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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誦創作是一門有聲語言藝術。這種有聲語言藝術屬於二度創作,以文學作品為主,我們最早接觸朗誦的體裁有詩歌、散文和小說。
朗誦者透過對作品的理解和情感的表達,把文字作品轉化為帶有音韻美的再創作的有聲語言形式。同時也給聆聽者美的享受,引起共鳴。
朗誦創作是一門有聲語言藝術。這種有聲語言藝術屬於二度創作,以文學作品為主,我們最早接觸朗誦的體裁有詩歌、散文和小說。
朗誦者透過對作品的理解和情感的表達,把文字作品轉化為帶有音韻美的再創作的有聲語言形式。同時也給聆聽者美的享受,引起共鳴。
朗誦是一門有聲語言藝術。這種有聲語言藝術屬於二度創作,以文學作品為主,我們最早接觸朗誦的體裁有詩歌、散文和小說。朗誦者透過對作品的理解和情感的表達,把文字作品轉化為帶有音韻美的再創作的有聲語言形式。在朗誦時,人們可以深刻體會作者的生活環境、心理特徵、思想感情等,陶冶了朗誦者的情操,同時也給聆聽者美的享受,引起共鳴。隨著時代的發展,朗誦走進了大學校園,成為播音與主持、影視與表演等專業學生的有聲語言表達基礎課必備的語言表達技能。朗誦藝術在不同環境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在文藝晚會它是語言類節目給人以精神上的愉悅;在災難中它是凝聚人們戰勝困難的力量;在語言類比賽中它是最好的“裁判”;在百姓生活中它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給生活以滋味。可以說它始終陪伴著人們,在角角落落點點滴滴地潤澤人們的心靈,它是偉大的天使,又是平凡的信者,所以人們喜歡它。
人們在追求物質生活的同時對於精神文明的追求也毫不放鬆,為了滿足社會需求,國家有關部門想百姓所想,把各門類的專業藝術推向街頭巷尾,成為“接地氣”的社會藝術。傳媒機構播出的各類朗誦大賽如《中國詩詞大會》《朗讀者》等,在全社會又颳起了一股“朗誦旋風”,深得青少年和兒童的喜愛。朗誦藝術也成為青少年兒童必修素質教育課程。在中、小學,少年宮、群眾藝術館等校園館所如雨後春筍般的開辦起來,方便了孩子們的學習。
為了加強朗誦藝術的群眾性和社會普及性,2004年中國歌劇舞劇院考級委員會開始策劃朗誦考級事項,於2009年正式把朗誦藝術考級推向社會,推到青少年兒童的身邊,在朗誦藝術考級上開闢了新路,成功打造了有聲語言的考級先河。並在十餘年裡發揮著重要的傳播作用。
《少年兒童朗誦藝術階梯訓練教程》在作品的創作和素材的選取上具有一定的“傳媒屬性”,在創作上融入當代生活氣息,從小事入手,從身邊入手,體現出時代感;在作品的選擇上充分考慮了青少年兒童朋友的接受能力和心理特點;另外在全書的體例安排上,根據初學者的學習特點,採取了點面結合的講練形式。不光有提綱挈領的理論闡釋和簡單易懂的方法點撥,也對每種體裁的作品加註一些引導和提示。既能讓少年兒童理解相應的朗誦基礎知識,又能掌握朗誦藝術的基本技巧;同時融入新穎的教學手法,打造歡樂的教學氛圍,讓孩子們大膽、自信、Sunny、快樂地表達情感,達到寓教於樂的目的。
一、朗誦的意義
1.社會需求
時代在發展,文明在進步。從獲取物質文明到追求精神文明,我們百姓的生活狀態和生活節奏都發生了變化,在教育上也發生著變化:書本教育與素質教育相結合——體現國家之決策。朗誦藝術作為一門有聲語言藝術,在表達時需要普通話來支撐,因而在促進和推廣普通話上發揮著自己的作用。
