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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凡62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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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南海750
交警執法沒錯,但是不能亂用手中的權利,我認為應該把權利關在制度的籠子裡。交警是一個城市的視窗,別汙染了一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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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雙輪船ff
這個問題就是偷換概念。既然是送3歲小孩就醫,那麼超載的就不是小孩,是四個成年乘客中的一個超載了。一個小孩看病必須要五個成年人陪同,有這個必要嗎?即使必須去五個成人,其中兩個乘計程車很難嗎?說到底是家人的不負責任造成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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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花似雪
看了評論,怎麼那麼多的白痴加白痴。首先這個問題就是想要黑交警,它把兩個預設條件給了你,你們不加分析就開始黑交警。這個事情是真的嗎?沒有時間地點和人物直接就說。退一步說,在高速上趕醫院,這是第一個坑;孩子超員,這是第二個坑;交警罰款的是孩子這是第三個坑,很多人就是這樣頭腦簡單地掉坑了。你們就一定知道他們去醫院?超員的一定是孩子嗎?交警罰款是因為超員一個孩子嗎?不會是超員一個成年人嗎?最後是就因為罰款就要扔孩子,你們還以為他們在乎這個孩子嗎?罰款多少錢,孩子多少錢?最後說既然是上醫院(沒說是送孩子上醫院),假設是送孩子上醫院,那麼因為坐滿了大人,所以這個孩子只能是抱著。在高速上抱一個三歲的孩子,不僅是違法,而且極不安全,在高速上如果是車速100的話,如果出事沒什麼人能抱住孩子,如果交警看見了不處理那才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更何況他們還要扔孩子,更是錯上加錯。在這種情況下還要黑交警,都是沒腦子。以我的想法就是,罰完款以後,把孩子儘快送往醫院,然後將其父母拘留,無論如何不能把孩子置於危險境地,還要扔孩子,那不是謀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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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華是個好同志
既然自己也清楚是超員了,第一就擺出認識到錯誤的態度,把情況說明。因為超員處罰中涉及到要把多的人員轉運,執勤交警提出時可以請求警車協助,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拒絕的。當然處罰你是依法執法,協助你人性化執法,這樣的執法依據是沒錯的。不要把自己有事,孩子有事當初理所當然的違法理由,人與人是相互尊重的,這句話適用絕大多時候。
第二為啥交警查到超員後很多時候不敢直接放你走,在你有急事又超員的情況下,交警更加不敢私放,因為你駕車時必然存在緊張焦慮情緒,一定程度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率,而一旦發生嚴重事故,存在超員行為,交管部門就存在一個追責,私放你的交警很大機率會脫衣服丟工作吃牢飯。現在社會人心不古,交警放了你你開開心心,誰知道出事後會不會反過來咬交警,說當時要是你處理我了我就不會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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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傳道授業
十幾年前,某地交管按核定人數上快巴數人頭,抱在懷中的嬰兒也算一個人頭,超員罰司機。無奈,司機要求嬰兒也買票上車。斷子絕孫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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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戶外之名
我來舉個例,在一個邊遠山區晚上村裡有一小孩得急病,離縣城最近的醫院都3o幾公里,村裡就一臺麵包車,襾個有C照的,但兩個司機晚上都喝了一點點酒,這時孩子的父母親找上門來拉他們去醫院,你說怎麼辦?去還是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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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單純百靈鳥9
這件事交警做法並沒有什麼不對他們按法律辦事並沒有刁難,這個年輕的父親太過沖動,學36計苦肉計嗎?孩子是自己那樣摔在地上要是摔死了怎麼辦,沒摔死肯定也摔得不輕而且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不可磨滅的陰影到頭來害的還不是自己嗎?理性考慮一下一家七口全在車上要是萬一出現重大事故全沒了連個處理的人都沒有。做父親的人任何一個有愛的人都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能對自己孩子這樣做的人對別人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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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赤腳醫聖
水軍請你今天當個烏龜吧,縮起你的頭!不要滿嘴之乎者也,談法律還是談人性,還是談人性你執法?咱認為,人性與法律無法割裂,如果象這種緊急狀況下的輕微違章都不能免罰,那麼,曾經被你們交警神一樣歌頌的,為了搶救急重患兒,交警警車開道連闖十幾次紅燈,到底怎麼解釋呢?再說,法律法規明文規定,輕微違章一般不予處罰,批評教育即可,再說,這種善意保護性提示性規定,更需要靈活把握,就象法律明這規定打人罵人侮辱人是違法的,但是,如果老師拎下學生的耳朵,粉筆頭扔他鼻子,講話帶個字眼,都得拘留?顯然不可能,凡事都有特殊情況,這就是你們警車,救護車等在緊急狀態下不受交規約束的原因,別扯那麼多沒用的,就問你們交警:如果這個孩子是你的,你會怎麼做?所以別裝,太虛偽了更讓人不恥,因為你們本來就粗人,說多了怕你們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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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63468668682
我想問,高束為什麼還查車?查車肥了誰?富了誰???誰又被傷害了?為了錢,丟了民心,很直得嗎???難道說我們有,有權,可以為所欲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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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個交警撤職了吧,因為他不是真心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交警。正常在緊急情況下交警還要用警車為緊急車輛開闢一條綠色通道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