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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429方寸世界

    公司撤銷辦公室並將員工安排到異地工作,屬於公司單方改變勞動合同主要內容,員工可以拒絕企業擅自改變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堅持到單位上班,直到單位主動辭退員工。員工不要輕易喪失自己的權利,一念之差會讓自己損失慘重。我有一個朋友在一家企業上班,該企業雖然認為此員工存在不利於公司發展但不敢主動辭退此員工。企業老闆不給該員工安排新工作,每月僅發放基本工資。該員工每天在企業無事可做,在企業裡四處遊蕩。後來單位聽說該員工正在收集企業黑材料,單位主動與該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賠償金。

    員工被單位違法辭退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 2 # 六合同風

    這個問題我們要具體分析回答。先讓我們明確一點,凡單方面做出的變更和調整都是有勞動法律風險的。這是基本常識。

    一般在企業中我們會遇到這些問題,公司搬遷地址,員工無法通行,員工要求公司給離職補償,公司以公司有權調動為由、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為由,不予補償。

    想要員工離職,又不想給補償,就調整員工的職位或者辦公地點,等等這些,在企業中非常普遍。我們作為員工要明確一下幾點:

    首先:勞動合同高於公司制度,但兩者發生矛盾的時候,勞動合同是高於公司制度的,也就是說,到了仲裁那,勞動合同的效力更高。

    其次:勞動合同上有: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工作條件、合同期限,這幾條缺一不可。

    再次:公司調員工到外地工作,這個涉嫌變更勞動合同,是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的,企業不可強行變更;如果企業強行變更,員工可以提起仲裁,結果可能是公司補償離職。

  • 3 # 手機使用者冀與理融

    既然你是公司職員,為什麼不聽從公司主管安排呢?安排你到外地工作,一方面你做得優秀,一方面你目前的工作由於某種原因導致你暫時離開單位的主公司所在地。想維權是一種下策選擇,打算繼續在本公司工作最好聽從安排,想維權有可能繼續在公司工作(工作期間也時有發生矛盾),想維權有可能傾向離開本公司。何去何從自己選擇。

  • 4 # 天網科技創意影片

    謝謝您的邀請,哈哈,我以前一樣從深圳公明調往廣州。公司三個月前就通知,主管徵求人家去還留意願。首先,你要了解兩方面。第一,公司是否提前通知遷移書面通告?或者其他方式傳達。如果沒有公司不能隨便讓你離職和調走。因為勞動合同法開頭規定,簽訂合同雙方是自願平等,公平,合法,協商,的原則進行的。否則公司規定屬於不合法,不公平的霸王條款都是無效的,你就可以維護權益。假如,你知道的,公司有書面通知的,你應該提前一個月跟公司協商辭職。否則你就理虧,勞動局不會支援的。第二,《勞動合同法》有規定,公司可以遷移或者其他調離崗位權利。員工應當服從公司安排和調離的,(但是調離崗位需要經過員工技術培訓和願意才能調離,不能強迫和隨意調崗)。以上兩點希望你明白,你可以去先做,如果不合適,你再提前一個月辭工唄。記住,要尊重遊戲規則。否則,很吃虧的。

  • 5 # Sir聊HR

    說實話,公司撤銷辦公室應該是撤銷你們部門吧,這個屬於公司自主經營管理許可權,是合理合法的。但公司對撤銷的部門要負責,也就是對公司所撤銷的辦公室相關部門內的員工要進行合理的安排,這其中就包括調崗、裁員(必須給補償)。

    從你們公司的做法來看,撤銷了辦公室,公司就直接把你調到外地去工作,從一定程度上說是對的。因為你的原部門已經撤銷了,公司在沒有直接辭退你的情況下也只能給你調崗,所以這個大的處事原則是對的,也是合理合法的;但可能在具體的細節和程式方面做的不規範,比如公司沒有跟你協商就直接把你調到外地去工作或者歲有跟你協商但並未得到你的同意就強行把你調到外地去工作,那麼這樣做就有問題。

    恰恰你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公司把你外調,你不願意去,結果公司就要你離職,可見你們公司有自己的“小算盤”啊。另外,你們公司還說合同上規定不服從調配就需要離職,這話聽上去很霸道強勢,我就想問問你的公司為什麼不在合同裡面規定對員工外派調崗需要協商並達成一致呢,還有合同裡面為什麼不規定因為公司的原因導致的員工離職需要補償員工呢?可見,你們公司的合同規定太不完善了,只規定對公司有利的條款,公司的一些義務卻絕口不提,真會“做事”啊。

    慶幸的是,你的情況還是有辦法應對的。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們公司可以撤銷辦公室,可以給員工調崗,但調崗的程式必須合法,否則調崗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從你的問題來看,我認為你們公司把你外調到其他地方的做法是有問題的,公司因為你不同意外調而讓你辭職的決定是可以拒絕辭職的,所以堅決不要主動辭職。要走人,也是公司方面辭退你,必須對你支付經濟補償後才可以離職。至於公司說不同意調崗就離職這樣的內容在合同裡面有規定,你大可不必擔心,因為這樣的合同條款規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內容,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根本沒用,不要被公司的說辭嚇著了。

    總之,你如果被公司強行調崗了或者由於你不同意外派而被公司逼迫辭職,或者公司後續辭退你但沒有補償,你都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透過走正規的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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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有四聲叫,不是好預兆”,具體指的哪“四聲”?有什麼預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