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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極寒冰16

    結婚是人生一件大喜事,是應該熱鬧開心才對。親朋好友相聚歡聚一場,唱支祝福歌跳下舞蹈也很文明開心。但有些地方農村鬧婚房卻實很不文明,在新娘身上摸來摸去簡直在耍流氓手段,搞得新娘苦不甚言有苦不能說。在當今流傳鬧房也有點過分,把房內臥室床鋪整的亂七八遭,這與當前社會文明是相反的。婚姻本是一件人生值得慶賀的大喜,被這鬧婚的搞的精疲力盡。開玩笑是增加歡樂氣氛,有些玩笑開的相當過火。有時不知道過火玩笑等於汙辱了別人,這樣鬧婚不僅傷害了與人的感情,更使你自己也感覺到過分站不住腳。有的新娘新郎被折騰一夜不能入睡,本身是新婚蜜月的夜晚,被這些人一鬧等於好事錯過了。房內搞的烏煙障氣不說,把新娘當成玩物推來揉去。有的地方在新娘胸兩邊放上兩塊手絹,讓新郎挨新娘面板把手絹抓出來,說什麼這叫掏斑鳩。旁邊有很多兒童這麼做,不僅帶壞了下一代,而且使這些鬧婚鬧房的人更加流氓任性。所以取消婚鬧很有必要,能在中華文明發揚光大,能讓這不良習慣每人感到臉紅,這也是人們希望看到的人類文明進步。所以應該取消掉這不良婚鬧,也是發揮文明社會時代的重要性。

  • 2 # 求是棄非

    對待華人的傳統風俗需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鬧婚房,有其喜慶的效果,新郎新娘適可而止的親熱舉動,幽默略帶葷味的段子,要求新郎新娘淺談並示範戀愛史等既熱鬧又不失體面的"婚鬧"尚可保留;然而有些地方的"婚鬧"已演變成不堪入目、粗俗無比、害人匪淺的鬧劇,必須抵制、取消!

  • 3 # 醉酒的吾

    鬧婚是一種風俗習慣/各地都不一樣/不能說去消/但它確實給婚禮增添不少幸福和歡樂/僅憑些過分舉動/並不能說明什麼/婚姻是美滿的/而幸福是快樂的。/

  • 4 # 飛龍在天外

    鬧洞房自古就有,但是鬧洞房必須有個限度,不能傷害任何人也不能侮辱任何人。鬧洞房是為了增加喜氣圖個熱鬧。從二十年前開始,鬧洞房越來越不像話,很多內心齷齪的流氓小人藉著鬧洞房的機會耍流氓,就應該嚴厲懲罰。古人是非常注重禮法的,越禮的事是不行的。現在的人越來越不要臉了。

  • 5 # 禾問上溪

    鬧婚這種習俗的形成是有過去男女社會地位不平等的原因,但是隨著文明的發展應該慢慢禁止。但是我們也不需要特別介意或者發出鄙視的眼神,比我們發達的民族還有的是一夫多妻制。文明沒有高低貴賤,覺得不合適就慢慢廢除就好,做伴娘的女孩提前問清楚會不會有鬧婚的習俗,如果有最好不去。

  • 6 # 念念不忘選擇明亮

    看如何鬧,有些陋習,不符合時代的,要改。

    改不了的,會鬧出事,就不要搞。

    大家都要懂得變通,懂得相互尊重。懂得獨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自己的幸福自己拿主意!

  • 7 # 睿思天下

    “婚鬧”可以取消!文明熱鬧可以!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結婚是人生一大樂事!適當的熱鬧一下是可以的。也是調節氣氛,非常歡樂的一件事情。但是現在有些地方,過分的“婚鬧”現象已經是非常令人難受的事情了。

    好多地方的“婚鬧”已經成為了鬧劇了,好多地方的婚鬧人趁著鬧的方便,竟然敢佔新娘子的便宜,甚至能把新娘給鬧哭了,有些地方對新娘子非常無理的亂鬧,不僅是不講規矩,甚至是對著新娘渾身亂摸。這些都是非常無理的“婚鬧”了,這些絕對是需要取消的。否則,這些已經成為一些人結婚時的陰影了。

    結婚時,適當的熱鬧一下,可以調節結婚的氣氛,也是讓借還更熱鬧一下,更加歡樂一些,更加歡笑一下。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注意限度,一定要注意分寸,這才能給新郎新娘一個美好的結婚記憶,也是一個美好的結婚回憶。這樣的熱鬧是可以的,但是絕不可以不加以剋制的亂鬧。

    結婚時,一般親朋好友在一起,讓新郎新娘說一些認識的經歷,回憶下經歷過的事情,回憶下雙方的感情發展歷程等,也都是很讓人激動和高興地事情。也可以起鬨讓兩位唱個歌,跳個舞等等。這些可以說都是文鬧,這樣熱鬧一下,非常能夠調節氣氛,而且都不會感覺特別尷尬。

    綜上所述,對於不懷好意的婚鬧,一定要抵制。如果是很有分寸的熱鬧的話是可以的,不僅可以襯托出結婚的熱鬧氣氛,也能讓現場更加熱鬧一些,但是一定要注意分寸適度。

    多謝支援,多謝鼓勵!

