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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京範兒

    這個問題具體來分析,第1個入職合同寫交納社保。可以很準確的告訴你一點,只要簽了勞動合同就一定必須交社保,這是目前社保的規定,而且是嚴格的要求。

    從2019年以來,社保調整之後,社保的收費交給稅務收取,所有的企業都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無論企業在入職合同中寫沒寫繳納社保,都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如果不為員工繳納社保, 企業這是違法的,員工去勞動仲裁部門一告一個準,而且對企業的處罰不僅是進行補繳社保,嚴重的還要對企業罰款,嚴重的會加入失信名單。

    企業半年都沒給你交社保,我給你的建議是:

    不要一下子就去告到勞動仲裁部門,先和企業談,讓企業按照約定給你交社保,並且把半年前的社保都要跟你給你補齊,如果不補的話,也可以接受給你的現金的補償。這是一定的,當然最好讓公司給你補交。

    給你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現在國家要求的,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第二,不交社保的話,企業是違規的,而且現在要進行追繳社保,並且有可能對企業罰款,和企業說明利害關係,點明而完全說。企業人力自已會查,不能變成威脅,把握好度。

    第三,如果企業有其他的想法的話,可以接受現金的補償。但這種現金補償在社保部門是不予認可的,如果你再去告他,同樣的還是會被要求給你補交社保,並有罰款的措施。

    社保/人力-解答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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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竇玉樹

    你去勞動局仲裁,也就是和東家翻臉。so以後的日子咋過。可以先和你們的人事部門溝通一下,先禮後兵嘛!我覺得這樣好點

  • 3 # 想要熊貓898

    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是強制的,用不著約定,也不能透過協議免除。可以催一下,看看是什麼原因未給你繳納,如果單位想省錢,你又不想撕破臉,那就先這樣幹著。好處是公司給了你一個把柄,你什麼時候不想幹了,可以據此提成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期,今天通知,明天就不用來了。單位還得付給你補償金。至於社保公積金,離職以後申請補繳,單位除了要足額補齊,還得支付50%滯納金。當然你個人應繳部分也得補上。注意社保追溯期是兩年,公積金沒有期限。

  • 4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首先應該和所在的工作單位面談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如果確實是半年還沒有交你的社保,那麼你首先應當諮詢工作單位為什麼沒有給你交社保,只有透過工作單位你才能得到一個明確的答覆。

    然後在得到明確答覆以後,比如說工作單位拒絕給你繳納相應的社保,那麼這種情況下,你才可以申請一個勞動仲裁或者是勞動監察委員會介入。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願意給你補交之前的一個社保待遇,那麼你就需要和工作單位規定一個補交的時間,這樣一來的話再補交的期限之內如果補交完成,那麼就沒有必要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沒有補交完成,你再申請勞動仲裁也是為時不晚。

    所以說第一時間和自己的工作單位面談來解決這個問題是最佳的一個解決辦法,這樣一方面對於自己和工作單位來說都比較友好的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說一旦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對於你個人和工作單位,來說都是一個不好的結局,將來如何面對自己的工作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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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退休筆記

    勞動監察大隊是社保部門下屬的一個部門。他的主要職責就是負責核查企業單位有沒有按照全員的標準來給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透過勞動監察大隊,來進行投訴和舉報是一種比較理想的選擇。那麼既然你簽訂了勞動合同,所以說你簽訂的這份勞動合同,就是你的一個投訴的一個證據,那麼只要持有你的勞動合同進行投訴和舉報就可以。

    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解決和調查這個問題,如果確實是因為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那麼勞動監察大隊會責令你所在的企業單位按照一定的限期之內補交員工的社保,所以說這樣的一個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對於你自己來說也會得到社保的一個補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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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社保偵探

    首先,不管勞動合同是不是規定要繳納社保,用人單位都應及時為您繳納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勞動者向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已經6個月未給您繳納社會保險,就可以攜帶工資表、考勤表等材料向社保局稽查科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為您補繳社保,而不是透過勞動局去申訴,因為仲裁委員不予受理或駁回你的社保補繳請求;

    其次,如果單位未給你繳納社保,可以先跟單位說清楚法條規定,如果可以協商補繳社保,倒是一個兩全其美的結局,不僅可以不讓單位為難保住工作,還爭取到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如果協商不一致再去社保局去申請仲裁,由社保局責令單位為您補繳社保費用;如果單位拒不執行,也可以向所在區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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