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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圓九洲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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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偉大哥6y8i
道臺,俗稱 道員。
明、清兩朝,行政區分為:省、府(相當於 地級市)、縣。
省的最高長官 是總督、巡撫,相當於 省長(巡撫只管一個省),總督有時下轄幾個省(例如 湖廣總督、兩廣總督)。
所以,總督、巡撫 是很忙的, 不會去 管理一省 具體的事物(實際上是皇帝不讓他們管,而且,布政使、按察使 早於 總督、巡撫 出現,他們之間,相互監視)。
於是把部分權利下放給(副省長們):
布政使(主管民政,俗稱 蕃臺,二品)、
按察使(主管司法,俗稱 臬臺,二品)、
都指揮使(主管軍事,二品,清代不設)。
一個 省 下轄多個 府(相當於地級市,知府 為 四品),所以,這些 布政使、按察使 大人們 同樣很忙。
他們也需要把 職權分配一下。
於是,布政使(蕃臺) 大人,把 每個 府(地級市)分為一個 道、或 幾個府劃為一個 道 或 幾個道 共轄一府,由自己的 副手: 左、右參政 或 左、右參議 擔任 道員(道臺),去處理 各府的具體事物(實際上是去 收稅的),成為 "守道", (佈政 為守,也就是發展的意思,所以稱為 守道)。
同樣的,按察使(臬臺) 大人,也會 把 一省多個府,劃為多個道,派自己的 副手 按察副使、按察儉事 擔任 道員 ,處理各府司法事物,稱為 "巡道",(巡,意為 提刑,有巡視各地司法現狀的意思)。
當然了,例如 省裡面 產鹽, 布政使 會派出 鹽道 。有河的、修河的,會派出 河道。需要督糧,會派出 糧道。有海關省份,還會派出 海關道。等等等等。 也有皇帝特派 道員 到某地 特殊處理某事的情況。
通俗來講,道員 類似於 省 派到 對方(地級市)負責 巡視、監察、督辦具體事物 的 特派機制,具有相對臨時性,並不能算得上 是 真正意義上的 行政機構。
在清朝中後期,皇權日漸衰落,道臺(道員) 有了向皇帝 密奏的權利,漸漸成為 皇帝 監視 總督、巡撫 乃至 掌握地方權利 的眼線。
道臺 品級不定,通常是 正四品,但特殊的道員(皇帝特派),也有 二品、三品 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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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人們也喜歡把一些高階的官員稱之為臺,比如那時候的總督習慣被人們稱之為制臺、布政使習慣被人們稱之為藩臺、道員習慣被人們稱之為道臺、知府習慣被人們稱之為府臺等。
道臺
道員(又稱道臺),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員(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
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員(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清初的道員官階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員一律定為正四品。清代各省設道員,或有專責,或作為布、按副使。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官則有的單設,多數為兼任。其他如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一般由當地同品級官兼道員。
乾隆、嘉慶時又準密摺封奏,權勢日益加重,以至有人視道臺為省(巡撫、總督)下,府(知府)上的一級地方行政機構。