  • 8 # wu吳金泉

    謝邀!鬧婚在各地都是老習俗。我們這邊也如此,個別縣市還有所謂“鬧婚三日無大小"之說,意思是說不論身份甚輩份大小可隨意挑逗。本人認為鬧婚增添喜慶氣氛是可以的,但不能太過份,不能超出德底線(給個別花心色狼佔新娘便宜)。記得去年我曾經有過一個答題,說的是山東有花心公爹鬧婚時趁機猥褻媳婦,致使親家一家大怒,新媳婦離婚。故我覺得鬧婚習俗必須改革,保留文明健康的喜慶節目氛圍,革除那些超出道德底線的不健康的舊習俗。

  • 9 # 清風飛飛揚跋扈

    本應是婚慶,卻變成了婚鬧,主題一致歡慶熱鬧,但是,所謂君子坦蕩蕩

    ,奸人賊兮兮,好好的一場婚禮親朋好友相互慶賀,舉杯換盞好不熱鬧,

    但卻總有一些奸人,品德低劣,內心骯髒,藉機使壞,把一場好好的婚禮弄的烏煙瘴氣,惡俗不堪,甚至有些奸人就像個畜生,我是很少去。

  • 10 # 喵了個咪吖I4只小腦斧

    ●對於婚鬧,因為現在的人總是喜歡藉著“婚鬧”幌子,幹出一些出格,甚至是違法的事情。但是“婚鬧”作為我們老祖宗流傳先來的一種習俗,我認為直接一刀切地“取締”也是不現實的,只能希望大家能提高素質,不要讓“婚鬧”變成“胡鬧”就也可以接受。

    所謂“婚鬧”,或“鬧婚”,之所以被認為是習俗是文化是傳統,顯然是一個文字遊戲,故意模糊了重點。重音在“婚”上,於是“鬧”似乎就得了免死金牌,無傷大雅了。

    但是這有一個度,文化或曰習俗、傳統和法律並不是水火不容的。合規合法,烘托喜慶,適當遊戲,可以算情趣。但是,那種明顯打著文化習俗名號,強行侮辱猥褻異性甚至暴力傷害的行為,不管以何種文化文明標準審視,都是不能容忍的粗鄙野蠻。

    沒有人不讓鬧婚,大家反對的只是那種以婚之名,胡作非為,侮辱猥褻的違法侵害行為。本來邏輯清晰,兩個範疇的事兒,但是總有人會偷偷將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命題,置換成文化差異習俗倫理問題。雖然同時我們也清楚,法不是萬能的。不是任何事兒都是“立法”或“入刑”就能解決,但是法是兜底的。

    看看剛剛過去的這個長假,婚鬧導致的鬧劇或悲劇,隨便找找就有數起:“又是婚鬧!新郎遭朋友綁燈柱屁股掛鞭炮被‘炸開花’”;“婚禮助興放炮朋友誤將新郎私家車燒成鐵架”。喜宴變成悲劇,不能不引人反思。如果還當成玩笑,顯然不合適。

    此外,還有“大爺大媽組團攔婚車討喜錢:不給不放行!”。這是“鬧婚”還是“劫婚”?你可能不願再糾纏於摳字眼了吧?內鬧不止,外鬧必至。且這種攔路搶劫式“鬧婚”,遠非一地……

    不知什麼時候起,鬧婚變成了一場暴力的狂歡。用鞭子抽新郎,在傷口撒鹽巴,把新郎綁在電線杆上,潑墨水砸雞蛋放鞭炮的,將新郎五花大綁,摔倒在地導致面部骨折的……

    生氣?不存在的,你是主角,弄得大家不高興,你就是罪人

    反抗?行不通的,這是傳統,不按照習俗來,你就是不孝

    婚禮之所以為,是古代嫁女時,老丈人把女婿叫到自己房間,教導他以後要愛護自己的女兒等事。

    可好的習俗流傳到今天,卻變成了婚鬧者堂而皇之釋放惡趣味保護傘,打著“鬧一鬧、送祝福”的名義,大行傷人辱人的齷齪之事

    諷刺的是,即使新郎被惡搞的這麼慘,在一項調查中婚鬧調查中,女生有一半以上強烈反對婚鬧,而男生只有28%

    而在另一項對婚慶攝影師的調查中瞭解到,婚鬧過程一般不允許拍攝,或者拍攝後不放入正片。因為新郎會覺得被整的太慘,不好看,也沒面子。

    更有一些人表示,過分的婚鬧是一輩子的陰影,想起來就害怕

    既然不反對,為什麼不記錄呢?既然不喜歡,為什麼不拒絕呢?

    "老家習俗就這樣嘛!"他們說。

    文明進步的現在,毫無疑問是不需要這種屬於施暴者狂歡的習俗。

    可多數人“無所謂”的聲音,總是掩蓋了少數人的反對聲。聲嘶力竭的抵抗,換來的只是家人的縱容,甚至以此為樂,以此為榮。

    不管是內鬧超出法度,還是組團劫財攔道的,都屬法律命題無疑。若還按某些地方的所謂“習俗”思維大事化小,那最後會鬧得超出何等限度,就不敢想象了。

    在古代,鬧婚這個環節一方面有驅鬼散魔之意,另一方面,古代的男女雙方一般是未曾謀面,並且是沒有過性教育的。為了讓大家儘快熟悉、進入角色,便設定了這個環節。

    可在21世紀的今天,資訊早已足夠發達,即便性教育再貧瘠,也用不著用這麼低俗的教育方式。鬧婚的變味兒,不僅是和時代的脫節,也成為法律的暗角

    婚鬧的習俗不僅縱容了有不軌之心的人滿足自己齷齪的想法,更為他們提供了犯罪的便捷。落後習俗統治下的觀念,讓鬧劇各方對各個超線行為保持無所謂、放任的態度。而受害者卻因為人情、面子難以透過法律渠道保護自己

    這樣看來,抵制惡俗婚鬧,不僅要從法律上加大懲罰力度,還要從觀念上改變,摒棄惡俗,抵制低俗婚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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