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皮帶輪:安裝皮帶輪要注意鬆緊程度,裝得太緊,致使皮帶拉斷,裝得太鬆會影響機器正常轉動。對於皮帶傳動的防護有兩種方法:一是用防護罩將皮帶安全遮蓋,二是使用柵檔防護,使皮帶在轉動中避免人體與皮帶輪的危險部位接觸。
② 齒輪:在齒輪傳動中最危險處是齒輪齧合部位, 以與齒輪的輪輻間的空隙處,為了避免齒輪傳動所發生的危險必須裝有防護罩,並要將齒輪全部遮蓋封閉對齒輪傳動、摩擦輪傳動的防護都應根據其特點分別在齧合區域安裝防護裝置,有可能的應將齒輪裝入全封閉的機座內。而摩擦輪表面光滑,因此可不用整體式防護,而僅區域性防護其接觸部位即可。
(1)對各種機械的傳動帶、明齒輪、接近地面的聯軸節、皮帶輪、飛輪等易傷人體的部位都必須有完好的防護設施。
① 皮帶輪:安裝皮帶輪要注意鬆緊程度,裝得太緊,致使皮帶拉斷,裝得太鬆會影響機器正常轉動。對於皮帶傳動的防護有兩種方法:一是用防護罩將皮帶安全遮蓋,二是使用柵檔防護,使皮帶在轉動中避免人體與皮帶輪的危險部位接觸。
② 齒輪:在齒輪傳動中最危險處是齒輪齧合部位, 以與齒輪的輪輻間的空隙處,為了避免齒輪傳動所發生的危險必須裝有防護罩,並要將齒輪全部遮蓋封閉對齒輪傳動、摩擦輪傳動的防護都應根據其特點分別在齧合區域安裝防護裝置,有可能的應將齒輪裝入全封閉的機座內。而摩擦輪表面光滑,因此可不用整體式防護,而僅區域性防護其接觸部位即可。
③鏈傳動:鏈傳動的危險部位是在鏈條進入鏈輪之處, 在距離地面2 m以內並露在機座以外的鏈條傳動系統,均應裝設防護罩。
④ 軸:所有凸出於軸面或是不平滑的附體,如:鍵、固定螺釘等,露頭固定螺釘尤其有害,在生產中,有可能將人的衣服捲住,而發生傷害, 因此必須安裝防護軸套。對於轉動軸在離開地面高度2 m以內,除置於機器內部者外,其餘露出部分必須全部加以遮蓋,防護。
⑤ 聯軸器:轉動軸的聯軸器所發生的危險基本與軸相類似,但其嚴重程度比軸更大,因表面光潔度比軸差。安全的聯軸器必須無凸出的不平整部分,螺栓頭與螺母均應埋頭在聯軸器內,或者設計時將聯軸器外徑邊緣大於螺栓緊固尺寸。總之聯軸器在轉動中,有可能發生危險的部位, 都必須有檔板罩蓋等防護措施。
(2)防護罩標準:
①防護罩應儘量採用封閉結構,當現場需要採用網狀結構時,其安全距離和網眼和開口寬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②為防止指尖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與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6.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35mm。
③為防止手指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與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12.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92mm
④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關節〕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與邊長或橢圓形的短軸尺寸應小於20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35mm
⑤為防止上肢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與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47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460mm
⑥為防止足尖誤透過而造成傷害時,防護罩底部與地面〔或站立檯面〕的間隙應小於76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50mm。
⑦一般情況下,應採用固定式防護罩,經常進行調節和維護的運動部件,應優先採用聯鎖式防護罩,條件不允許時,可採用開啟式或可調式防護罩。
⑧防護罩表面應光滑無毛刺和尖銳稜角,不應成為新的危險源。
⑨防護罩不應影響視線和正常操作,應便於裝置的檢查和維修。
⑩防護罩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一般應採用金屬材料製造,在滿足強度和剛度的條件下,也可用其他材料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