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2月28日,京東集團CEO劉強東持有京東集團15.4%股權,為第二大股東,但是劉強東卻擁有79%的投票權!同時,騰訊持股為17.8%,為第一大股東,但卻只能擁有4.5%的投票權。美國的沃爾瑪持股為9.9%,為第三大股東,投票權想想對比例卻比騰訊更低,只擁有2.5%的投票權。另外,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持股為1.2%,擁有6.1%的投票權,劉強東所持有的79%的投票權中包含了這6.1%的投票權。

    3、AB股股權結構設計到底有什麼優點?

    通常採取AB股股權結構的公司往往都是一些科技類公司,這些公司因為往往都是輕資產公司,很難發行債券或者其他形式去融資,但是這類企業成長性很高,因此股權融資對這類公司來說是較好的選擇。然而公司不斷融資的話,創始人的股權也就被反覆稀釋,這時候為了保證創始人的話語權,把公司的股權和投票權分離便是一個最好的選擇,這樣公司的管理層就可以不用擔心公司的掌控權被他人奪走,同時投資者雖然不能對公司的決策起到決定性的影響,但是他們卻能夠分享大部分的公司成長收益。可謂是一舉兩得。

    4、A股是不接受這種型別的上市公司的。

    這種制度雖然有不少優點,但是目前卻是我們的證券法所不允許的,因此類似京東這樣的股權結構,或者一些高增長但是卻不能盈利的公司,都是不符合現有的A股上市制度的,因此A股投資者自然也是無法在a股買到這樣的公司的,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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