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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住宿業是指為旅遊者提供住宿、餐飲及多種綜合服務的行業。在旅遊業的食、住、行、遊、購、娛六大要素中,旅遊住宿業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與旅行社業、旅遊交通業並稱為旅遊業的三大支柱,是人們在旅行遊覽活動中必不可少的“驛站”。
旅遊住宿業,起源於古代羅馬和中國的驛站,歷史悠久。從其發展歷程來看,經歷了四個階段:
1.客棧時期
2.大飯店時期
3.商業飯店時期
4.旅遊飯店時期
旅遊住宿業是指為旅遊者提供住宿、餐飲及多種綜合服務的行業。
在旅遊業的食、住、行、遊、購、娛六大要素中,旅遊住宿業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與旅行社業、旅遊交通業並稱為旅遊業的三大支柱,是人們在旅行遊覽活動中必不可少的“驛站”。
與其他行業相比,旅遊住宿業具有以下重要的特徵:
(一)旅遊住宿業是有形和無形要素的組合產品
住宿業的有形要素包括周圍環境、裝置設施、裝修、地理位置以及為客人提供的餐飲產品。
對住宿業的有形要索管理很複雜,因為顧客會將一家酒店的外觀和環境與他們的預先期望值做比較,再對產品的質量進行判斷。同樣,雖然食物能夠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就餐體驗卻常常是顧客住宿體驗的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住宿業的無形要素比有形要素更為複雜,它包括酒店所營造的氛圍和顧客在酒店住宿過程中所享受到的服務。
大多數住宿產品是有形物品與無形經歷的結合。例如,一位顧客在酒店餐廳的體驗就牽涉很多無形組合效應,包括從餐廳人員採購、烹調,直到把菜餚端上桌來。其背後的有形要素如建築、內部裝修、廚房裝置、餐桌餐椅和餐具,還有做出來的菜品顯然也都是餐廳所必需的。有觀點認為,無形的服務是住宿產品的核心,但我們認為住宿產品是由有形與無形的多種因素組合而成的。
(二)旅遊住宿業的產品生產與消費是不可分割的
在住宿產品的生產與消費過程中,顧客必須來到服務現場進行參與,住宿產品才能提供。這與購買和消費實物產品相反,如洗衣機和電視機都可以在德國生產,然後在捷克共和國出售和使用。
這種不可分割性還意味著顧客在購買和消費產品之後,該產品的所有權並不屬於顧客,顧客只購買了住宿產品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
有人認為,顧客購買住宿產品不僅享受了住宿的美好體驗,還擁有了住宿後的美好回憶,但顧客卻不能體驗到住宿產品持續的物理形態價值。就像客人在酒店餐廳酒足飯飽之後,四五個小時又會感覺到餓,就必須再次進行消費。與購買一臺洗衣機或電視機相比,在顧客購買若干年之後,洗衣機或電視機仍然可以使用並體現它的使用價值。
(三)旅遊住宿業的產品是瞬間即逝的
住宿業產品是不可以儲存的,如果客房一晚沒賣出去,那麼銷售機會將永遠消失。就算在這之後由於需求的突然增加而將所有的房間都賣出,之前的空房所帶來的損失也不會得到彌補。
與大多數物質產品不同,住宿業產品具有高度的即逝性,也不能被儲存起來以後再銷售。因此,客人的需求在住宿產品的提供中起到相當大的作用。但大多數住宿設施供應商還是會碰到很多因需求波動所帶來的損失和管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