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速度刻度盤標記200km/h是機動車理論可以達成的速度,高速路限速120km/h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因素。
道路因素
實際上120公里/時這個速度是國內道路設計參照標準,路面摩擦係數、防護欄的強度、車道寬度、坡度、曲率半徑、標誌大小均按照此標準設計,如果道路貿然提高通行速度,這些設計全部要重新修改,現有高速公路將面臨施工重建,其成本非常高。
當然很多使用者可能覺得新修的高速公路可以設計按照更高的通行速度標準修建,但面臨的問題是成本提高,而最重要的是法律現階段不允許速度超過120公里/時,無疑就造成了道路的高價浪費,這樣一來道路就還是遵照了120公里/時標準修建。
當然道路按照120km/h標準修建,並不代表其可以按照120公里/時來限速,這還要綜合道路環境以及氣候等綜合因素,例如在山區隧道、大橋等甚至限速80公里/時或60公里/時。
駕駛人身體因素
駕駛人的視力、視野和反應時間是影響交通安全的最重要的三個要素。駕駛人駕駛車輛觀察前方物體是動態的,人的視覺機能受運動速度影響非常大,車速增加,視力下降(動力視),視野變窄(隧道視)。
據科學測試,車速在72公里/時,正常為1.2的視力下降至0.7;車速為100公里/時,視野僅為45度,這就是“走馬觀碑”非常人所能為的緣故。駕駛人正常的反應時間(發現物體—做出判斷—採取行動)一般約為2.5秒,因此,對於以120km/h行駛的車輛而言,反應距離為:120x1000x2.5/60=83(米),如果再加上車輛制動、慣性滑行等因素,有效反應距離實際要超過百米。因此,遠時看不清、近時來不及,是導致“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根本原因。
假定100米外有一障礙物,120公里/時時車速為33米/秒。你有3秒時間來作反應。160公里/時車速為44米/秒。你只有2.2秒反映時間。對大部分人來講,是不夠的。因此大部分人在160公里/時下遇到突發事件,是無法及時做出正確反應的。
此外,駕駛人因素還包括性別、年齡、健康狀況、心情、心理素質、安全意識等,簡而言之是駕車安全因人而異,對於一般人,給你一輛嶄新的法拉利賽車,讓你在f1賽道上行駛,開得太快恐怕也要撞車或翻車。而目前疲勞駕駛已成為中國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之一。
車輛因素
目前來說車輛超過120公里/時行駛問題不大,這也是為什麼在德國部分高速公路並不限制速度,而義大利高速限速也有150公里/時,隨著車輛效能和質量的提升,國內高速具備提速的條件。但是考慮到國內高速限速小客車還包括諸如微面、小型貨車等,這些車輛大多極限速度只有120公里/時左右,如果速度進一步提升,勢必對車輛安全效能造成很大影響。
初次之外車輛速率越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越嚴重,高速上120公里/時行駛爆胎還有生還的可能,但是如果以200公里/時就幾無生還可能了。目前來說即使車輛以120公里/時行駛,也不能保證車上人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100%安全。
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包括多個方面,既有天氣因素,也有路面條件欠佳、車輛種類繁雜、整體車況不良、超速行駛、不按道行駛、不按規定超車、疲勞駕駛、超載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因素。
道路上出現雨、雪、霧、冰等惡劣氣候條件時,道路通行安全係數將顯著下降,這時非但不能在限定速度下安全形勢,還要降低車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而駕駛員水平和素質絕對是限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德國部分高速公路並不限速,但是其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比國內還低,這主要是其駕駛員較高的駕駛素質。如果國內放任高速不限速,那新聞裡面天天廣播的肯定是各地飆車事故案。
環保因素
隨著車速的提升,風阻呈現係數式增長,這也是為什麼現代傳統的內燃機車極速很難超過500公里/時。風阻的爆發式增長使得車輛需要更大的牽引力和動力(p=fv),這會顯著增加車輛能耗,直觀的體現就是百公里耗油顯著提升,一般來說100-120公里是車輛效能、速度、安全等因素最佳結合點,既省油、環保,又安全、快速。正因如此,世界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時最為普遍。
