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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夭天開心

    祖傳宅基地的法律是子女可以繼承祖輩門留下來的宅基地,但是也要符合現在的政策不能超標。

  • 2 # 使用者3553601341743


    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 3 # 不順眼就要懟

    祖傳的老宅基地如何確權?需分情況來看!


    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的3種情況

    1、歷史建成


    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房屋,房屋至今無改建、擴建,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的宅基地;


    2、未批先建


    1987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間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但已建成房屋的宅基地;


    3、批少用多


    1987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間只辦理部分土地合法用地手續但已建成房屋的宅基地。


    二、祖傳的老宅基地如何確權?


    1、歷史建成


    屬於“歷史建成”的宅基地,允許只登記宅基地使用權。


    需同時辦理房屋登記的,經佛山市住建部門備案的房屋安全鑑定單位對房屋質量做出安全鑑定後,可向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申請補辦宅基地地上房屋規劃施工驗收備案手續(補辦手續時,免交違建處罰金)。


    申辦流程:

    申請——初審——複審——聯審——公示——確權——辦證


    注:為方便群眾有序辦理相關手續,各鎮街將以村(居)會為單位,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村民統籌組織材料,分批次上報鎮(街)辦理。


    以下情況下不批准確權申請的:


    申請人在房屋建成時間未滿18週歲的,屬繼承和遺贈的除外;


    申請地塊權屬不清晰或存在爭議的;


    申請地塊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或村莊規劃)的;


    在水利用地或水利防護地範圍內且水利部門不同意辦理的;


    其他不符合批准的情形。


    2、未批先建


    屬於“未批先建”的宅基地,用地手續和地上房屋報建手續須合一稽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申請人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申請人不屬於申請地塊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


    申請人或其配偶名下已有宅基地(含村居社群公寓)的;


    申請人或其配偶自2008年4月30日之後以轉讓、贈與或者其他形式流轉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村居社群公寓的;


    申請人或其配偶已申購社群公寓未退出的;


    申請人將宅基地改為經營場所等非自住用途的;


    申請人徵地拆遷時已有住宅安置或承諾放棄宅基地安排的;


    申請地塊面積超過150平方米的;


    申請地塊上建築物超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規定的建設高度控制指標的;


    申請人無法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或安全責任承諾書的;


    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辦流程:


    屬於“未批先建”的宅基地,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人可按以下程式辦理:


    申請——初審——複審——聯審——公示——繳費——批准——辦證


    注:為方便群眾有序辦理相關手續,各鎮街將以村(居)會為單位,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村民統籌組織材料,分批次上報鎮(街)辦理。


    以下情形下不得補辦:


    對於“未批先建”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補辦申請不予批准:


    申請地塊權屬不清晰或存在爭議的;


    申請地塊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或村莊規劃)的;


    在水利用地或水利防護地範圍內且水利部門不同意辦理的;


    其他不符合批准的情形。


    3、批少用多


    屬於“批少用多”的宅基地,用地手續和地上房屋報建手續須合一稽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申請地塊面積超過150平方米的;


    申請地塊上建築物超過鎮(街道)規定的建設高度控制指標的;


    申請人不能提供原不動產權證書(含土地使用證)等有效證明檔案的;


    申請人無法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或安全責任承諾書的;


    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辦流程:


    屬於“批少用多”的宅基地,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人可按以下程式辦理:


    申請——初審——複審——聯審——公示——繳費——批准——辦證。


    注:為方便群眾有序辦理相關手續,各鎮街將以村(居)會為單位,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村民統籌組織材料,分批次上報鎮(街)辦理。


    這些情形下不得補辦:


    對於“批少用多”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補辦申請不予批准:


    申請地塊權屬不清晰或存在爭議的;


    申請地塊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或村莊規劃)的;


    在水利用地或水利防護地範圍內且水利部門不同意辦理的;


    其他不符合批准的情形。


    (注: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獲得的宅基地使用權,在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時證書附記欄中應註明“使用權人為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擴建、遷建”。)


    溫馨提示:


    8個部門解決土地確權問題:


    1、負責各縣土地確權工作總體協調的是黨委、政府辦公室(廳);


    2、負責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的是黨委農工辦;


    3、負責宣傳培訓、業務指導,抓好方案的組織實施和工作考核的是農業(經管)部門;


    4、負責統籌安排經費的是財政部門;


    5、負責提供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和經省級驗收合格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成果,指導處理有關權屬的矛盾糾紛的是國土資源部門;


    6、負責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服務的是政府法制部門;


    7、負責指導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資料的歸檔和管理的是檔案部門;


    8、負責農村金融專案創新,探索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辦法的是金融部門。


    農民朋友若是有關於土地確認不明白的,有問題的都可以去諮詢上面對應的部門,確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當然,根據各地情況不同,農民朋友還是要以當地的資訊結果為準。


    關於宅基地補償標準有哪些新變化?


    宅基地作為農民的一項重要財產,在面臨徵收或者退出時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的,那麼關於宅基地補償標準有哪些新變化?


    一、宅基地徵收補償標準新變化


    農村的宅基地被徵收一般會分成兩種形式,一是貨幣補償,也就是根據當地的地價等情況來照價賠償;另一種則是給與一定的安置費用,在其他規劃區內重新劃一塊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區內的安置房的置換補償。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


    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現行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1)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2、增加了對宅基地的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


    修正案草案規定,徵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


    3、住房保障


    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並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二、宅基地退出補償標準新變化


    關於宅基地的退出標準標準,網上可以說是眾多紛紜,有的說8萬,有的說30萬。事實上,各地的經濟發展存在很多的差異,因此宅基地有償退出的補償標準也是不同的,下面就來看看2019年宅基地退出補償新標準(涉及到部分城市)。


    1、江蘇省金湖縣宅基地退出補償標準


    江蘇金湖宅基地退出補償標準是按照1.19萬一畝進行補償,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新建成沒多久的,磚木房屋按照460-590元一平方米補償,磚混房屋按照580-750元一平方米補償。


    2、湖北枝江宅基地退出補償標準


    枝江宅基地有償退出主要按照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支付農民個人部分,一級地類補助28688元一畝,二級地類補助27710元一畝,三級地類補助26080元一畝。農民一戶多宅退出多餘的宅基地,有償退出補償時支付農民80%的補助。


    3、重慶墊江宅基地退出標準標準


    重慶墊江農民宅基地有償退出補償標準按照12萬元一畝進行補償。


    4、陝西西安宅基地退出標準標準


    陝西西安有償退出宅地基在城鎮落戶的,經過國土資源部稽核,簽訂效果合同,政府會一次性給予補償,西安實施補助價格為22-25萬元,其中地區補助價格為14-16萬元,陝南地區為10-12萬元,陝北地區為16-18萬元。


    5、山東平度宅基地有償退出補償標準


    山東平度農村整體或部分搬遷,復墾後耕地面積必須達到30畝以上,且與村莊外圍原有農田成方連片。透過新建安置區等形式集中安置的,按每節餘1畝建設用地,給予相關村(單位)38萬元補助。


    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補償的標準是不一樣的,補償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就是短時間退出,分階段補償。農民可以選擇退出宅基地三十年,村集體按年給予補償,補償金額由農民和村集體協商確定,基本上在6000—10000元左右一年。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永久退出宅基地,村集體給予一次性補償,這筆補償款最低也在10萬以上了。

  • 4 # 鄉村振興4

    祖傳的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鄉政府如要徵收該宅基地,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併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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