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調查取證的費用標準為:
一、證明法律行為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標的額2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25%,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0萬元—1000萬元部分,收取0.2%;1000萬元—5000萬元部分,收取0.1%;5000萬元—1億元部分,收取0.05%;1億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
標的額2萬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萬元—10萬元部分,收取0.6%;10萬元—100萬元部分,收取0.4%;100萬元—300萬元部分,收取0.2%;300萬元—500萬元部分,收取0.1%;5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證明民事協議
每件收費2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加倍收取。
4、證明收養關係
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400元;
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600元;
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800元。
5、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比率收費
20萬元以下的按2%收取;20萬元—50萬元部分按1.5%收取;50萬元—100萬元部分按1%收取;
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費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每件收費80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每件收費300—400元
3、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
每件收費100—200元。
4、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每件收費500—700元。
5、不動產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500—800元。
6、其他物證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200—300元。
7、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智慧財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每件收費500元。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300—500元。
3、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每件收費100元。
四、提存公證
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
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及其他相關業務
1、辦理遺囑公證
2、保管遺囑
每件每年收費30元。
3、清點遺產
公證遺囑的遺產清點,每件收費200—300元;
未經公證遺囑的遺產清點,每件收費250—400元。
4、確認遺囑效力
每件收費200—400元。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情況
1、涉及法人和其他組織的
每件收費500—1000元。
2、涉及公民家庭的
每件收費200—500元。
八、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委託、宣告
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個人每件收費200—400元,
單位每件收費300—800元。
九、依法辦理其他公證業務
1、證明抽獎、抽籤、評獎及其他現場公證
非營利性的,每件收費500—800元;
營利性的,每件收費500—1500元。
2、證明拍賣、彩票銷售
每件收費1000—2000元。
3、證明股份公司成立、股東大會活動
每次收費1500—3000元。
4、查無檔案記載公證
5、招投標公證
標的額不滿500萬元的,每件收費1000元;標的額500萬元—2000萬元的,每件收費3000元;標的額2000萬元以上的,每件收費5000元。
6、認領親子
十、提供其他服務的
1、代辦公證認證、郵寄事務(認證費、郵寄費另計)
每件收費30元。
2、代寫、修改有關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30—100元。
3、書面解答法律諮詢
每件收費30—50元。
4、保管公證文書(不含遺囑)
每年收費50元。
5、公證處需調查取證的
每件收費50—200元;去外省市、縣調查的差旅費另計。
6、擔任常年公證法律顧問
每單位每月收費300—2000元。
7、公證資料翻譯費
每一千字60元,不到一千字的按一千字計。
8、涉臺公證書副本審查郵寄
每件收費60元。
9、增加公證書副本
每份收費20元。
十一、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
1、未經審查,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每件收費10元。
2、已經審查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公證處調查取證的費用標準為:
一、證明法律行為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標的額2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25%,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0萬元—1000萬元部分,收取0.2%;1000萬元—5000萬元部分,收取0.1%;5000萬元—1億元部分,收取0.05%;1億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
標的額2萬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萬元—10萬元部分,收取0.6%;10萬元—100萬元部分,收取0.4%;100萬元—300萬元部分,收取0.2%;300萬元—500萬元部分,收取0.1%;5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證明民事協議
每件收費2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加倍收取。
4、證明收養關係
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400元;
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600元;
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800元。
5、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比率收費
20萬元以下的按2%收取;20萬元—50萬元部分按1.5%收取;50萬元—100萬元部分按1%收取;
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費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每件收費80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每件收費300—400元
3、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
每件收費100—200元。
4、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每件收費500—700元。
5、不動產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500—800元。
6、其他物證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200—300元。
7、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500—8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智慧財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每件收費500元。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300—500元。
3、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每件收費100元。
四、提存公證
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
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及其他相關業務
1、辦理遺囑公證
每件收費200—300元。
2、保管遺囑
每件每年收費30元。
3、清點遺產
公證遺囑的遺產清點,每件收費200—300元;
未經公證遺囑的遺產清點,每件收費250—400元。
4、確認遺囑效力
每件收費200—400元。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情況
1、涉及法人和其他組織的
每件收費500—1000元。
2、涉及公民家庭的
每件收費200—500元。
八、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委託、宣告
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個人每件收費200—400元,
單位每件收費300—800元。
九、依法辦理其他公證業務
1、證明抽獎、抽籤、評獎及其他現場公證
非營利性的,每件收費500—800元;
營利性的,每件收費500—1500元。
2、證明拍賣、彩票銷售
每件收費1000—2000元。
3、證明股份公司成立、股東大會活動
每次收費1500—3000元。
4、查無檔案記載公證
每件收費100—200元。
5、招投標公證
標的額不滿500萬元的,每件收費1000元;標的額500萬元—2000萬元的,每件收費3000元;標的額2000萬元以上的,每件收費5000元。
6、認領親子
每件收費300—500元。
十、提供其他服務的
1、代辦公證認證、郵寄事務(認證費、郵寄費另計)
每件收費30元。
2、代寫、修改有關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30—100元。
3、書面解答法律諮詢
每件收費30—50元。
4、保管公證文書(不含遺囑)
每年收費50元。
5、公證處需調查取證的
每件收費50—200元;去外省市、縣調查的差旅費另計。
6、擔任常年公證法律顧問
每單位每月收費300—2000元。
7、公證資料翻譯費
每一千字60元,不到一千字的按一千字計。
8、涉臺公證書副本審查郵寄
每件收費60元。
9、增加公證書副本
每份收費20元。
十一、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
1、未經審查,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每件收費10元。
2、已經審查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