汽車速度刻度盤標記200km/h是機動車理論可以達成的速度,高速路限速120km/h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因素。
道路因素
實際上120公里/時這個速度是國內道路設計參照標準,路面摩擦係數、防護欄的強度、車道寬度、坡度、曲率半徑、標誌大小均按照此標準設計,如果道路貿然提高通行速度,這些設計全部要重新修改,現有高速公路將面臨施工重建,其成本非常高。
當然很多使用者可能覺得新修的高速公路可以設計按照更高的通行速度標準修建,但面臨的問題是成本提高,而最重要的是法律現階段不允許速度超過120公里/時,無疑就造成了道路的高價浪費,這樣一來道路就還是遵照了120公里/時標準修建。
當然道路按照120km/h標準修建,並不代表其可以按照120公里/時來限速,這還要綜合道路環境以及氣候等綜合因素,例如在山區隧道、大橋等甚至限速80公里/時或60公里/時。
駕駛人身體因素
駕駛人的視力、視野和反應時間是影響交通安全的最重要的三個要素。駕駛人駕駛車輛觀察前方物體是動態的,人的視覺機能受運動速度影響非常大,車速增加,視力下降(動力視),視野變窄(隧道視)。
據科學測試,車速在72公里/時,正常為1.2的視力下降至0.7;車速為100公里/時,視野僅為45度,這就是“走馬觀碑”非常人所能為的緣故。駕駛人正常的反應時間(發現物體—做出判斷—採取行動)一般約為2.5秒,因此,對於以120km/h行駛的車輛而言,反應距離為:120x1000x2.5/60=83(米),如果再加上車輛制動、慣性滑行等因素,有效反應距離實際要超過百米。因此,遠時看不清、近時來不及,是導致“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根本原因。
假定100米外有一障礙物,120公里/時時車速為33米/秒。你有3秒時間來作反應。160公里/時車速為44米/秒。你只有2.2秒反映時間。對大部分人來講,是不夠的。因此大部分人在160公里/時下遇到突發事件,是無法及時做出正確反應的。
此外,駕駛人因素還包括性別、年齡、健康狀況、心情、心理素質、安全意識等,簡而言之是駕車安全因人而異,對於一般人,給你一輛嶄新的法拉利賽車,讓你在f1賽道上行駛,開得太快恐怕也要撞車或翻車。而目前疲勞駕駛已成為中國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之一。
車輛因素
目前來說車輛超過120公里/時行駛問題不大,這也是為什麼在德國部分高速公路並不限制速度,而義大利高速限速也有150公里/時,隨著車輛效能和質量的提升,國內高速具備提速的條件。但是考慮到國內高速限速小客車還包括諸如微面、小型貨車等,這些車輛大多極限速度只有120公里/時左右,如果速度進一步提升,勢必對車輛安全效能造成很大影響。
初次之外車輛速率越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越嚴重,高速上120公里/時行駛爆胎還有生還的可能,但是如果以200公里/時就幾無生還可能了。目前來說即使車輛以120公里/時行駛,也不能保證車上人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100%安全。
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包括多個方面,既有天氣因素,也有路面條件欠佳、車輛種類繁雜、整體車況不良、超速行駛、不按道行駛、不按規定超車、疲勞駕駛、超載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因素。
道路上出現雨、雪、霧、冰等惡劣氣候條件時,道路通行安全係數將顯著下降,這時非但不能在限定速度下安全形勢,還要降低車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而駕駛員水平和素質絕對是限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德國部分高速公路並不限速,但是其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比國內還低,這主要是其駕駛員較高的駕駛素質。如果國內放任高速不限速,那新聞裡面天天廣播的肯定是各地飆車事故案。
環保因素
隨著車速的提升,風阻呈現係數式增長,這也是為什麼現代傳統的內燃機車極速很難超過500公里/時。風阻的爆發式增長使得車輛需要更大的牽引力和動力(p=fv),這會顯著增加車輛能耗,直觀的體現就是百公里耗油顯著提升,一般來說100-120公里是車輛效能、速度、安全等因素最佳結合點,既省油、環保,又安全、快速。正因如此,世界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時最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