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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清地產觀察

    目前看來公積金還是一個比較符合現階段提高公民購房能力的選擇。

    公積金是一套制度,包括公積金的繳納、管理、提取和使用的整個管理方式方法。

    目前來說,公積金繳納規定要求個人和工作單位各自按照比例繳納,早期是作為一種福利制度存在,隨著社會經濟和管理的發展,當前公積金的泛福利化問題已經得到較好的解決。

    公積金在提取和使用上也有相應的管理體系,隨著房地產管控問題和當前疫情的影響,使用和提取也呈現出放寬的趨勢。

    這樣一種本意是提高居民購房儲蓄和能力的工具,早期變成了一些單位的變相福利,尤其是壟斷企業和機構;後期在提取和使用上更多的變成了房產調控和城市人口爭奪的工具,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個人覺得,在住房貸款專業銀行和機構成立並替代相應功能之前,住房公積金仍然是提高居民購房能力和住房強制儲蓄的一個良好工具,只是當前在使用上需要進一步的加強管理和引導,使住房公積金真正發揮起作用,不宜一刀切的取消。

  • 2 # 黃欣偉

    支援公積金取消。

    若不是那位著名的“懂經濟”市長提出此觀點,很多真假專家還木知木覺,但今天的大城市房價背景下,公積金之於購房者的示好僅是雞肋,而且之於購房者的幫助指數更是擺設。

    (1)因為公積金雖然因人而異,但因為是固定金額,且過去N年的現象是“房價亂漲、公積金額度不漲”,其(家庭公積金額度綜合)對於房價的佔比從最初的50%到如今的差不多10%,絕大多數人的購房是依託貸款的,但除了公積金可以意思意思哪一點所謂的低息之外,多數人之所以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主犯是總價,從犯是商業貸款。

    (2)重申之前一直表達的一個觀點,雖然從去年至今不斷有降息降準,今年又推出所謂的LPR政策,但對於購房者的舒緩甚至都比不上售樓處釋放的幾個點折扣來的直接明瞭。對購房者而言,在購房時候的經濟賬主要是總價和月供,而月供“上下一兩千”可能對生活品質帶來影響,但對於購房大局其實佔比也微乎其微,所以利率都不是主要考量項,公積金更不值得一提。

    (3)倒是有一個接下來的命題【公積金取消也無妨,但後續用什麼政策來保護和擴大購房者的權益呢?】如果給出抵稅、降稅等直接優惠政策還好,如果“前橋取消,後腳不作為”,那麼公積金(和商業貸款之間的那大幾百)優惠還是留著給購房者剔牙也好。

  • 3 # 西部之城事

    到底支不支援取消公積金,這其實純粹是一個利益話題,不同的人就會有不同的立場。比如,先要搞明白,到底哪些人在拿公積金?這毫無疑問主要是體制內工作人員和大公司員工。大部分中小企業,一般是不給員工繳納的。

    所以,取消公積金為中小企業減負,其實顯得有點牽強。而現實中拿公積金的人,當然不樂意取消了。

    還是那句話,任何一項制度實行久了,必然產生既得利益群體。繳納公積金的人,可以享受低息房貸,雖然說相比房價的增速,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已經越來越“低”,但有比總比沒有好!

    再說,即便不貸款買房,現在公積金提取越來越方便,這也意味著多數人可以有一筆固定儲蓄。

    也就是說,對於可以繳納公積金的人而言,公積金其實就是一項福利制度。但是,這未必就是不公平。因為取消之後,也不意味著其他人可以獲益。

    所以,說公積金就是“擺設”,實在有點過於聳人聽聞了。它的福利性質還在!

    當然,就制度出臺的初衷而言,公積金制度確越來越雞肋化是真。要知道,之所以推行公積金制度,就是為了由福利分房時代向商品房時代過渡。

    現在時代變了,公積金的原初作用的確是大大弱化了。

    但嚴格說,某些專家與其說是建議取消公積金,不若說是呼籲有新的制度來代替公積金。

    只是,涉及萬億級的存款和貸款的處理,和上億人的利益,公積金制度不管是取消還是升級,都沒那麼簡單。

  • 4 # 平米紀老闆

    最近關於改革公積金的提案又被提出,真是一個沸沸揚揚的話題。

    全國勞動者人口7.8億左右,公積金繳納1.14億,僅佔14.6%。

    目前享有公積金的人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佔31%,國企20%,私企31%,外資8%,其餘10%為民非、集體企業和其他型別單位等。其實很多偏遠地區,甚至比較發達的地區,私企都是不給繳納公積金的,或者按最低一檔一百多的來繳納,真的沒什麼意義。只有大公司,國企,公務員或者教師之類的,才真正享受到了這項政策,或許要考慮一下,這項政策怎麼更好的惠及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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