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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錦上添花啦

    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我們先來分析一下:

    ①業主不願意請第三方專業漏水鑑定機構:說白了就是業主不願意掏錢也不想找麻煩唄。找第三方專業漏水鑑定機構要花錢呀。而且你還要配合其提供照片、指出漏水位置、道明何時漏水等等,這一系列冗雜繁複的過程,既花金錢又花精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誰都不願意幹。

    ②業主要物業判斷漏水原因:花了錢就該為我辦事呀!假如我是業主的話,我也會這麼想。我既然已經按時向你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了,那麼你就有責任全權處理我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各類物業問題。我和鄰里發生了漏水糾紛,孰對孰錯,你該來幫我分析、幫我處理。至於我是不是接受你的方案,又是另外一回事。

    假如我是物業工作人員,要麼自行處理,要麼找各種“孃舅”。

    ①自行處理。平時要增強學習,積累經驗,掌握技巧。 遇到問題,回想下以前怎麼處理,或者同事是如何處理的,安撫雙方焦躁的心態,找到原因,好言相勸,萬事都好商量嘛!同時,解決糾紛問題要擺正姿態,撇開“人情”,做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②我來跑腿。既然雙方都不願意找第三方專業漏水鑑定機構,那隻能我去找了。上帝既然繳了物業費,我們就該為他服務。細述糾紛原委,讓第三方機構去核準事實,道明漏水原因,以此來判定哪方負漏水的責任。然後我可以依據第三方的鑑定結果再約談當事雙方,該誰賠償就誰賠償。③逐級“搬救兵”。找村/社群工作人員協商調解;尋求鎮/街道調節委員會幫助協調處理;村/社群民警介入;以上的調解方式如若都不行,最後只能走司法途徑了。

    最後總結:打鐵還需自身硬,物業人員想要醫好此類“疑難雜症”,必須提高自身業務能力,擺正姿態,不偏不倚,還要學會尋求外界幫助,既要會“裁判”,也要會“借力”。

  • 2 # 銳眼說小區

    我是業委會主任,不是物業管理人員。我小區發生過六次,或者說我處理過六次鄰里漏水的事,基本是以業委會為主導的。

    我們這裡物管相對較軟,業委會對物管都提出過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批評。

    一起是上樓漏到下樓的,是衛生間和廚房漏水,都滲到下樓了,下樓的投訴。物業公司要求上樓採取措施,但上樓一直未採取,為此,雙方甚至差點打起來。後來,業委會介入,現場檢視後,確定是上樓的原因,為此明確要求上樓:暫時由物管停水,在多少天之內,必須重新處理防水。原因是這家在裝修的時候,防水處理出了瘕疵(這也讓業委會發現了一個漏洞,為此書面要求物管,今後對裝修戶,必須同時對裝修業主和施工方收取押金,並且從原來的1000元增加到2000元,裝修完畢後半年無問題全額退押金。如有問題,如不處理,直接從押金中扣款處理)。如未處理,下次下樓再行投訴,堅決停水。後來,上樓口頭答應處理,但稱不用衛生間。但實際一直未處理。半年後,下樓再次滲水漏下,下樓再次投訴。業委會通知物管,堅決斷水,不講任何理由。後來,上樓在此情況下,重新請施工員來撬了地板,處理了防水問題。

    一次是管道井裡的水管在半夜突然斷裂,水淹了一家剛裝修的屋子,也淹了新買的傢俱。後來業委會介入查明原因,管道井裡的水管接頭斷裂,屬於水管質量問題。而水管的採購安裝是開發商。為此,業委會向開發商發書面要求,敦促開發商賠償損失。後來開發商處理了水管(更換接頭),並賠償了被淹業主家的損失(好像是傢俱錢)。

    一次是上樓的洗衣機接著水龍頭,人上班後忘記關龍頭,導致洗衣機水管脫出,水漫到隔壁。幸好隔壁是未裝修房,沒有損失。但水又從隔壁屋中間滲入,漏到了下樓,但因損失不大,影響也不大,並且是無意造成的疏失,業委會和物管提醒上樓以後注意。

    一次是春節是,業主在樓道內燒香,因為香多香高,結果觸發了煙霧感應器,引發自動消防噴淋,雖經搶險,但水還是流淌到電梯裡,燒壞了電梯電路板。後來業委會組織處理,總共1800元的電路板及電梯修復費,水費200元。失事業主家承擔80%,物管處置不及時,未能及時關閉消防水,屬業務生疏,承擔20%。另一次是有人半夜到業主家門口放火,引發噴淋,泡壞了電梯。後業委會組織處理,業主家必須全額先行墊付,再向放火者追訴。後來業主家支付了一萬餘元,修復了電梯,還賠償了水費。後失主家自行向放火者追訴成功。

