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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老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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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官說法
那個與你無關,反正你的損失在保險賠償的理賠範圍內,都要一分不少的賠給你。至於他給肇事者賠不賠,對你沒有影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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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交強險只賠給對方,包括搶救費,先行墊付費,死亡賠付合計也就12萬元。
不論怎麼賠,受益人是購保險者(車主),再由車主轉給死亡者家屬,也可以直接給交警隊事故處轉交,或法院轉交。一般不直接給受害者。(先期搶救墊付也只給交警轉交)。
交通事故全責,又有死亡人員可能有刑事責任,同時付帶民事賠付。
交強險最多也就12萬,含住院搶救等費用。保險公司全額理賠完就結案了。不夠再賠與保險公司無關了。(這是隻購交強險而言)。
在法院的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付帶民事,只要死亡者賠付基本滿足後,可籤諒解書,刑事案一般是緩刑。賠付不合理可不籤,也可繼續上訴。
交通事故案例判刑是有標準的,情況較重的如3一一7年。(死亡一人有傷者)
如果肇事方實在無錢賠,家庭又困難,又無財產可執行,可分期付。
這由法院裁決。在分期賠付時有法院組織二方商量。雙方達成協議後出判決書。
確實有的車主,開幾千元舊車,又無全保險,家中困難無財產執行,無力賠付,寧可坐牢。就是沒有能力賠付,法院和交警也無能為力。
賠付多少,雙方協商,法院交警加大壓力,受害方也要讓步,才是解決事故的最好辦法。否則誰也沒辦法。死豬那有怕開水的。
正確認識意外交通事故,它不是謀殺案,是雙方都不願意出的意外事故。
實在肇事方無能力,退一步為上策,如果對方有能力賠而不賠裝孫子,繼續上訴,滿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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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奇幻春風Z6
保險公司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財產利益的享有者是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人不主張權利,他又無法賠償你的情況下,你才可以代位向保險公司索賠,所以說保險公司並沒有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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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石曉明w
還是那個觀點,一旦發生事故總是和保險聯絡在一起。這是兩個事;肇事者不管有沒有保險都應該賠償受害方。也就是說,受害方在事情發生後你的權利只能針對肇事者不能去和保險公司對話。,保險公司只對被保險人負有責任和義務。說明白點就是如果發生事故後,受害方原諒了肇事方不提出索賠要求的話,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付被保險人理賠金的。至於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實行了先行賠付或者墊付了一部分醫藥費等都是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的事與您無關,也就不存在合理性或者其他……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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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冬天也有花開時
告訴你專業的解答,一,要求交警隊追究肇事者刑事責任。二,民事已經開庭,法院會判決保險公司賠償11萬,其他損失由肇事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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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陳二哈
根據你的說法,其中有幾點我建議一下:
1.保險公司先賠給司機4萬,後又支付7萬,保險公司沒毛病。畢竟保險錢是人家車主出的,車主是客戶,在理賠範圍類,保險公司怎麼賠,都沒毛病。
2.法院判決該賠多少錢,保險那邊賠完後,剩下的,就該由車主本人自己承擔。和保險公司就沒關係了。
3.車主如果不配剩下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可以了,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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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六神說
按你的描述,那個肇事者先預付4萬,並且有憑證的前提下,保險公司把這4萬退給他,這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如果什麼憑證都沒有那麼就是不合理的。
在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中,保險公司只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她們會算出一個應該賠出去的金額,至於給誰的問題,就要看肇事者有沒有給受害者賠償了,
一、如果已經給了,並且能夠提供相應的憑證,保險公司可以把賠償金轉給肇事者。
二、如果沒有憑證,保險公司沒有權利轉給車主,如果不巧她們轉了,那麼你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一定判保險公司賠償給你。有很多真實的判例。
反過來也一樣,沒有被保險人的簽字或者法院判決,保險公司也不敢把這個錢直接賠給受害者。因為保險公司和受害方其實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只是代為賠償而已。而且她們也不知道肇事方和受害方之間到底有沒有金錢的往來,要是沒查證就陪了,她們是要承擔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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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獨自等待11059976
簡單的說 保險公司完全不違規。車主和保險公司有合同形成法律關係 車主和你家有交通事故形成法律關係。但是 保險公司和你家沒有法律關係。所以 最正規的流程是 保險公司賠付車主 車主賠付你家。所以 保險公司賠付車主四萬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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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保險公司沒有不妥的地方,因為交強險的受益人是車主,保險公司當然是賠給車主的。肇事者只投保了交強險,保險公司這樣賠償沒有錯。
受害方的財產和經濟損失只有透過民事訴訟對肇事者進行追討。也就是說只有交強險的車出險以後,賠11.2萬左右就沒有保險公司什麼事了。
不知道你說的開庭是什麼意思,是民事訴訟的開庭,還是刑事訴訟的開庭。估計應該是刑事訴訟的開庭,民事訴訟的話,如果有律師的,律師肯定會解釋清楚的。找個律師吧,律師會把這些搞定的。
既然是死亡事故,那麼在法院判的時候,肯定有個刑事訴訟的,賠償沒有到位,就不要給諒解書,這樣肇事者就會被判實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