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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an7530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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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去法來
1.股份肯定是沒有的。股權是需要登記的。
2.分紅是否被承認,協議是否有效力。要看合同怎麼寫。光這麼說,沒法做出精確判斷。
3.下次諮詢合同問題,把合同原文貼出來為好。否則幫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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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馬149119581
謝邀!甲,兩人集資開公司,說明這兩人是公司的股東,並沒有第三個股東。乙問丙借錢入股,屬於乙和丙私人之間的借貸關係,跟甲,乙合資的公司並沒有任何關係。只是乙方把向丙借的錢當作乙的出資,和甲的出資一道,成立了甲和乙的合資公司,所以丙在公司裡沒有任何股份。再說了,如果乙想讓丙入股公司,也要經過甲的同意才行,那就是甲,乙,丙三人合資的公司了,同題主前提條件相違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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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股權一號
問題明確,簡要回答。
第一,甲乙二人是公司股東,有權分紅。
第二,乙和丙是民間借貸關係,不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的關係,丙不是公司股東,無權參與分紅。
第三,如乙方不還款,丙有權將乙訴至法院。
其他情形,沒必要先假設再解答,就所問給其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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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仰望星空獨享自在
甲乙開公司,只有甲乙兩個股東。乙向丙借錢,兩人之間是債務關係。乙還的是借款本金加利息,哪來的分紅呢?
如果乙和丙之間籤的是股權質押協議,那麼在乙方還不上錢的情況下,丙是能夠獲得公司的股份的。即使沒有質押協議,只要借款關係存在,丙也能要求乙以股份償還債務,或直接轉讓股權或拍賣股權還債,這點法律是支援的。
債務只在乙丙之間存在和甲沒有關係,乙和丙之間轉讓股份不能傷害甲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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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鮮氧100
2.乙丙之間屬於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和公司無關。公司和丙沒有任何關係,不會給丙分紅。乙也沒有義務分紅給丙,但有還債給丙的義務。丙也沒有權利要求公司或者乙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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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門賬
非請自來。
如題目所述,單就分紅而言,丙不能以公司未予分紅為由起訴。
根據您的描述,公司登記在冊的股東只有甲與乙兩人,也只有甲、乙享有公司分配紅利的權利,這毋庸置疑。公司只對乙,不對丙分紅。
至於那份協議,是一般的借貸款協議還是其他性質的協議,該不會涉及代持股協議吧?如果簽訂的代持股協議,丙參考公司經營管理,那這事情就複雜多了。據此,丙以你們之間簽有代持股協議,證明其實際是隱名股東,應享有股東權利(分紅)為由起訴,法院也是支援的。如果是一般的借貸協議,丙只對乙享有債權,而不享有公司分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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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鷹也瘋狂
丙沒有股份,因為錢是乙方向丙借的,並未說是入股。如果乙方向丙方宣告能還錢就還,還不上就當入股,這樣丙方就有股權。單純的借錢,就是說要還的,不存在什麼股權爭議。最好是有書面證明,例如借據錄音之類的,如果沒有,這用嘴巴說也說不清楚。在法律上這應該叫有口難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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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要看具體的情況,根據題目的描述,只有甲乙開公司,那麼很顯然該公司股東只有甲乙兩個人,丙並不是該公司的股東。雖然丙也在這裡面投入了資金,但是根據題目當中所寫,丙的錢是隻是借給乙使用,並不是向公司的投資,所以乙丙之間只是存在債權債務關係。
而如果丙想要獲得該公司的股份,必須要成為該公司的股東。要想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有兩種方式:一種就是以自己的名義向該公司進行投資,並在工商登記當中記載自己為投資人,該公司的股東將有三個人:甲乙丙。
另外一種方式就是,丙可以作為隱名股東,用乙的名義來出資,但是自己確是實際的出資人。這種情況下乙只是名義股東,丙是實際股東,乙丙之間如果有代為持股的協議,那麼可以依據該協議獲得該公司的分紅。
但是根據題目的描述,乙丙之間目前的約定並不是代持股份的協議,只是借款的性質,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丙並不能夠依據協議獲得該公司的股份。
回覆列表
沒說到點子上。乙和丙借的錢是債務,不是甲乙公司的股份。所以乙欠丙錢,不欠股份。但是如果借錢是以公司股份做抵押而乙違約沒有償還債務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或者債務本事規定具有債轉股的權力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