    還有一次,是樓下商場餐廳失水,消防車來滅火,噴的消防水滲到業委會辦公室,淋溼了辦公裝置紙張,此事正在處理中,尚未處理結束。但當然,業委會肯定是要商場餐廳賠償損失的。

    綜合下來,六次的原因、物件各不相同。但業委會的原則是:不管是誰的原因,必須查清,同是要承擔責任。如果不採取補救措施,則堅決停水,防止再次影響到鄰里。而對於損失不大的,鄰里間也能諒解的,則是提倡以和為貴,和睦相處。

    上面兩圖,一圖是上樓漏水滲到下樓。一圖是上樓撬開地板,重新進行防水處理。

  • 3 # 我將與你同行

    從事過多年的小區業委會工作,發現物業管理人員處理相鄰漏水糾紛一般就幾點:

    1,一個是拖。拖個幾天,讓業主雙方意見很大。

    2,一個是踢。出了問題是上下鄰居的責任,跟物業公司關係不太大。

    3,另一個是和稀泥。解決問題不痛不癢的,最後問題解決了,鄰里關係也鬧翻了,還得花錢。

    為什麼會這樣呢,主要的原因還是責任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力不討好。加上業主與物業關係也不太好,不太相信物業。

    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居委、業委作為第三方介入處理比較快。

    我們一般處理:

    1,叫上物業施工人員,管理人員一起去雙方家庭看現場。

    2,約雙方一起協商,本著以大化小,省錢快速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3,如果雙方揪著不放,那麼就讓雙方進行起訴或者民事訴訟,這是雙方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一般來說都不想這樣。

    在經過的很多次鄰里糾紛,都是非常快速的。主要是站在對方立場,公正公平解決,對於個別自私的業主,就說幾個字,你家的事以後不會再理了。作為業主來說,經常面對物業公司,也要經常面對業委會,如果把大家都得罪了,以後家裡需要幫助的話,就沒人願意伸手了。畢竟作為業委會來說,就是一個調節方,沒有利益關係的,如果業主不配合,最後吃虧的往往是業主自己。

    所以,鄰居漏水糾紛,業委會介入協調一般都比較容易,如果物業出面能解決,但是物業不盡責的時候多。

  • 4 # 江湖小V

    一般漏水用不到第三方鑑定機構吧。漏水很複雜麼?室內有水的管道--自來水,暖氣。看不見的一般就是熱熔介面時間久了出問題,打壓泵可以幫助檢測管道漏水,打壓泵一般物業都有吧。看得見的就是角閥軟管等易損件。漏水最頻繁的是衛生間,如果漏到樓下去,十有八九是防水有問題。有資質的物業公司都明白怎麼處理,如果在開發商質保期內,沒有改動防水的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

  • 5 # 蒲公英129777632

    一拖,二踢,三和稀泥。我們小區也有漏水的情況。六樓頂上有個天窗,當時開發商質量不罷關,下大雨和連陰雨時,天窗的水就往樓下一層一層的流,牆灰被水浸泡發脹發黴,脫殼。地板上也有沉積水。報物業後,他們來看了一眼,等明天晴了再去處理。一直到今天為止沒動靜。整修要花錢的事,我估計希望不是很大。

  • 6 # 潛水139230893

    這些事情物業也只是檢視漏水原因,讓樓上儘快修復,樓下壎失找樓上協商解決,衛生間漏水大多漏水原因是防水,和地板磚有縫隙導致樓下滲水,還有包裹的下水管道,和上水管道,廚房情況也是類似,遇到好說話的樓上及時處理了漏水,遇到不講理的會拖很久才會處理,現在人不講理的太多,所以物業也不可能做到樓下滿意,業委會也一樣不會做完美

  • 7 # 濛濛達達2123

    我把物業趕走了,目前是業委會和網格員共同管理小區,目前將小區的廣告承包出去,廣告公司負責整個社群的衛生情況和6個保安的薪資,薪資是先打到業委會再由業委會打保安賬戶。有兩個保安是水電工,有一個保安是司機。兩個個你退役哨兵!!一個小妹妹,聯絡水電氣公司,以及公共裝置的維護,收費就年初業主按照自己的住宅1.5元繳費。目前,買了一臺巡邏電動車,對講機,影片記錄儀,監控200多個,保安護具,保安人員冬裝兩套秋裝四套夏裝四套。錢還有一大半。估計今年是用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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