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痴叟漢江
-
2 # z山海
題主的問題是:
1985年參加工作的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人員,為什麼,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卻是隻有270個月?
理解你的意思,好象工齡30多年,既360多個月,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卻為270個月,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好象少了似的!按照你的意思,好象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少了近百個月呢!
答案是:這個問題根本不是個問題,是一個偽命題 。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是很正常的啦,太正常不過的啦!
一、
因為,國家開始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際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企業單位始於1992年,事業單位始於1996年。
題主沒有說明,不知你是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
(一)
假使是企業單位,1985~1992年期間,沒有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當然就沒有實際繳費發生的;
從實際繳費年限看,不太象企業,如果是企業,可能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晚一些,或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以後,中間存在著停繳時間。
(二)
如果是事業單位,1985~1996年期間,沒有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就是沒有實際繳費發生的呀!
按照實際繳費年限為270個月推算,折算成年限為22.5年,估計是事業單位,1996年開始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至現在的實際繳費年限比較符合。
二、
企業單位1992年、事業單位1996年以前的工作時間,上述時間段,無論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沒有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沒有開始徵收養老保險繳費,你也不可能發生實際繳費的嗎!
繳費年限記載為270個月,很顯然是正常的嗎!
企業單位1992年、事業單位1996年以前的工作時間,上述時間段,按照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相關規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人員退休計發養老金時,同實際繳費年限一樣起作用的!
看下圖,並沒有發生實際繳費的視同繳費年限,同實際繳費年限,在計發養老金時,同樣起作用!
-
3 #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85年參加工作養老保險年限只有270個月,這是為什麼?那麼主要看你是哪一年退休,如果說你的這個退休的年限到1992年,剛好是270個月,那也是很正常的。因為我們國家正式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制度,就是從1992年才開始統一確定的,所以說你的退休年限到1992年這一段時間內的一個實際參保年限是270個月,那麼就是沒有問題的。
1992年之前的年限去了哪裡呢?1992年之前是沒有實際繳費年限的,但是不代表你沒有一個工作年限。所以說92年之前的一個工作年限都被認定為你的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等同於你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最終按照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計算到你養老金當中去。那麼1985年你就參加工作到1992年,一共是將近8年的時間。這8年的時間都會按照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去給你計算的。
所以最終你的養老金的待遇,是實際繳費年限加上這個視同繳費年限來確定的。實際繳費年限根據你的養老保險的參保年限,包括你的平均繳費指數來決定,那麼這個視同繳費年限是按照過渡性養老金是按照140%的繳費指數,再加上你的這個視同繳費年限的年限來確定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最終兩者相加,計算出你總的養老金的一個待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
4 # 劉正民
本題目給出的條件十分有限,現大膽採用倒推法計算,試圖得出合乎邏輯與規律的答案來。
此人85年參加工作,如果一直正常上班,到2019年的繳費年限應為34年左右,摺合繳費月數應為408個月左右。而實際的繳費年限,現在僅有區區270個月,這與應繳費年限的折算月數減少了138個月,摺合繳費年限應為11.5年之多。
現在,以這11.5年倒推估算,此人實際開始的繳費時間,大約卡在了1996年的後半期左右。據此,可以肯定的講,他是一位企業單位的參保員工無疑了。這與大多數企業與行業參加社會統籌,建立健全個人帳戶的繳費時間,是紊合一致的,可信度應該沒有太大的偏差。
如果以上的分析估算有道理,而且,從政策與邏輯上也講得通,那麼從1996年之前的連讀工齡,應該而且必須按照視同繳費年限進行認定與計算,那也應是合理合法與順理成章的事情。
回覆列表
270個月是你的實際繳費年限!八二年至九二年是虛的,你交錢了嗎?沒有!有的單位九六年開始交!還有下崗三年免繳費!都不算實際繳費年限!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