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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趙丙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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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沈287178411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這個社會誰給了老賴有如此膽量,勇氣,大家被搞得糊塗了,它們這些老賴到成了反面英雄人物了,到是一個正人君子,不能碰它,不能摸的,這些老賴與路邊扶摔倒老人被訛了不是差不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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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山峻嶺常青松
有的人欠債怕追款銀行百億元。還不起欠債逃避現實,這幾年的建築商人。一旦欠農民工債務,逃避西歐國家,搖身變成百萬富翁。可欠了民工債務之急警察到處抓。要求引渡到中國,這些國家仍然不放手。白辛苦了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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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寫文章的大叔
新時代變化了,作法想法全全與老時代是逆道而行,反道而馳,距離欠債逐錢,天經地儀的言行越來越遠了。現在的流行是借錢給借錢的人是有錢人的義務,欠債還錢要自願,造成追錢要債是不義的行為了,它暗示著要先有本事要債,再行本事借錢。如果是軟口善面的借了就當於是捐贈,你去追債反而被責怪,講出一些不關理事的妖言諷語氣突你,使你啃腦磕又硬啃屁股又嗅的尷尬之事,還遭吃閉門羮呢,實在想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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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羅玉鳳她哥羅玉龍
你去銀行買理財產品的時候,怎麼沒有全是保本保息的?如果是你說的那樣,那理財產品就全是保本保息了,就沒有不保本不保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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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需認證的正道
分2種,一種遇到事了,實在沒錢還了,另一種,有錢,但想賴掉,這其實也想的通,有“本事”的人都升官發財了,沒“本事”的人,有意外之財,那就不捨得還回去了,這社會不就靠忽悠麼?故事編的好的,不是全都融資,拿著別人的錢,虧錢做買賣,自己成富豪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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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瀟瀟灑灑生活
我認為,對於逃債的問題,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的逃債者。
欠錢還錢本是天經地義,還有那麼多人逃債,只能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當然也不排除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對於逃債的原因要進行分析。
作為債主,面對逃債者要分析一下逃債者原因,採取不同的討債方法。
一是對於誠信者。債務人逃債可能事出有因,比如他的資金確實週轉不來,無法面對你。或者由於其他原因急著外出,忘記了還債時間,更或者你聯絡不上他,認為他逃債。所以你要耐心等待一下,再聯絡他。當然,作為債務人,債務到期了一定要及時歸還債務,實在還不起,應該與債主打個招呼或者簽訂還款協議。避免債主有其他別樣的想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二是對於失信者。他可能是惡意欠債人,這種人本無誠信可言,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生效後直接到法院的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後能及時執行,即使目前無財產可執行,結案後還可以隨時追償債務。作為債主要用法律武器,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保自己的債能及時實現。
作為債務人。到期的債務要及時歸還,實在還不上,可以與債主協商還款事宜。如果欠債還錢引起法律問題,你可能被法院列入“老賴”,這樣的話不僅影響到你出行,更會影響到你的兒女就學或公職人員錄用。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逃避債務不可能引起債務的消滅,沒有必要引起更多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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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沙漠胡揚
借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做人的其碼底線,如果有人為此辯護,真是顛倒黑白。即便是高利貸也應還本吧。借給你錢是幫你,不管利息多少,至少當時解決了你的困難,難道忘恩負義?借錢人當時都講的好聽,只要當老賴,借到後就成自己的了,真正的欺詐,應判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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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品酒師玉書
各種各樣的客觀原因,我說的是客觀原於因,特別是環境,我說的是大環境。許多人都在負債前行。不是不想還是真的沒錢還。這是絕大多數負債人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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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請輸入使用者名稱之無名氏
如果欠的款是法院判的還款金額,如果是法律保護的錢才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是像恆易貸宜人貸凡普金科這種高利貸的錢,年化利率39%~46%的高利貸,就不能用“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一說了。他們無非是利用一些人對數學的無知去變相欺騙忽悠急用錢的人上鉤而已。搞的借款人家屬們寢食難安!這種公司的存在的社會,就不能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去說事,它們已經打破的這個社會的優良傳統。它們已經逼迫社會的很多年輕人去違反概念,去不遵守傳統觀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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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遠方YF
這要建立在還款者什麼狀況基礎上,是有錢不還還是確實沒有還款能力,尤其近三四年的催收就算是親戚朋友也會瘋狂的催收,因為大環境不好手頭都不寬裕,確實沒有還款能力了儘量跟債主解釋一下,但你也不能阻止別人催收,換位思考下債主也可能有急事需要用錢,需要做的是儘量把這種心態去掉,還是想想怎麼開源節流,儘快撬動自己身邊資源多賺些錢還債是正道,只有良性的迴圈起來才會有希望信心,到時債主也會看到希望不會那麼瘋狂催收,不要一潭死水的抱怨!然並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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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負債者心聲妖妖零
沒人逃債,而是催收人太歷害了,我們惹不起,但我們一直和平臺打打電話,只是平臺不同意罷了,同時也會一直打下去,打得他同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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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點241
這句話是不負責任的操弄:既然“天經地義”那還要法律幹嘛?是置國家大法不顧,想以人治代替法治嗎?“天經地義”的人是把自已和放貸人當成“王法”了:任何經濟合同,經濟糾紛都不具備“無限責任”,都受到國內國際大環境和國家相關法律的制約,如特朗普貿易戰,如新冠疫情,如下崗失業,如自然災害…等,那一條法律規定這些責任都由借款人負?“天經地義”混淆了“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界限,放大了放貸人.收債人的權利,輕視了法治社會的權威,不講法治的操弄是非常錯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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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明與紅
久債還錢天經地義,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逃債。
逃債是沒有人想逃避的,只是沒有錢可還,在努力掙錢還債時,被現在的條條框框所限制,無法去工作和外出做事,造成成千上萬個老賴,加上各金融單位的催收承包給社會霸主惡意催收,造成傷害和家庭破裂,加上法院判決失信人和公開欠債人的資訊,讓欠債人產生了對社會的不公,使得欠債人不得不惡意拖欠,更是破罐子破摔了,坐牢也不還,因為沒有工作和事做,還什麼錢呢?當然也有些有錢不還,轉移資產的無賴,這些人確實可惡,應該得到應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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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當然是天經地義,還債有兩種說法,第一種人欠了別人錢逃跑完全是出於無奈,確實是沒錢還,和債主又勾通不了,在債主一點也不讓的情況下只有出逃,第二種人是有錢不還,逃跑上一些時厚,銀行的存款也到期了,回來取利息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