2.家庭需求
在家老大,出門害怕,不願表達,不會說話。這句順口溜是很多孩子的現實寫照。說話——敢於說話——會說話,這個簡單的說話過程也是諸多家長的期盼。
3.個人需求
藝術社會化已初步形成。在街頭巷尾,在餐廳,在校園,在各類活動中社會藝術形式完美綻放。藝術與個人修養密不可分,尤其是校園裡的學生們,在學習書本知識的同時,增加了社會知識,可謂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二、什麼是朗誦
很多人認為朗誦就是朗讀。還有人說朗誦就是大聲地、有感情地把文學作品讀出來或念出來。這個解釋在字面上看是沒有問題的,可作為對朗誦的簡單化定義。
翻閱《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我們可以看到:“朗讀是清晰響亮地把文章念出來。朗誦是大聲誦讀詩或散文,把作品的感情表達出來”。可見,朗誦的要求比朗讀要高一些。
作為一門有聲語言藝術,什麼是朗誦,怎樣才能稱之為朗誦藝術,這是很多朗誦、表演和播音藝術家們一直探討的話題。
其他媒介對朗誦的解釋是這樣的:朗誦,指清清楚楚的高聲誦讀。就是把文字作品轉化為有聲語言的創作活動。朗,即聲音的清晰、響亮;誦,即背誦。朗誦,就是用清晰、響亮的聲音,結合各種語言手段來完善地表達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種語言藝術。
因為朗誦所涉及的體裁很廣泛:詩歌、散文、小說、演講等等。同時朗誦又是集文字學、語言學、音韻學、發聲學、形體學為一體的綜合藝術形式。所以,我們很難從實際出發去闡述什麼是朗誦。
從社會藝術層面來講,我們認為朗誦的真正含義是可以更好地讓廣大朗誦喜好者和青少年兒童容易理解接受,進而能掌握朗誦技巧,表達文學作品的中心目的。所以對朗誦定義整理如下:朗誦,是在充分理解作品的前提下,用正確清晰、響亮的讀音,用真摯的情感,配合眼神、表情、手勢,把文字作品轉化為有聲語言的藝術再創作活動。
朗誦的基本要求:字音清晰準確,聲音美而適中,氣息穩而通暢,基調準、情感真,眼神、動作、手勢相得益彰。
三、朗誦的藝術形式
1.文學性
朗誦的內容一般都是詩歌、散文、小說等文學作品。隨著朗誦藝術的發展一些其他文字作品也出現在朗誦內容中,如新聞稿、書信、演講稿、故事等,這些作品在其所屬體裁裡都透露獨有的文字魅力,作品中的人物刻畫、寫景抒情,都清新雋秀,作為朗誦材料有著一種“新翻的泥土的氣息”,所以,文字作品是語言藝術的源泉。我們透過有聲語言的表達使文字作品有了昇華,同時顯示出語言的魅力和風采。
2.藝術性
朗誦是一種細膩的、情感豐富的、再創造的有聲語言藝術。朗誦的藝術性的再創作過程需要朗誦者要具備一定的文學修養,能有獨立分析文學作品的能力;朗誦者也要具備一定的語言修養,要掌握普通話語音和發聲技巧,正確熟練地運用有聲語言表達技巧;朗誦者還要具備相應的舞臺表演能力,在朗誦時給人以美的享受。
3.表演性
我們知道,朗誦一般都是給他人進行有聲語言表達文學作品的再創作過程,不管在哪種環境、哪種場合都帶有一定的表演性質。朗誦的表演是透過優美的聲音、細膩的情感、端莊的儀態、協調的動作表情,展示出朗誦的舞臺魅力。在各種活動及舞臺上朗誦者可以適當化妝,可以運用燈光舞美等,進行舞臺表現,都增強朗誦藝術的表演效果。(本文摘編自《少年兒童朗誦藝術階梯訓練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